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協議書
勞務使用方:(以下簡稱甲方)
勞務提供方:
甲方在高速公路合同段工程項目施工,經過對乙方資格審查,同意將部分勞務工程的勞務作業委托給乙方,為確保工程順利進行,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雙方本著平等誠信、自愿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于2004年月在簽定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1、勞物作業概況
1.1工作名稱及范圍:合同段及工程全部工作內容。完成滿足設文件(圖紙、變更)、技術規范等全部工作內容并通過業主、監理工程師的驗收。
1.2地點:八合同段
1.3期限:甲方要求工期自2004年月日起至2004年月日止,完成工程附表1《勞務合同一覽表》中的全部工作內容及工作量,如施工過程中情況發生變化,則按甲方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調整。
2、勞務人員
乙方根據工程實際需要組織勞務人員、機械設備進場,且附表2《管理人員表》、附表3《技術工人數量表》、中所有管理人員、勞務人員、機械設備需要在2004年月日前全部進場。
3、工作內容及單價
3.1工作內容:基坑開挖、基底換填碾壓、回填土;工程用材料小搬運、半成品鋼筋的綁扎、焊接、運輸(鋼筋加工場到施工現場)及預埋件加工;模板的安裝和拆除;運至現場的成品混凝土的拌和及成品混凝土的養護完成整個通道工程所有工序。
3.2單價:含除成品混凝土(運至現場)和半成品鋼筋及預埋件(預制廠內);費用以外的完成此項工程所有人工費、機械費用。單價不含稅金。
3.3計算勞務費用的工作量是實際完成、并經本合同約定的家訪有關人員前人的并經監理驗收合格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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