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別》作于公元759年(唐肅宗乾元二年)春。公元755年(唐玄宗天寶十四年)安史之亂爆發。公元759年三月,唐朝六十萬大軍敗于鄴城,國家局勢十分危急。為了迅速補充兵力,統治者實行了無限制、無章法、慘無人道的拉夫政策。下面是應屆畢業生網小編Lynn整理相關內容資料。(更多內容請關注應屆畢業生網)

【原文】
《新婚別》 杜甫
兔絲附蓬麻,引蔓故不長。
嫁女與征夫,不如棄路旁。
結發為君妻,席不暖君床。
暮婚晨告別,無乃太匆忙。
君行雖不遠,守邊赴河陽。
妾身未分明,何以拜姑嫜?
父母養我時,日夜令我藏。
生女有所歸,雞狗亦得將。
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腸。
誓欲隨君去,形勢反蒼黃。
勿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
婦人在軍中,兵氣恐不揚。
自嗟貧家女,久致羅襦裳。
羅襦不復施,對君洗紅妝。
仰視百鳥飛,大小必雙翔。
人事多錯迕,與君永相望。
【譯文】
菟絲把低矮的蓬草和麻纏繞,它的蔓兒怎么能爬得遠!
把女兒嫁給就要從軍的人哪,倒不如早先就丟在大路旁邊!
我和你做了結發夫妻,連床席一次也沒能睡暖;
昨天晚上草草成親,今天早晨便匆匆告別,這婚期豈不是太短,太短!
你到河陽去作戰,離家雖然不遠,可已經是邊防前線;
我們還沒有舉行拜祭祖先的大禮呀,叫人怎么好去把公婆拜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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