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拒絕有償家教承諾書9篇
教師拒絕有償家教承諾書1
教育是崇高的事業,教師是神圣的職業。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進一步規范辦學行為,切實加強我校教育行風建設,提高教師隊伍職業道德水平,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杜絕在職教師從事有償家教,我特作出如下承諾:
1.學校不參與有償家教的宣傳、組織活動,不組織學生利用節假日、雙休日進行收費補課;
2.不將學校的校舍和教育教學設備租、借給校外辦學機構及個人,供其舉辦以中小學生為對象的收費補課;
3.禁止本校在職教師在家中或租用場地進行教育教學活動(含藝術、體育類培訓)并獲利;
4.禁止本校在職教師舉辦或參與舉辦各類收費培訓班、輔導班,或未經批準受聘于社會培訓機構;
5.禁止本校在職教師參與有償家教的宣傳、組織活動,或利用職務之便推介、誘導、暗示或強制學生參加有償家教;
6.禁止本校在職教師相互介紹學生,為對方提供有償家教生源,或為其他人員介紹家教生源;
7.禁止本校在職教師到學生家中開展課業輔導或各種文化藝術培訓并收受家長錢物;
8.禁止本校在職教師以親屬或他人名義從事各類有償家教活動。
9.禁止為親屬或他人提供方便進行進行不法有償家教。
以上承諾如有違反,愿意接受有關處理規定對我和學校的處理。
歡迎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進行監督。
學校:繡惠鎮回北小學校長:
20xx年7月
教師拒絕有償家教承諾書2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教育廳《關于禁止中小學在職教師從事有償家教的暫行規定》,本人做出以下承諾:
1、自覺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嚴格執行各級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師德師風建設的有關規定。
2、不以“個別輔導”、“幫助學生”等名義從事或者變相從事任何有償家教活動。
3、不以個人或他人名義,在工作期間、節假日及休息時間進行有償家教活動。
4、不暗示、誘導、發動或強制學生接受有償家教。
5、教師之間不互相介紹學生,不為對方提供有償家教的生源。不為其他社會人員、社會培訓機構介紹生源并從中獲利。
6、不在社會培訓機構或家教機構兼職兼課。
7、不為社會培訓機構或他人進行招生宣傳或介紹生源。 本次活動是根據上級指示精神開展的,對于加強我校的師德師風建設將起到重要的推動作用。同時,學校歡迎廣大同學進行監督。
承諾人:
20xx11-20
教師拒絕有償家教承諾書3
根據市、區主管部門堅決抵制有償家教文件精神,為切實做到教書育人,為人師表,規范自己的從教行為,樹立錦繡教師的良好社會形象,維護學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學質量,現特向家長和社會承諾:
一、自覺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嚴格執行市、區抵制有償家教文件精神,依法執教。
二、不利用學校資源,在外租(借)用場地或在家舉辦有償家教班。
三、不利用學校資源,強制或暗示學生參加各種形式的有償家教。
四、不互相介紹學生或互相提供有償家教生源并從中獲利。
五、未經學校同意,不擅自在社會力量辦學機構兼職任課。
六、不違反有關政策規定,從事其他有償家教活動。
七、努力提高課堂教學效率,上好每一堂課,用“佳教”抵制“家教”。
八、關愛每個學生,做好培優補差,在完成教學任務的同時無償為學生釋疑解惑,盡心盡力幫助學困生,讓每個學生得到健康成長,和諧發展。
我將自覺履行以上承諾,請家長和社會監督,如有違反,按照市區教育局有關文件精神進行處理。
承諾人:
教師拒絕有償家教承諾書4
為切實做到教書育人,為人師表,規范自己的從教行為,樹立人民教師的良好社會形象,維護學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現特向家長和社會承諾:
一、自覺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嚴格執行市縣教育局和學校師德師風建設有關規定;
二、不招收本班學生在家或到學生家中或校內外租(借)用場地進行收費補課、輔導、辦班或變相收費;
三、不利用職務之便強制、誘導或暗示本班學生參加有償家教輔導;
四、不在教師之間相互介紹學生進行有償補課,不為對方提供有償家教生源;
五、不動員、變相動員學生參加校外辦學機構的各類補習班或為其提供生源;
六、不單獨或與他人合伙租(借)場地、占用其他場地進行有償補課、有償輔導、有償辦班、參與有償家教或管理;
七、不以各種名目舉辦“補習班”、“提高班”、“特長班”、“輔導班”等收取費用;
八、不以各種名義開辦“托管班”、“寄讀所”、“少兒之家”等收取費用或從中獲利;
九、不在校外辦學機構有償兼課或在社會辦學機構中兼課;
十、不在家中有償托管本班學生并收取費用;
十一、不從事其他形式的有償家教活動。
十二、努力提高課堂教學效率,上好每一堂課,用“佳教”抵制“家教”; 十三、關愛每個學生,做好培優補差工作。在完成教學任務的同時,無償為學生釋疑解惑,盡心盡力幫助學困生,讓每個學生都得到健康成長、和諧發展。
我將自覺履行以上承諾,請家長和社會監督。如有違反,按照《XXX小學禁止有償家教協議書》自愿接受組織處理。
承諾人:xxxx
教師拒絕有償家教承諾書5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和《棗莊市教育局關于禁止中小學在職教師從事有償家教的暫行規定》等文件精神,進一步規范辦學行為,切實做到教書育人,為人師表,規范自己的從教行為,樹立教師的良好社會形象,維護學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學質量,我特向社會公開承諾,做到如下幾點:
1、不舉辦或伙同他人舉辦各類培訓班、輔導班,對學生進行收費補課、課外輔導、辦班或變相收費。
2不向學生介紹有償家教機構。
3、不利用職務之便宣傳、強制、誘導、暗示學生參加有償家教;
4、不在校外培訓機構有償兼課或在社會培訓機構中兼課;
5、不在家中、學校或在校外租用場地從事有償家教;
6、不為其他教師或校外培訓機構介紹有償家教生源并從中獲利;
7、對學生無償開展課業輔導和各種文化藝術培訓,須向學校申報備案。
8、不向從事有償家教的個人或校外培訓機構租、借場地或教育教學設備等;
9與有償家教有關的事情堅決不做。
承諾人(簽字): 。。。。小學
校長簽字 20xx年 2月 30日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shiyongwen/293481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