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對《長恨歌》與《長恨歌傳》之間的關系,學術界一直存在著較大的爭議,主要有兩種截然不同的觀點。一是《長恨歌》與《長恨歌傳》一體化,以陳寅恪之說為代表。陳寅恪先生從文體方面著眼,先引用宋人趙彥衛《云麓漫鈔》卷8的話說:
唐之舉人,先借當世顯人以姓名達之主司,然后以所業投獻。逾數日又投,謂之溫卷,如《幽怪錄》、《傳奇》等皆是也。蓋此等文備眾體,可以見史才、詩筆、議論。至進士則多以詩為贄。今有唐詩數百種行于世者是也。
然后根據此一段文字推論出《長恨歌》與《長恨歌傳》的關系:
既明乎此,則知陳氏之《長恨歌傳》與白氏之《長恨歌》非通常序文與本詩之關系,而為一不可分離之共同機構。趙氏所謂“文備眾體”中,“可以見詩筆”(趙氏所謂詩筆系與史才并舉者。史才指小說中敘事之散文言。詩筆即謂詩之筆法,指韻文而言。其“筆”字與六朝人之以無韻之文筆者不同)之部分,白氏之歌當之;其所謂“可以見史才”、“議論”,陳氏之傳當之。
隨后進一步推論說:
總括論之,《長恨歌》為具備眾體體裁之唐代小說中之歌詩部分,與《長恨歌傳》之不可分離獨立之作品,故必須合并讀之、賞之、評之。
陳氏的觀點迄今在學術界仍具很大的影響,如鄧喬彬、高翠元《〈長恨歌〉與〈長恨歌傳〉》一文,就是在陳說的基礎上進一步“從體裁的親緣關系來感受它們同樣為‘不可分離之共同機構’”。
二是《長恨歌》與《長恨歌傳》疏離。夏承燾先生在《讀〈長恨歌〉:兼評陳寅恪教授之〈箋證〉》中從三個方面對陳寅恪先生的觀點提出商榷,最后得出結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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