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植合同模板匯編7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種植合同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種植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x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雙方義務
甲方義務:
1、蔬菜種植:甲方為乙方提供蔬菜種植場地(3.5㎡/崎),按每崎800元/年(含發票)使用費用,在種植期間免費為乙方種植蔬菜進行維護,并提供免費種子。并找專業人員免費對乙方客戶進行現場教學,教乙方客戶進行蔬菜種植。
2、蔬菜采摘:甲方為乙方提供蔬菜采摘場地,按照果菜16元/斤、葉菜12元/斤、葡萄時價(含發票)收取費用。
乙方義務:
3、蔬菜種植:乙方為甲方提供蔬菜種植客戶,并提前一周向甲方進行預訂,讓甲方做好充足準備。從種植之日起向甲方交納費用。
4、蔬菜采摘:乙方為甲方提供蔬菜采摘客戶,并提前1天想甲方進行預訂,給甲方充足時間做好準備,并在預訂日當天上午7:00—11:30進行采摘。采摘后統一由乙方向甲方結賬,甲方不得向乙方客戶收取任何費用。
二、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為接待乙方客戶做好充分的準備,如果各種價格在有變動時應提前告知乙方。
2、甲方在接待過程中如有疑問,與乙方帶隊人進行商談解決。不得向乙方客戶詢問相關事宜。
3、甲方要對乙方客戶保密以上價格。
乙方責任:
4、乙方要通知客戶自覺遵守甲方的種植與采摘規定,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5、乙方要保持與甲方的溝通,每次客戶去采摘或種植都有專人進行代隊,所有意義由雙方帶隊人進行溝通解決。
三、費用計算:
1、蔬菜種植:800元/年/崎(含發票、子和免費教學和維護)。
2、蔬菜采摘:果菜16元/斤、葉菜12元/斤,葡萄時價。(以上費用含票)
四、提成返點方案:500元以下返3%,500-1000元返7%,1000-3000元返12%,3000元以上返15%。
五、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傳真件或復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遇其他問題,雙方協商友好解決。
甲方: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日期:
乙方:x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日期:
種植合同 篇2
甲方:(訂購方)
乙方:(交售方)
為進一步發展紅薯產業,促進地方經濟穩步增長,增加職工收入,規范甲乙雙方的行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本著互惠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種植面積及種苗
乙方以訂單形式為甲方種植紅薯畝。種苗由甲方提供, 4月20日—5月30日種植的單價0.13元/棵;6月1日—6月10日種植的單價0.10元/棵,根據合同簽訂時間編號發放種苗。
二、紅薯的交售
1、收購時間:9月10日—10月25日。 2、交售地點:金正薯業院內。 3、交售車輛及運費由乙方自行解決。
三、收購價格及質量
1.一級紅薯收購價:800元/噸,一級紅薯標準為:無雜物(薯秧、泥土、編織袋等),薯塊重150克以上,雜質2%以下。 2.二級紅薯收購價:780元/噸,二級紅薯標準為:雜質超過2%(泥土、薯秧、編織袋), 薯塊重150克以下。 3. 質量低于收購標準的可拒收或自行挑檢后再收。
四、結算方式
交貨付30%,十天結算一次,交售后一個月內支付到75%,下余款12月10日前結清。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
① 有權制定各種管理措施。
② 有權指導、監督乙方按照生產計劃認真執行。 ③ 乙方若有不按規定種植、管理,甲方有權予以糾正。 2、甲方義務:
① 以優惠價提供薯苗和殺菌藥。 ② 免費負責培訓和技術指導。
③ 及時指導解決乙方種植、管理上的技術問題。 ④ 按照合同約定對乙方交售紅薯予以收購。
⑤ 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和驗收確定的質量等級予以結算,不得故意壓級壓價。
⑥ 適量提供種植、收獲設備,轉包農機專業戶,由專業戶為農戶提供有償服務。 特別提醒:
1.種植紅薯適合:沙壤土和中等以上肥力的地塊。 2.種植紅薯不適合:粘性土、堿性土和板性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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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① 有權參與生產計劃、技術推廣措施的研究制定和種、收機械化
改進。
② 遇到技術問題有權要求甲方及時進行指導解決。
2、乙方義務
① 積極參加技術培訓,服從執行技術指導;確保各項技術措施按時按標準落實到位,達到應有效果。
② 按照合同約定付清種植薯苗款。
③ 按照供苗種植時間,生長120天后將所產紅薯全部安全交與甲方,不得自行銷售。具體交售時間按附合同執行。
④ 注意生產安全,若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
⑤ 交售過程中服從甲方排隊秩序,有加隊現象、無理取鬧、壓磅,壓卸料臺,堵塞道路,尋釁滋事者罰款300—500元,由此造成的其他損失,由造事方負責。
⑥ 對違犯社會治安處罰條例的或觸犯法律的交司法部門處理。
六、違約責任
1、 如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收購紅薯,應向乙方支付未收購紅薯最低估產總量70%的違約金。
2、 如乙方不按照合同向甲方交售紅薯自行銷售的,來年不再提供種苗,應向甲方支付未交售紅薯最低估產總量20%的違約金。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時,由雙方協商解決。
3、在合同執行中,若出現甲、乙雙方協商不能解決的法律責任,應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農場,分場各持一份。 附:職工種植面積及簽字花名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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