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租車合同(通用3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簡單租車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簡單租車合同1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第一條第1款標準時,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5、承租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4、8款內容時或可能造成更大損失時,出租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終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賠償。
6、出租方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范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7、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8、出租方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第二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并享有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7、承擔由于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范圍內的任何損失。
第三條 保證金
1、承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
2、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退還承租方。
3、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四條 意外風險及交通事故處理
1、出租方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具體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擔意外風險。
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出租方:
承租方:
簽訂時間:
簡單租車合同2
根據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顏色為______色,車牌號為______,必須使用_____號汽油。
第一條 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收回。車輛租賃押金______元,交通違章保證金______元,月租金:______元。承租方接車時需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車輛押金、交通違章保證金和當月租賃金總計人民幣______元。每月____日繳納當月車輛租賃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出租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的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出租方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出租方應提供狀況良好、設備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出租方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后,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含出租方同意承租方指定的駕駛員)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發動機與變速箱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未經出租方許可連續拖欠應付款不得超過3日。)
6、應按時歸還車輛,驗收時發現車輛有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如需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通知出租方。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非正常使用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9、為了使租賃車輛能長期保持良好狀態,請您務必在車輛每行駛5000公里整數里程時,通知出租方,以便到出租方指定的地點維修、保養。否則每漏保一次,出租方將在您的租賃費外加收1000元的費用。并承擔4S店對車輛免除保修期內的后續保修費用(包括車輛自然)
10、您使用的燃料必須是_____無鉛汽油
第四條 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為始,以車輛收車時為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繼續承擔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至保險公司賠償之日的協議內車輛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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