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預算管理制度范本
鄉鎮預算管理制度范本一
一、預算編制
1、鄉鎮財政應按照全面推行綜合預算的要求編制年度財政預算。鄉鎮單位預算收入的編制:遵循所有經常性收入納入預算的原則。將各單位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罰沒收入、其他預算收入、財政補助收入納入預算收入管理。
2、鄉鎮單位預算支出的編制:遵循以收定支,輕重緩急,綜合平衡的原則。按照個人經費、公用經費、專項經費的順序安排支出預算,確保工資有保障。預算編制草案,報經鄉鎮政府審核和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然后以政府名義行文下達執行。
二、預算執行
1、收入征管部門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的規定,及時、足額征收預算內外收入。任何部門都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減征、免征、緩征或截留、占用、挪用應征收入。
2、嚴格按照預算計劃,按進度、按程序撥款,不得辦理無預算、無用款計劃、超預算、超計劃的撥款。
3、對本級財政預算安排的專項資金和上級追加專項資金,做到專款專用,不得隨意更改用途,更改計劃。
三、預算調整
預算調整遵循合理、合法的原則。合理是指調整有依據,有調整項目,有調整金額;合法是指預算調整須經鄉鎮政府審核,鄉鎮人大通過。
四、決算
決算遵循按預算計劃或調整計劃的原則。決算要求:年度終了時,應及時清理全年收入、支出數字的往來款項,做好決算數字的對帳工作。決算各項數字必須真實、準確,不得以估計數字替代,不得弄虛作假。
五、預算監督
1、鄉鎮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并接受監督。
2、鄉鎮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接受縣政府有關職能部門的監督和審計。
3、鄉鎮財政總預算會計對不規范的口頭交辦,便條批復的撥款必須堅持原則,一律拒絕辦理,否則,將嚴肅查處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鄉鎮預算管理制度范本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確保全省鄉鎮財政預算管理方式改革全面推進,根據《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鄉鎮財政預算管理方式改革的意見》(云政發(2008)69號),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實行鄉鎮財政預算管理方式改革,堅持鄉鎮資金所有權、使用權和財務審批權不變,債權債務主體不變,獨立核算責任主體不變的原則。
第三條 本實施細則適用于全省129個縣(市、區)(下同)所轄鄉(鎮)所屬的行政、事業單位。鄉鎮站所已上劃縣級管理,其工作經費原委托鄉鎮財政所代管的,維持原管理方式不變。
第四條 鄉鎮財政預算管理方式改革實行“預算縣編、賬戶統設、集中收付、采購統辦、票據統管”的預算管理方式,在資金所有權和使用權不變的前提下,由縣財政局直接管理鄉鎮財政收支。
第二章 崗位職責
第五條 鄉鎮財政所作為縣財政局的派出機構,代行縣財政的相關職能。主要職能:
(一)承擔鄉鎮財務收支計劃、決算編制和預算執行、預算調整、預算內外資金收支管理的具體工作;
(二)負責鄉鎮所屬預算單位財務核算和監督;
(三)負責鄉鎮財政票據的申購、領發、繳銷以及資金的解繳;
(四)負責財政支農資金的監管,各項農民補貼的核定兌付;
(五)負責農村社會保障資金的管理;
(六)負責村級資金的專戶存儲、核撥和監督管理;
(七)負責鄉鎮國有資產管理;
(八)負責鄉鎮政府性債權債務的管理;
(九)負責財經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執行。
第六條 縣財政局預算股和國庫股的主要職責:
(一)預算股的主要職責:1.負責指導鄉鎮編制年度財務綜合收支計劃,審核鄉鎮財務收支計劃,統編縣鄉財政收支預算;2.管理鄉鎮項目支出預算項目庫;3.制定鄉鎮人員經費、公用經費、會議費、業務費等支出的標準和定額;4.審查和批復鄉鎮部門預算及政府采購預算;5.提出鄉鎮發展經濟、節約支出和化解債務的政策措施和建議;6.統一辦理鄉鎮預算調整事宜;7.審核鄉鎮用款計劃(含政府采購)及工資統發數據;8.監督檢查鄉鎮財務收支執行情況。
(二)國庫股的主要職責:1.負責根據審核后的用款計劃及時撥付資金;2.指導鄉鎮財政所會計業務;3.統一管理鄉鎮各類資金的銀行賬戶;4.負責鄉鎮組織的應納入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收繳入庫管理,以及未納入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捐贈收入、企業上繳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收繳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的管理;5.按月分析鄉鎮財務收支計劃執行情況,會同有關股室對鄉鎮預算內外資金財務收支執行情況的檢查、監督;6.會同票據監督管理機構監督管理鄉鎮財政票據的使用;7.負責組織鄉鎮部門決算的編制和審核。
第七條 鄉鎮財政所設統管會計、專戶會計和資金會計。
(一)統管會計職責:1.負責鄉鎮基本賬戶、收入匯繳專戶和村級資金專戶的會計核算,按月編制財務收支月報、會計報表及財務執行情況分析;2.負責鄉鎮財務綜合收支計劃編制和預算調整工作;3.負責鄉鎮財務預算指標管理,辦理與縣財政的會計結算事項;4.編制鄉鎮分月用款計劃,辦理經費的請撥事項; 5.組織辦理年度鄉鎮政府部門決算編審、匯總和上報工作;6.其他應由統管會計辦理的各項工作。
(二)專戶會計職責:1.負責鄉鎮專項資金專戶的會計核算,按專項資金性質分類按月編制會計報表;2.負責預撥報賬制資金管理及報賬工作;3.負責財政票據的申購、領發、繳銷和使用管理;4.辦理已開票據的錄入工作,負責清算和解繳鄉鎮財政預算內外收入及其他收入;5.其他應由專戶會計辦理的.各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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