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赤壁賦》中,主客望著朦朧、淡雅的江月,舉杯“誦明月之詩,歌窈窕之章”,在他們的眼里,月亮是一位冰清玉潔的女子,款款而深情,主客因之而歡愉。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推薦的《前赤壁賦》作者蘇軾生平介紹,希望能幫到大家,更多精彩內容可瀏覽(www.nvnqwx.com/wenxue)。
蘇軾(1037~1101年),字子瞻,又字和仲,號“東坡居士”,眉州眉山(即今四川眉州)人,是宋代著名的文學家、書畫家。他與他的父親蘇洵、弟弟蘇轍皆以文學名家,世稱“三蘇”;與漢末“三曹父子”(曹操、曹丕、曹植)齊名。提到他,凡是有點文學常識的人,幾乎無人不知,無人不曉。 他的父親蘇洵,即是《三字經》里提到的“二十七,始發憤”的“蘇老泉”。蘇洵發憤雖晚,但用功甚勤。蘇軾晚年曾回憶幼年隨父讀書的狀況,感覺自己深受其父影響。當然,假若沒有蘇洵的發奮讀書,也就不可能使蘇軾幼年承受好的家教,更不能年未及冠即“學通經史,屬文日數千言”,也就更不可能有日后的文學大家。 嘉佑元年(1056年),虛歲二十的蘇軾首次出川赴京,參加朝廷的科舉考試。
在翌年,他參加了禮部的考試,以一篇《刑賞忠厚論》獲得主考官歐陽修的賞識,高中進士。 嘉佑六年,蘇軾應中制科考試,即通常所謂“三年京察”,入第三等,授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府判官。后逢其父于汴京病故,丁憂扶喪歸里。熙寧二年(1069)服滿還朝,仍授本職。 蘇軾幾年不在京城,朝里已發生了天大的變化。神宗即位后,任用王安石支持變法。蘇軾的許多師友,包括當初賞識他的恩師歐陽修在內,因在新法的施行上與新任當國王安石意見不合,被迫離京。朝野舊雨凋零,蘇軾眼中所見的,已不是他二十歲時所見的“平和世界”。 蘇軾因在返京的途中見到新法對普通老百姓的損害,故很不同意宰相王安石的做法,認為新法不能便民,便上書反對。 這樣做的一個結果,便是像他的那些被迫離京的師友一樣,不容于朝廷。于是蘇軾自求外放,調任杭州通判。 蘇軾在杭州呆了三年,任滿后,被調往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知州。 這樣持續了有大概十年,蘇軾遇到了生平第一禍事。當時有人故意把他的詩句扭曲,大做文章。元豐二年(1079年),蘇軾到任湖州還不到三個月,就因為作詩諷刺新法,“文字毀謗君相”的罪名,被捕下獄,史稱“烏臺詩案”。 蘇軾坐牢103天,幾瀕臨被砍頭的境地。幸虧北宋在太祖趙匡胤年間即定下不殺大臣的國策,蘇軾才算躲過一劫。 出獄以后,蘇軾被降職為黃州團練副使(相當于現代民間的自衛隊副隊長)。這個職位相當低微,而此時蘇軾經此一獄已變得心灰意懶,于公余便帶領家人開墾荒地,種田幫補生計。“東坡居士”的別號便是他在這時為自己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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