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了一次詩歌方面的會議,看到會議上有“詩歌文化產業化的契機是否存在”之類的議題,便很是感慨。如今大力發展文化產業,許多東西也開始重新打造,但詩歌能做成文化產業嗎?
不妨從詩歌與小說的比較談起。眾所周知,2011年的諾貝爾文學獎得主是瑞典詩人托馬斯·特蘭斯特勒默。他獲獎之后,我們馬上獲悉如下信息:這位詩人只是寫過163首詩;自波蘭女詩人辛波絲卡1996年獲得諾獎以來,已有15年沒把這個獎項頒發給詩人了。換句話說,這15年中,贏得諾獎的都是寫小說的作家。2012年,莫言獲獎,諾獎重新回到小說的懷抱。依我猜測,以后拿走這項榮譽的依然是小說家居多,而不是詩人。
另一個動向也值得注意。雖然特蘭斯特勒默獲得了諾獎,但他能給自己和出版商帶來多大的經濟收益,又有多少讀者因此會去讀他的詩集,估計也是一個問題。但是,小說家獲得諾獎則大不一樣。以莫言為例,獲獎后的幾天之內,書店里的莫言小說存貨就全部賣光。擁有莫言小說版權的出版社欣喜若狂,他們加班加點,抽調紙張,在最短時間內趕印出幾百萬本莫言作品。而丟掉版權的出版社則捶胸頓足,黯然神傷,感嘆自己痛失商機。記得莫言獲獎后的第二天,一位出版社的朋友與我電話聊天。她曾是莫言一部重要長篇的責編,此小說合同到期后她本想續簽,但領導沒同意。于是她跟我抱怨一番,痛惜之情溢于言表。
現在想想,如果是中國的某位詩人獲得了諾獎,這位詩人又像特蘭斯特勒默那樣寫得不多,出版社會如此大動干戈嗎?估計不大可能。道理很簡單,一方面,詩人的作品不可能像莫言的11部長篇和大量中短篇那樣印成長長的一排,浩浩蕩蕩;另一方面,出版社估計也會比較謹慎——即便緊急加印幾十萬、上百萬冊,它們能賣得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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