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植合同模板匯編8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種植合同8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種植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為改善提升山丘土地,有效利用價值及山竹的試驗種植和推廣,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條款:
一、 甲方將自己所擁有的土地使用權的山丘位于 給合作雙方(甲乙雙方)從事山竹果樹的種植。
二、1、土地所有權屬于甲方,而在此土地上種植的山竹果樹及榴連果樹均屬于甲乙雙方所有(各占50%),成熟果實經銷售后產生的經濟效益,甲乙雙方各點50%,此項條款是本合同的合作前提條件。
2、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能砍伐果樹,也不能種植其它作物。若果樹不能正常掛果,則果樹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處理。
三、合作期限為35年,自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9月1日止,合期滿后,種植的果樹歸甲方所有。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提供果苗:山竹66株,榴蓮苗10株,甲方取苗種植時無需支付。
2、乙方負責提供肥料和相關生產資料及栽培技術。
3、甲方負責種植并按照乙方的要求管理,維護負責任的讓果
樹常年安全成長及掛果。
4、在合同期限內若任何一方需轉讓自己所屬果樹產權,在同等價格下,另一方有優先權。
5、本合同簽訂若一方死亡,可由其親屬繼續履行合同。
五、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遵守,任何一方因不執行合同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時應予以賠償,并且守約方有權終止合同。
2、無論出現任何問題,雙方均應本著平等,友好的原則協商解決。
3、本合同如需公正、公證費用由提出方負擔。
六、附則
1、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可以補充,補育合同視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地址:地址: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20xx年7月19日
種植合同 篇2
甲方:政府
乙方: 村委員會
為進一步搞好農業種植結構調整,發展我鎮林果生產,增加農民收入,甲方與乙方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給與乙方一定資金扶持,標準為 元/畝,待甲方組織檢查驗收合格后支付;
第二條、乙方組織本村農戶搞好果樹苗木栽植,苗木自行購買,以栽植 樹為主,栽植標準為 株/畝(即株行距 × ㎡),少數地塊無法以畝計算時,可以株數折算;
第三條、在栽植苗木時,乙方要遵循果樹栽植管理技術標準,包括挖大穴(不少于 m)、栽優苗、澆透水、造樹盤(不小于 ㎡)、涂樹干、覆地膜、搞嫁接等,苗木成活率達到 以上,甲方組織林業部門技術人員給與技術指導和服務;
第四條、果樹栽植地塊要統一規劃,成方連片,面積不少于 畝;
第五條、檢查驗收分兩次進行:第一次在春季,乙方組織栽植苗木完畢后,甲方組織相關部門依照第三條栽植標準進行檢查,合格后支付乙方扶持資金 %(即 元/畝);第二次在秋季或年末再驗收一次,合格后支付扶持資金的 %(即 元/畝);第三次在第二年春季驗收合格后支付扶持資金的 %(即 元/畝);
第六條、在迎接上級檢查時,乙方應組織一定人力、物力,積極給予配合,安排好檢查路線、地塊等,甲方也將安排人員搞好協作,確保 3
上級檢查順利進行;
第七條、苗木栽植后,甲方負責果樹管理技術服務事宜,包括培訓、講座、現場技術指導等,乙方應組織好農戶學習,搞好果樹日常管理,依照果樹生長發育規律,達到早豐產、早見效目標,切實增加農民收入;
第八條、若出現“去年栽樹今年毀樹、沒樹”現象,甲方有權追回扶持資金,并追究乙方責任人責任,三年內不再在該村安排扶持項目;
第九條、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公正公平、有利發展的原則進行協商;
第十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執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負責人(簽字、章):
乙方負責人(簽字、章):
年 月 日
種植合同 篇3
甲 方:
乙 方:
經甲乙雙方商定,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簽訂以下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作項目與范圍
合作項目:XX種植 地點:
面 積:400畝
二、合作時間及協議終止
合作期限為 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作期滿,雙方可續簽,或雙方同意終止合作則協議依法終止。
三、合作宗旨
互惠互利、真誠合作、各盡所能、共同經營、風險共擔。
四、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甲方負責園區整地搭架拉線所需費用、健康種苗的供應、農藥、肥料的供應以及XX栽培技術培訓工作,提供XX種植的科學技術資料,并負責技術指導。在XX收獲時,甲方負責聯系XX或其他買家解決XX銷售問題。400畝XX作為實驗區、示范點為甲方科研所用。
乙方負責落實條件適合種植XX的400畝生產基地事宜,XX的基礎設施建設以及園區的日常生產管理。乙方須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栽培管理技術進行園區管理,并積極配合甲方做好接待領導、技術培訓、參觀會晤等事宜。
五、利益分配
在收獲時,甲乙雙方應共同參與采收、過磅、運輸、銷售、結算等環節,相互協助,互相監督。甲乙雙方在一造XX銷售結束時進行結算,結算按照利潤的4:6進行盈余分配,即甲方占40%,乙方占60%。若對財務數據有質疑的,雙方均有權對賬目明細進行核實,或聘請會計事務所等第三方介入核查。若存在問題的,雙方可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則走相應法律程序進行解決。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不得干涉對方依法進行的正常經營活動,在協議正常履行期間,雙方不得擅自將土地進行轉讓、出租及單方面解除合同,在履行協議過程中,如果一方違約導致協議無法正常進行的,應賠償另一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凡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各方均不承擔責任,如遇其它事件,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它約定事項
1、未盡事宜,由雙方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與修改的內容與協議書正本具有同等效力,如果有異議,雙方可共同協商處理解決。
2、本協議書一式2份,甲乙雙方確認簽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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