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辯證法認為,矛盾是事物發展的根本動力,矛盾的同一性和斗爭性相結合,推動事物的發展。馬克思哲學明確指出矛盾對事物發展的作用表現在兩個方面:第一,矛盾同一性在事物發展中的作用是:矛盾雙方相互依存,為事物的發展提供前提;矛盾雙方相互貫通、相互包含,使雙方各自從對方汲取有利于自己的因素,使整個事物得到發展;矛盾雙方在一定條件下相互轉化,規定了事物發展的趨勢和方向。第二,矛盾斗爭性在事物發展中的作用是:在事物的量變階段,矛盾的斗爭性推動雙方力量對比的變化,為事物的質變準備條件;在事物的質變階段,矛盾的斗爭性促使舊矛盾統一體瓦解,新統一體產生,從而完成事物的轉變。
一、矛盾促進發展
矛盾和發展是一直伴隨著世界的發展的,哪里有矛盾,那里就會有發展,這一點不論在自然界還是在人類社會中都體現的十分明顯。發展是在真理和謬論的不斷碰撞下產生的,而真理和謬論本身就是一場矛盾,這樣的矛盾可大可小,小的矛盾衍生出小的斗爭促進雙方的發展,大的矛盾產生爭斗、政治異端甚至是戰爭。矛盾越大,所能引發的事物發展的潛力也就越大,最終這些潛力在斗爭中被開發了出來,然后又產生了新的巨大矛盾,進行著周而復始的相對運動,也就成為了發展。
二、矛盾是事物發展的動力
矛盾雙方既相互依賴,又相互斗爭,由此推動事物的運動、變化和發展。事物發展的動力就在于矛盾著的對立面之間的這種又對立又統一的關系。所謂對立,就是矛盾的雙方之間存在著互相排斥、互相斗爭的性質,即斗爭性;所謂統一,就是指矛盾雙方之間在一定條件下存在著互相依存、互為前提、互相促進,又在一定條件下互相轉化的性質,即同一性。矛盾雙方的斗爭性寓于同一性之中;沒有斗爭性,也就沒有同一性。
斗爭性是絕對的,無條件的。這種絕對性與事物運動、發展的絕對性是一致的。所謂無條件性是與同一性的有條件性相比較而言,是指無論是對立雙方共居于一個統一體的時候,還是統一體破裂的時候,都貫穿著斗爭,正是由于這種斗爭,才使原來矛盾獲得解決,才使一事物轉化為他事物。而在新事物出現后,又有新的矛盾,斗爭又貫穿其中,給新事物以生命。
同一性是有條件的、暫時的、相對的。無論是相互依存還是相互滲透、貫通,都需一定的條件。沒有一定條件,矛盾雙方就不能互相依存、貫通,不能共居一個統一體中,矛盾的同一性也是暫時的、易逝的。隨著斗爭的發展,就會出現新的條件,這時矛盾雙方的互相依存就會發生變化,舊的統一體就將破裂,就會出現新的統一體。
這種有條件的相對的同一性和無條件的絕對的斗爭性相結合推動著一切事物的矛盾運動。正如毛同志所說:“有條件的相對的同一性和無條件的絕對的斗爭性相結合,構成了一切事物的矛盾運動。”(《毛同志選集》第1卷第333頁)正是這種矛盾運動為事物的發展提供了源泉和動力。這就是唯物辯證法的發展觀。
三、事物發展的根本原因在于內部矛盾
唯物辯證法認為,內因是變化的根據,外因是變化的條件,外因只有通過內因才能發揮其作用。事物發展的根本原因,不在事物的外部而在事物的內部,在于事物內部的矛盾性。任何事物內部都有這種矛盾性,因而引起了事物的`運動和發展。
從世界的多樣性來看,統一性存在于多樣性之中,物質表現為千千萬萬的具體事物。物質有著無限多樣的運動形式、無限多樣的層次和結構、系統,各種具體的物質存在的形式之間存在著相互制約、相互影響、相互作用的復雜關系,因此就特定的事物、關系、層次、結構、系統來說,就可以區分為自身和他者,內部和外部,于是統一的物質世界的普遍相互作用可以劃分為具體事物的內部作用和外部作用,區分為內因和外因。具體事物的內因和外因是物質作為運動唯一主體、唯一原因的分化和多樣化的結果。因此,毛同志同志指出:“唯物辯證法的宇宙觀主張從事物的內部、從一事物對他事物的關系來研究事物的發展,即把事物的發展看做是事物內部的必然的自己的運動,而每一事物的運動都和它的周圍其他事物互相聯系著和互相影響著。”
四、事物發展的決定因素在于內部主要矛盾
事物的內部矛盾,就一個大的發展過程來說,存在著根本矛盾和非根本矛盾的區別,就事物發展的一定階段來說,存在著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的區別。事物發展過程的根本矛盾是指在一個大的發展過程中處于支配地位的矛盾,它決定著過程的本質,規定、影響、支配著非根本矛盾的發展和變化,因此對于一個過程的變化來說,根本矛盾起著根本原因的作用,而其他非根本矛盾則起著非根本原因的作用;事物發展階段上的主要矛盾是指在一個發展階段上對其他矛盾起著領導和支配作用的矛盾,而為主要矛盾所規定、支配的其他矛盾則是非主要矛盾,因此對一個階段上的發展變化來說,主要矛盾則起著主要原因的作用,非主要矛盾起著非主要原因的作用。毛同志同志說:“研究任何過程,如果是存在著兩個以上矛盾的復雜過程的話,就要用全力找出它的主要矛盾,捉住了這個主要矛盾,一切問題就迎刃而解了。”事物發展過程中,不同的過程有著不同的根本矛盾,不同的階段,有著不同的主要矛盾。毛同志同志指出:“事物發展過程的根本矛盾及為此根本矛盾所規定的過程的本質,非到過程完結之日,是不會消滅的,但是事物發展的長過程中的各個發展的階段,情形又往往互相區別。這是因為事物發展過程的根本矛盾的性質和過程的本質雖然沒有變化,但是根本矛盾在長過程中的各個發展階段上采取了逐漸激化的形式,并且,被根本矛盾所規定或影響的許多大小矛盾中,有些是激化了,有些是暫時地或局部地解決了,或者緩和了。又有些是發生了,因此,過程就顯出階段性來。”我們要善于隨著根本矛盾的發展,主要矛盾的改變,及時地改變自己工作的中心,以便及時地抓住事物在發展過程和階段上已經變化了的根本矛盾和主要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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