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人類對萬事萬物充滿了興趣,除了體悟和發覺以外,還在用理性不斷探索著世間萬物,發現這其中的規律,開拓著屬于自己的、全人類美好未來。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發明的故事,歡迎來參考!

發明的故事(一):
1877年秋天的一個早晨,愛迪生從美國一個叫梅羅國的地方,來到紐約一家雜志修改部辦公室。他留意翼翼地捧著一個奇形怪狀的小東西。這小東西上面有一根長長的金屬杠,一端有一個大點的輪子,另一端有個小把手。愛迪生把搖手搖轉,然后把一小張錫紙裹上圓筒,再裝上一根小針,對著圓筒唱了一句嬰兒催眠歌。動作完畢,機器又重新轉動起來,它竟一字不漏地把催眠歌重新唱了出來。形容當時在場的人的第一個感想,僅僅說驚異是不夠的了。人們大樂不支,所有修改部的人都互相大聲傳告,說愛迪生帶來了一架會說話的怪物。在短時間內,市內各家報館的新聞記者象潮水般地涌來,都爭著要看一看這個在世界上最新奇的機器,一時把報館擠得水泄不通
這一發明一經傳出,激起當時社會急速而巨大的狂熱達數月之久。鐵路特開專車去參觀。許多人開始不相信這個發明,疑心他是先在里面藏個什么會說話的東西騙人的。有個教堂的主教用最高速度對著收音盤背誦圣經中的一串專門名詞,當這些名詞一字不漏地從機器中重復發出來時,他們才相信這東西沒有半點虛假。這就是世界上第一架留聲機問世時的情景。人們在贊嘆之余,都稱發明者愛迪生是個“妖魔”。其實,“妖魔”這個雅號遠不是從留聲機這一件發明才有的,而是伴隨他的整個一生的。因為他的發明創造實在太多了。電燈、電話、電影、電報機、發電機、蓄電池、打字機、磁鐵礦分離機、壓力表等等,都是他的發明。據不完全統計,自從他發明第一臺自動數票機的1869年至1910年,他一共領得1328種發明專利權,約計在此時期,每11天他就有一個發明。正因為這樣,他被人們稱為“妖魔”是理所當然的了。
但是,這個“妖魔”人物的真正魔力究竟出自哪里呢?他自己這樣說:“一分靈感,九十九分血汗”。“頑強的毅力、驚人的勤奮,正是他真正的‘魔力’所在。”
湯姆斯?愛迪生,生于1847年美國的渥海渥州。他只念過三個月的小學。學校老師說他"愚呆",親友們也都這樣稱呼他。而他的母親并不相信這一點,親自做他的教師,引導他去讀一些書。不到12歲,他就讀完了不少難讀的書,他的父親還引導他攻讀過牛頓原理。家庭的教育和影響,使他從小就養成了勤奮的精神和驚人的毅力。
愛迪生很喜歡科學。他很小就在自己家的地窖里,儲存了幾百個各種試驗用的瓶子,建起了一個小實驗室。他把平時省吃儉用的錢,全部花在購買化學用品和化學儀器上。但光靠這個錢是不能滿足試驗需要的、于是,他就到火車上當賣報童。他每一天清晨登車,晚上9時后回家,搞完試驗常常到深夜才能休息。之后,他發現火車上行李車廂中有一間吸煙室未用,他就把家中地窖里的試驗品搬到這上來,堅持做化學試驗。在那里,他還學會使用陳設在這兒的一臺印字機,并能用電報號碼記錄當地新聞,辦了一份報紙。這份報紙大受歡迎,銷路可觀,此時他才12歲。有一天,火車搖晃,行李滑下來,把他試驗用的一支磷桿摔到地下,車廂立即著火。火被趕到現場的人撲滅了,但是車長卻打聾了他的耳朵,造成終身殘廢。車長還把他的“四輪實驗室”和“旅行印刷房”里的東西統統踢到車下。
困難和挫折沒有影響愛迪生搞科學實驗的決心,他又在家中建起了試驗室。遭電打、燒毀衣服,在試驗中是常有的事。有一次,他的臉部被硝酸燒得不成模樣了。既使這樣他也從不灰心。愛迪生最早所作的努力,大大有助于他以后的發明創造。但是,和其他偉大的發明家一樣,愛迪生所走過的道路是不平坦的。他當過夜班電報生。在書攤和圖書館消磨很多精力。但由于幾次失業,最后不得不到紐約投奔朋友。
