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是中國文學史上最偉大的詩人,已成公論。然而在最早確立杜甫在詩國中的典范地位的宋人看來,這個評價卻是并不充分的。因為宋人雖然對杜甫在詩歌藝術上的非凡造詣有深切的理解,但他們更為重視的卻是杜甫的人格意義。
一位詩人,卻被后世的大詩人認為不應僅僅被看作是詩人。一位窮愁終生、功名不顯的漂泊者,卻被后世評騭人物極為苛嚴的理學家認為足以與那些道德高尚、功業彪炳的名臣同樣光耀史冊。這說明在宋人的眼光中,杜甫的意義決非局限于文學領域,他的光輝已經照耀到整個中華文化史,從而對后人起著人格典范的作用。

到了近代,聞一多先生指出杜甫是“四千年文化中最莊嚴、最瑰麗、最永久的一道光彩。”而1961年在斯德哥爾摩舉行的世界和平理事會主席團會議也決定把杜甫列為次年紀念的“世界文化名人”??梢?,僅僅從文學的角度去闡述杜甫的意義,是遠遠不夠的。杜甫的意義只有在文化的大范疇內才能得到比較充分的理解,本文試圖從這個角度來走近杜甫。
踐行:儒者之風
中華文化的內涵非常豐富,但是其核心的價值則在于它的人本精神。無論是主張維護群體利益乃至殺身成仁的儒家,還是主張愛護個體生命乃至逃歸山林的道家,都體現出對人的尊重和關懷。由于前者更適應先民們在茹毛飲血的時代必需以群體的力量來求得生存的現實,所以儒家的思想理所當然地成為整個民族的集體選擇。一部中華文化史,在意識形態的層面上,也就是儒家思想的發展史,而其它的思想則都是它的補充而已。杜甫就是這個發展過程中極為重要的一個環節。
自從漢武帝采取董仲舒的建議罷黝百家、獨尊儒術以后,對儒家經典的闡釋便成為古代學術的主要內容。大致說來,這種學術可以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先唐的章句訓詁,另一種是宋明的義理探討,后人常把它們簡稱為漢學和宋學。從表面看來,唐代在這個過程中的地位是無足輕重的。唐人既沒有留下象漢儒那樣博大精深的經典注疏(唐初編纂的《五經正義》說經本著“疏不破注”的精神,在經學上并無多大發明),又沒有留下象宋儒那樣思入毫芒于的理論辨析。唐代的韓愈雖然以恢復儒道自任,可是在宋代理學家看來,他對儒道的理解是非常粗疏、膚淺的。那么,唐人果然沒有為儒學的昌明作出重要的貢獻嗎?我認為至少有一個例外,那就是詩人杜甫。
從表面上看,杜甫并沒有為儒家思想作出明顯的貢獻。他既沒有皓首窮經,也沒有排斥佛老,在儒學史上似乎沒有他的位置。然而如果我們注意到儒學在本質上是一種實踐哲學,那就應該重新思考這個間題。
儒家是極其重視實踐的。杜甫繼承了“奉儒守官”的家庭傳統,他“一生卻只在儒家界內”,造次必于是,顛沛必于是,始終以儒家思想為安身立命之本。儒家主張行仁政,杜甫則為這個理想的政治模式大聲疾呼:“致君堯舜上,再使風俗淳!”儒家譴責暴政,杜甫則用詩筆對暴政進行口誅筆伐:“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當杜甫得以在朝廷里參政時,他不避危險面折廷爭,展示了儒家政治家的可貴風節。當他遠離朝政漂泊江湖時,也時時處處以儒家的道德標準要求自己。安史亂起,有多少高官貴人在叛軍兇焰所籠罩的長安屈節或茍活,而剛得到一個從八品下的微職的杜甫卻獨自冒著“死去憑誰報”的危險逃歸鳳翔。這既是他對儒家夷夏之辨的思想的實踐,也是慎獨的道德修養模式的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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