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黨支部、村(居)民委員會、鎮屬各部門:
為切實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全面貫徹落實縣委計生工作意見,堅持計生工作“以人為本,以情為重,以法為準”,切實把計生工作“做早做優做實,做得合情合理合法”,努力構建“親情計生,人本計生,法治計生,和諧計生”,創造一個良好的人口環境,經鎮黨委、政府研究,對**年人口和計
劃生育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工作目標
全鎮出生人口控制在360人以內,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以下,自然增長率控制在5.6‰以下,符合政策生育率達83%以上,綜合避孕節育率88%以上(其中長效措施100%),出生與人流比控制在100:25以下,性別比控制在100:103-107之間。
二、主要措施
1.堅持各級黨政主要領導負總責。鎮黨政主要領導負責聯系**年計劃生育后進村,其它領導分別聯系一個村,鎮相關部門按照黃府發[**]18號文件要求各負其責,齊抓共管。
2.堅持計劃生育“一票否決”制度,對沒有完成人口計生工作目標任務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實行“一票否決”,取消年終評優評獎資格。
3.建好宣傳陣地,創新宣傳方式,營造良好氛圍。各村在人口集中的地方制作張貼一幅醒目的大型噴繪標語。鞏固1—2個生育文化大院或茶園。抓好人口文化屋宣傳陣地建設,以宣傳中央《決定》、省《辦法》和人口計生政策為重點,為廣大群眾提供計生政策、科普知識、先進文化等服務,使現行生育政策、獎勵政策、處罰政策及優生優育、生殖健康知識家喻戶曉。
4.落實計生政策,獎罰并重,發揮利益導向作用。認真落實國家、省、市、縣對計劃生育對象和計劃生育家庭的一系列獎勵政策,同時,及時處罰違法生育行為,通過利益導向引導群眾自覺實行計劃生育。
5.抓好協調配合,齊抓共管,形成計生工作合力。民政部門應建立辦理婚姻證明的通報制度;衛生部門應加強醫療機構查驗有效生育證明的管理,建立新生兒出生情況通報制度,依法打擊非法摘取節育環的行為;公安部門在入戶登記時,應查驗計劃生育出生入戶證明;教育部門應嚴格執行《義務教育法》,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戶籍人口實施義務教育;其它部門應依法履行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職責,增強參與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管理、服務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6.深化基層群眾自治,民主管理,提高自治能力。繼續堅持以優質服務手段深化計劃生育基層群眾自治,加強民主管理和自治能力建設,不斷提高計劃生育基層群眾自治工作水平,千方百計夯實基層基礎。健全村民代表計劃生育議事會、評議會、村(居)務公開及中心戶等制度,推行陽光計生行動,不斷引導群眾在計生工作中實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監督。
7.搞好優質服務,提升服務水平,提高工作質量,在計生優質服務中堅持知情選擇“七步驟”、免費服務“八承諾”、村干部服務“九上門”的工作思路,進一步完善服務方法,努力提高育齡群眾對計劃生育工作的滿意度,不斷提高全鎮人口和計生工作質量。
8.適應新形勢,搞好計生政策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干部隊伍素質。實行鎮干部聯系到村,村干部聯系到片,社干部聯系到戶,中心戶聯系到人,層層抓落實。進一步加強新法規、新知識、新技術的學習,弘揚務實作風,用心想事、用心謀事、用心干事,確保全年各項計生目標任務的圓滿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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