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導語:《離婚》寫于1925年底,是魯迅最后一篇以現實生活為題材的小說,出自作者的小說集《彷徨》。《離婚》就純屬一個鄉下女人的不幸了。魯迅有言:哀其不幸,怒其不爭。那個愛姑在“七大爺”的威嚴之下,竟不敢說她早已想好的話了。有什么辦法呢?他們是官,且有勢。而她,只是一個鄉下人。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原文,歡迎大家閱讀學習。
“阿阿,木叔!新年恭喜,發財發財!”
“你好,八三!恭喜恭喜!……”
“唉唉,恭喜!愛姑也在這里……”
“阿阿,木公公!……”
莊木三和他的女兒——愛姑——剛從木蓮橋頭跨下航船去,船里面就有許多聲音一齊嗡的叫了起來,其中還有幾個人捏著拳頭打拱;同時,船旁的坐板也空出四人的坐位來了。莊木三一面招呼,一面就坐,將長煙管倚在船邊;愛姑便坐在他左邊,將兩只鉤刀樣的腳正對著八三擺成一個“八”字。
“木公公上城去?”一個蟹殼臉的問。
“不上城,”木公公有些頹唐似的,但因為紫糖色臉上原有許多皺紋,所以倒也看不出什么大變化,“就是到龐莊去走一遭。”
合船都沉默了,只是看他們。
“也還是為了愛姑的事么?”好一會,八三質問了。
“還是為她。……這真是煩死我了,已經鬧了整三年,打過多少回架,說過多少回和,總是不落局……。”
“這回還是到慰老爺家里去?……”
“還是到他家。他給他們說和也不止一兩回了,我都不依。這倒沒有什么。這回是他家新年會親,連城里的七大人也在……。”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wenxue/luxun/7367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