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歌是擺脫自卑的捷徑。
1945年,一年一度的亞拉巴馬-密西西比兩州聯(lián)合畜牧展覽會正在進行,一個抱著舊吉他的男孩走上了簡易的才藝比賽舞臺,他看上去緊張得連呼吸都有點困難。當(dāng)他仰頭去夠麥克風(fēng)時,人群里發(fā)出了一陣善意的笑聲,因為他太矮了。評委拉過一把椅子,男孩站在上面,過了幾秒鐘,他睜開眼睛,撥了兩下琴弦,然后開始用一種輕柔的、略帶一點顫抖的聲音演唱萊德·弗里的歌曲《老牧羊犬》。這首歌講述的是一個男孩和他的狗之間的故事,曲調(diào)催人淚下,觀眾中有人開始抽泣。男孩慢慢忘記了緊張,歌聲漸漸響亮而又清晰……人群中爆發(fā)出陣陣熱烈的掌聲——他獲得了第二名和5美元獎金,他的名字叫埃爾維斯·普雷斯利,10年后,人們叫他“貓王”。
這一年,埃爾維斯10歲。那個時刻他根本不曾想過有朝一日他的歌聲會穿越時空響徹世界。在他年幼的心里,這個時刻只有一個意義,那就是這個被人們叫作“白色垃圾”的窮苦家庭的孩子,第一次感受到了被接納、被喜愛的幸福。他把5美元交給了媽媽,至少在未來的幾天,媽媽可以不用為面包發(fā)愁了。
他的媽媽格拉迪絲30多歲,看起來卻已經(jīng)像個60歲的老人了。寄人籬下的貧窮生活、長期的營養(yǎng)不良,加上不爭氣的丈夫因為偽造支票而坐牢,要強的她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與她相依為命的獨子身上。她對他的愛既霸道又寵溺,不許他丟臉,不許他自卑,同時又從牙縫里省下錢來給他買了一把二手吉他——她在少女時代曾有過明星夢。
才藝比賽帶來的幸福沒有維持多久,第二天,埃爾維斯就發(fā)現(xiàn)生活依然如故。沒錢買鞋的媽媽依然要光著腳四處打零工,自己依然要凌晨4點鐘起床送報、撿飲料瓶貼補家用。在學(xué)校里,他依然不被待見,哪怕他身上的衣服永遠洗得干干凈凈。周末是他喜歡的日子,因為要去教堂做禮拜,媽媽會安靜許多,而他也可以四處逛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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