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暑應急預案范文3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有時會有一些突發事件出現,為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總歸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中暑應急預案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中暑應急預案范文1
夏季施工氣候炎熱,建筑工人普遍在露天和高處作業,勞動強度大,時間長,隨時都有發生中暑事故的可能。因此,加強夏季的防暑降溫工作是保護職工身體健康,保證完成生產任務的一項重要措施。
1 預防中暑事故基本安全要求
采取綜合的措施,切實預防中暑事故的發生,從技術、保健、組織等多方面去做好防暑降溫工作。
1.1 組織措施
加強防暑降溫工作的領導,在入暑以前,制訂防暑降溫計劃和落實具體措施。
1.1.1 要加強對全體職工防暑降溫知識教育,增加自防中暑和工傷事故的能力。注意保持充足的睡眠時間。
1.1.2 應根據本地氣溫情況,適當調整作息時間,利用早晨、傍晚氣溫較低時工作,延長休息時間等辦法,減少陽光輻射熱,以防中暑。還可根據施工工藝合理調整勞動組織,縮短一次性作業時間,增加施工過程中的輪換休息。
1.1.3 貫徹《勞動法》,控制加班加點,加強工人集體宿舍管理;切實做到勞逸結合,保證工人吃好、睡好、休息好。
1.2 技術措施
1.2.1 進行技術革新,改革工藝和設備,盡量采用機械化、自動化,減輕建筑業勞動強度。
1.2.2 在工人較集中的露天作業施工現場中設置休息室,室內通風良好,室溫不超過30℃;工地露天作業較為固定時,也可采用活動幕布或涼棚,減少陽光輻射。
1.2.3 在車間內操作時,應盡量利用自然通風天窗排氣,側窗進氣,也可采用機械通風措施,向高溫作業點輸送涼風,或抽走熱風,降低車間氣溫。
1.3 衛生保健措施
1.3.1 入暑前組織醫務人員對從事高溫和高處作業的人員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凡患持久性高血壓、貧血、肺氣腫、腎臟病、心血管系統和中樞神經系統疾病者,一般不宜從事高溫和高處作業工作。
1.3.2 對露天和高溫作業者,應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飲料;供給含鹽濃度0.1~0.3%的清涼飲料。暑期還可供約工人綠豆湯、茶水,但切忌暴飲,每次最好不超過300毫升。
1.3.3 加強個人防護。一般宜選用淺藍色或灰色的工作服,顏色越淺阻率越大。對輻射強度大的工種應供給白色工作服,并根據作業需要配戴好各種防護用具。露天作業應戴白色安全帽,防止陽光曝曬。
2 發生中暑的表現及其應急預案
2.1 中暑癥狀的表現
2.1.1 先兆中暑。其癥狀為:在高溫環境中勞動一段時間后,出現大量流汗、口渴、身感到無力、注意力不能集中,動作不能協調等癥狀,一般情況此時體溫正常或略有升高,但不會超過37.5°。
2.1.2 輕癥中暑。其癥狀為:除有先兆中暑外,還可能出現頭暈乏力、面色潮紅、胸悶氣短、皮膚灼熱而干燥,還有可能出現呼吸循環系統衰竭的早期癥狀,如面色蒼白、惡心、嘔吐、血壓下降、脈搏細弱而快、體溫上升至38.5°以上。此時如不及時救護,就會發生熱暈厥或熱虛脫。
2.1.3 重癥中暑。一般是因為未及時適當處理出現的輕癥中暑(病人),導致病情繼續嚴重惡化,隨著出現昏迷、痙攣或手腳抽搐。稍作觀察會發現,此時中暑病人皮膚往往干燥無汗,體溫升至40°以上,若不趕緊搶救,很可能危及生命安全。
2.2 發生中暑事故的應急預案
2.2.1 發生中暑事故后,應立即將病人扶(抬)至通風良好且陰涼的地方,將病人的領扣松開,以利呼吸,同時給病人服下解署藥十滴水,采取適當的降溫措施;
2.2.2 對重癥中暑者,除按上述條件施救外,還應對病人進行嚴密觀察,并動用工地的交通工具或攔截出租車及時將病人送往就近有條件的醫院進行治療。
中暑應急預案范文2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及時有效地預防和處置由高溫氣象條件引發的中暑事件(以下簡稱高溫中暑事件),指導和規范高溫中暑事件的衛生應急工作,保障社會公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社會秩序,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
(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國家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
(重大氣象災害預警應急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由高溫氣象條件引發的中暑事件的衛生應急處置工作。其他以高溫氣象條件為直接誘因,并直接導致社會公眾身體健康明顯受損,甚至危及社會公眾生命安全的公共衛生安全事件,可參照本預案組織實施相關衛生應急處置工作。
1.4 事件分級
依據氣象條件、高溫中暑事件的發生情況及其發展趨勢,將高溫中暑事件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級。發生高溫中暑事件,達不到ⅳ級標準的,原則上不列入突發公共事件范疇。
1.4.1 特別重大高溫中暑事件(ⅰ級),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 24小時內,1個縣(市)區域內報告中暑患者300人以上(含300人),或有10例以上(含10例)死亡病例發生;
b.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氣象行政主管機構共同認定的其他情形。
1.4.2 重大高溫中暑事件(ⅱ級),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 24小時內,1個縣(市)區域內報告中暑患者150人至299人,或有4至9例死亡病例發生;
b.省級及以上衛生行政部門和氣象行政主管機構共同認定的其他情形。
1.4.3 較大高溫中暑事件(ⅲ級),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 24小時內,1個縣(市)區域內報告中暑患者100人至149人,或有1至3例死亡病例發生;
b.地市級及以上衛生行政部門和氣象行政主管機構共同認定的其他情形。
1.4.4 一般高溫中暑事件(ⅳ級),指符合下列情形的:
24小時內,1個縣(市)區域內報告中暑患者30人至99人。
1.5 工作原則
1.5.1 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增強防范高溫中暑事件的意識,切實做好人員、技術、物資等應急儲備工作,積極開展高溫中暑氣象等級預報和高溫中暑事件的監測、報告、預測和預警,認真落實各項預防和醫療救治等衛生應急措施。
1.5.2 部門聯動,分級響應。衛生行政部門和氣象行政主管機構建立聯合預報和預警機制,一旦發現高溫中暑氣象條件或高溫中暑事件的苗頭,及時向社會公眾發布高溫氣象條件預報或高溫中暑事件預警信息,并向當地提出防控工作建議。根據高溫中暑事件的預警級別,各級衛生、氣象部門在本級的統一領導下,協同相關部門,迅速響應,做好轄區內高溫中暑事件的監測預警、醫療救治和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1.5.3 加強管理,規范有序。各級衛生、氣象部門依據有關法律和法規,根據本地的實際工作情況,編制有針對性的高溫中暑事件應急預案,制定高溫中暑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規范,加強相關培訓等工作,確保及時、規范、有序地處置高溫中暑事件。
1.5.4 依靠科技,依靠群眾。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鼓勵開展相關領域內的科學研究,提高高溫中暑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加強對社會公眾的健康知識宣傳,強化社會公眾的防范意識,提高社會公眾的自救和互救能力。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shiyongwen/434873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