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我說得不合時宜,但骨鯁在喉,不吐不快。
本月8日,是詩人顧城逝世二十周年。據說,紀念活動非常隆重和熱鬧。不僅有關顧城的首部紀錄片《流亡的故城——紀念顧城二十周年》上演,而且作為顧城生前密友的一位詩人,在他主編的《今天》雜志推出“紀念刊”,邀請九位朋友、詩人、作家、學者、譯者寫下九篇紀念文字。其中一位女詩人寫到顧城在新西蘭的生活以及最后的悲劇,直言到今天,“這塊傷疤挖掘起來還是疼痛不已。結局永遠無法挽回無法遺忘。只有謝燁有權寬恕。我深信,她已經寬恕過了”。
但是,謝燁有權寬恕顧城這個所謂的“天才詩人”、“童話詩人”嗎?我認為,她不會寬恕,也無權寬恕。即便她寬恕了,社會上一切有正義感的人能寬恕嗎?
文藝(包括文學、影視、網絡、書畫、舞臺等人文藝術)重視情感的重要性,但不是情感至上主義。如果片面地突出文學藝術家的個體情感,使之任意泛濫、惡性膨脹,也會造成慘不忍睹的惡果。詩人的情感夠豐富了吧,古今中外為情而活,甚至為情而死的詩人,不在少數,因此詩人自殺的消息時有所聞。人們為詩人的自殺,掬一把同情之淚的同時,沉痛哀悼,隆重紀念,這是應該的。倘若有的詩人自殺前窮兇極惡地逞兇,這是理智的匱乏,道德的淪喪,情感的褻瀆,那就是無良詩人,不值得同情了。在我看來,無良詩人即便自殺了,不必可惜和阿諛,不必哀悼和紀念,而要毫不留情地譴責之鞭笞之,把他丑惡的靈魂逐出我們的“理想國”。對顧城這樣的詩人,就應該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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