愛迪生不辭千辛萬苦來到了紐約。這個時候,他口袋里連一個小錢也沒有。他餓急了,只好向人討了點茶水喝,這是他到紐約后的第一頓飯。在那里,他好久才找到朋友,但他的朋友也處在失業之中。饑因交加的愛迪生,容儀拙陋,衣著襤褸,被人看不起。之后,他被允許夜宿在一家電池室里。剛好室內設置一臺發布市價的通信機器,在他到來的第三天早上,這部機器出了故障,由于他留心鉆研,很快幫忙人家修好了這臺機器,而被留下來,這才找到了工作。從這以后,他奮發努力,與人合作改革,市價通信機而嶄露頭角。不久,他開設了一個生產這種通信機的小工廠,逐步走上了科學研究的道路。
發明的故事(二):
此刻,自行車像潮水一樣,遍及世界各地,進入家家戶戶,但自行車的發明過程卻十分曲折。很少有人明白,發明自行車的是德國的一個看林人,名叫德萊斯(1785—1851)。
法國人西夫拉克在一個下雨天,在街頭浸步時被經過的四輪馬車濺了一身泥,這一濺使他突發奇想:四輪馬車這么寬,應當把馬車順著切掉一半,四個車輪變成前后兩個車輪……于是,1791年第一架代步的“木馬輪”小車誕生了。這輛小車有前后兩個木質的車輪,中間連著橫梁,上面安了一條板凳,像一個玩具。剛剛出現的新東西肯定不是那么完善。這輛“木馬輪“既沒有傳動鏈條,又無轉向裝置,自然需要改善。
德萊斯原是一個看林人,每一天都要從一片林子走到另一片林子,多年走路的辛苦,激起了他想發明一種交通工具的欲望。他想:如果人能坐在輪子上,那不就走得更快了嗎!就這樣,德萊斯開始設計和制造自行車。他用兩個木輪、一個鞍座、一個安在前輪上起控制作用的車把,制成了一輛輪車。人坐在車上,用雙腳蹬地驅動木輪運動。就這樣,世界上第一輛自行車問世了。
1817年,德萊斯第一次騎自行車旅游,一路上受盡人閃的譏笑,……他決心用事實來回答這種譏笑。一次比賽,他騎車4小時透過的距離,馬拉車卻用了15個小時。盡管如此,仍然沒有一家廠商愿意生產、出售這種自行車。
德萊斯還發明了絞肉機、打字機等,都能減輕勞動強度。此刻鐵路工人在鐵軌上利用人力推進的小車,也是德萊斯發明的,所以稱它為“德萊斯”。
1839年,蘇各蘭人馬克米廉發明了腳蹬,裝在自行車前輪上,使自行車技術大大提高了一步。此后幾十年中,涌現出了各種各樣的自行車,如風帆自行車、水上踏車、冰上自行車、五輪自行車,自行車逐漸成為大眾化的交通工具。以后隨著充氣輪胎、鏈條等的出現,自行車的結構越來越完善。
1840年,英格蘭的鐵匠麥克米倫,在德萊斯發明的“小馬崽”的基礎上,進行了改善。他在后輪的車軸上裝上曲柄,再用連桿把曲柄和前面的腳蹬連接起來,并且前后輪都用鐵制.前輪大,后輪小。這樣一來,人的雙腳真正離開了地面,由雙腳的交替踩動變為輪子的滾動。1842年,麥克米倫騎上這種車,一天跑了20千米。
到1861年,法國的米肖父子.在前輪上安裝了能轉動的腳蹬板,車子的鞍座架在前輪上面。他們把這輛車冠以“自行車”的雅名,并1867年在巴黎博覽會上層出,讓觀眾大開眼界。
從西夫拉克一向到雷諾,他們制做的自行車與現代自行車差別較大,真正具有現代化形式的自行車是在1874年誕生。英國人羅松在自行車上別出心裁地裝上鏈條和鏈輪,用后輪的轉動來推動車子前進。但仍然不夠協調與穩定。
1886年英國的機械工程師斯塔利,從機械學、運動學的角度設計出了新的自行車樣式,裝上前叉和車閘,前后輪大小相同,以持續平衡,并用鋼管制成了菱形車架,還首次使用了橡膠車輪。斯塔利不僅僅改善了自行車的結構,還改制了許多生產自行車部件用的機床,為自行車的超多生產和推廣應用開辟了寬闊的道路,因此他被后人稱為“自行車之父”。他所設計的自行車車型與這天自行車的樣貌已經基本一致了。
人類的智慧真是無所不在。1888年,愛爾蘭的獸醫鄧洛普,從醫治牛胃氣膨脹中得到啟示,將自家花園用來澆水的橡膠管粘成圓形并打足氣裝在自行車上,這是充氣輪胎的開端。充氣輪胎是自行車發展史上的一個劃時代的創舉不但從根本上改變了自行車的騎行性能,而且完善了自行車的使用功能。
從1791年到1888年,摩托車的'始祖——自行車的發明和改善,經歷了近100年中這些發明者的不懈奮斗。我們不得不為人類的發明創造所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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