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可以激發詩人的靈感,詩人也可以借酒澆胸中的塊壘,所以唐人有“斗酒詩百篇”和“乞酒緩愁腸”之說。由于詩人與酒的關系極為密切,唐代詩歌中不但寫到了酒,還寫到了酒價。

李白飲酒圖
杜甫在《逼側行贈畢四曜》一詩中寫道:“街頭酒價常苦貴,方外酒徒稀醉眠。速宜相就飲一斗,恰有三百青銅錢。”杜甫詩歌對酒價的敘述,成了一個聚訟紛紜的話題。
以為然者不乏其人。宋代劉邠《中山詩話》寫道:“真宗問進臣:‘唐酒價幾何?’莫能對。丁晉公獨曰:‘斗直三百。’上問何以知之,曰:‘臣觀杜甫詩:速須相就飲一斗,恰有三百青銅錢。’”宋代陳巖肖《庚溪詩話》也認為:“少陵詩非特紀事,至于都邑所出,土地所生,物之有無貴賤,亦時見于吟詠。如云:‘急須相就飲一斗,恰有青銅三百錢。’”這里“速須相就飲一斗”和“急須相就飲一斗”,皆為“速宜相就飲一斗”之誤。
不以為然者認為,杜甫詩中所謂的“三百青銅錢”之說,來自于前人的典故。北齊盧思道曾說過:“長安酒錢,斗價三百”,所以王嗣奭在《杜臆》中指出,杜甫詩歌中“‘酒價苦貴’乃實語,‘三百青錢’,不過襲用成語耳。”
那么唐代酒價究竟是多少呢?據《新唐書·食貨志》記載:“建中三年,復禁民酤,以佐軍費,置肆釀酒,斛收直三千。”在古代容量單位中,一斛等于十斗,“斛直三千”也就是“斗直三百”。這樣看來,似乎杜甫詩歌確實反映了現實生活,無愧于“詩史”的贊譽。但需要說明的是,“建中”是唐德宗的年號,這與杜甫生活的時代相距幾十年了,所以不能以此作為坐實杜詩對于唐代酒價敘述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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