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一種新型的腐敗動向頗值得警惕,這就是所謂的“權力期權化”現象。如《現代金報》近日報道,浙江省某縣級市的房管辦負責人在位時,利用自己的關系,將市區(qū)黃金地段大片土地出讓給某民營企業(yè)主,該企業(yè)主因此擁有了億元資產。該負責人退休后,被聘為該企業(yè)干部,年薪三十萬元,高級住房一套,并且每年擁有幾萬元以內的請客送禮簽批權。
前不久,浙江省政協(xié)委員楊揚就針對這一現象提交了《領導干部“期權化”現象應引起重視》的提案。他說,領導干部“期權化”就是某些有職有勢的領導干部,在位時利用權力和影響,合法和不合法、合理和不合理地為某些企業(yè)、個體老板、外商牟取非法利益,為了保護自己,逃避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和查處,他不圖眼前的直接回報,為日后退休、下海以后牟取更大的利益打下堅實的基礎。一旦退下來、或辭職以后即到自己關照過的單位任職,收益十分豐厚。
毋庸置疑,“權力期權化”本質上就是一種腐敗。它是將期貨交易的市場行為引用到政治上來,使官員的濫用權力的行為轉化為一種可期待利益,這種利益在官員退休、“下海”后兌現。雖然這種行為不像有些貪官那樣一手辦事、一手要錢,官員沒有在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利的同時馬上取得錢物,但是利用權力為他人不正當謀利仍是對權力的濫用,妨害了權力公平、公正和廉潔的行使,破壞市場經濟公平競爭的秩序,使權力異化,淪落為官員和不法商人進行交易的商品。這種將來獲得錢物的做法與馬上進行錢權交易的做法并沒有本質區(qū)別,其目的只是為了逃避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和查處。
“權力期權化”現象的出現,淵源于權力具有擴張和易腐的特性。權力具有擴張性和易腐性,這是古往今來顛撲不破的真理,掌有公共權力的人只要不受監(jiān)督和制約,就會將本應為民眾服務的權力轉化為謀取自己私利的工具,孟德斯鳩就說:“每個有權力的人都趨于濫用權力,而且還趨于把權力用至極限”。權力進行擴張和尋租有兩個維度:一種是權力在管轄的范圍和領域的擴張和尋租,這是權力在空間上的尋租和擴張;另一種就用現在濫用權力的行為與將來可能獲得的利益做交易,這是權力向時間尋租和擴張,即“權力期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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