【原文】
維清緝熙(1),文王之典(2)。肇肇(3),迄用有成(4),維周之禎(5)。
【注釋】
(1)清:清明。緝:延續(xù)。熙:光明。
(2)典:前代定下的法則。
(3)肇:開始。肇:祭天。
(4)迄:至,到。有成:指擁有天下。
(5)禎:祥瑞,吉祥。
【譯文】
政治清明光耀后,文王法典是根本。自從開始祭上天,直到今天大功成,這是周朝的祥瑞。
【讀解】
這是周公制禮作樂時祭祀文王的宗廟樂歌。
把周文王的成功,歸于法則、規(guī)矩,應(yīng)當(dāng)是說到了點子上,作為一國之君,即或是部落首領(lǐng),不可能像烏合之眾的頭兒一樣隨心所欲,走道哪里算哪里,更不可能走一步看一步。要歸順人心,要使言論、行動有所依循,必須有法則。從法則之于家、國、人的重要性來說,單是創(chuàng)制法典,使國家、社會的運轉(zhuǎn)依一定的軌道而行,時人們的言行有所依憑,周文王的功績便足以光照后世,垂青史冊。
法則的制定,不外乎兩個方面:角色的定位,以及由這種定位而規(guī)定的權(quán)力、職責(zé)和義務(wù)。進(jìn)一步,是制定超越角色定位和職責(zé)、義務(wù)的懲罰措施。這樣,有了規(guī)矩,就可成方圓了。
【賞析】
這是《詩經(jīng)》中最簡短的篇章之一。作為一首與《國風(fēng)》一類抒情詩意境迥然不同的《頌》詩,光看原詩十八字的文本,對詩意的理解肯定不會太深,這就有必要通過閱讀一些距原詩創(chuàng)作時代比我們近得多的漢代學(xué)者的闡說以及樸學(xué)鼎盛時期的清代學(xué)者的考證來了解詩歌的創(chuàng)作背景和主題思想。
按《毛詩序》云:“《維清》,奏象舞也。”鄭箋云:“《象舞》,象用兵時刺伐之舞,武王制焉。”蔡邕《獨斷》云:“《維清》一章五句,奏《象武(武、舞古通)》之所歌也。”董仲舒《春秋繁露》云:“武王受命作《象樂》,繼文以奉天。”漢儒之說如此。清陳奐《詩毛氏傳疏》考云:“《象》,文王樂,象文王之武功曰《象》,象武王之武功曰《武》。《象》有舞,故云《象舞》。……胡承珙《(毛詩)后箋》云:‘鄭謂武王所制者,武王之作象舞,其時似但有舞耳。考古人制樂,聲容固宜兼?zhèn)洌灰嘤型礁柰轿枵撸度倨方钥筛瑁槐亟杂形琛t武王制象舞時,殆未必有詩。成王、周公乃作《維清》以為《象舞》之節(jié),歌以奏之。’案胡氏說詩周公作,是矣。襄二十九年《左傳》,吳公子札觀周樂,見舞《象》箾《南》籥者,……此《象》謂舞,不謂詩也。《禮記·文王世子、明堂位、祭統(tǒng)、仲尼燕居》,皆言下管《象》,……此《象》謂詩,不謂舞也。制《象舞》在武王時,周公乃作《維清》,以節(jié)下管之樂,故《維清》亦名《象》。”據(jù)此,可知《維清》一詩文句雖簡單,但在《周頌》中地位卻較重要:它是歌頌文王武功的祭祀樂舞的歌辭,通過模仿(所謂“象”)其外在的征戰(zhàn)姿態(tài)來表現(xiàn)其內(nèi)在的武烈精神。按《雅》、《頌》之詩,稱揚文王多以文德,贊美其武功,那就顯得意義非同一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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