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的謊言論文
[摘要]“偽紀錄片”作為近年來異軍突起的一種電影類型,其敘述方式有不同于傳統電影的特別之處。本文從敘述學角度出發,試對“偽紀錄片”式驚悚電影的敘述者、受述者以及敘述層次作出粗略分析。
[關鍵詞]偽紀錄片;敘述者;受述者;敘述層次;關聯式
克·麥茨在他的《電影符號學的若干問題》中說:“‘電影符號學家’要做的第一個選擇是:研究的范圍應該是大影片(即敘事性影片),還是短片、紀錄片、工藝片、教學片、廣告片?”麥茨肯定了前者:“敘事性影片的研究(至少在初始階段)就成了重點。”在這里,我們可以看到麥茨將“敘事性影片”與“紀錄片”做了一個明確的區分,并且將重點放在了敘事性影片身上。“簡而言之,一切廣義的‘紀錄片’之間只有一條名副其實的界限,‘紀錄片’的各種特殊樣式,一開始就拋棄了敘事的原則。”
這個區分很好理解,一般意義上的敘事性影片,其重要特征就是虛構性。而紀錄片,雖然其本身的定義是一個復雜的問題,但無論如何,它都必須有一定程度的真實性,即使大多數時候這是一種經過人為選擇后的真實,但至少在事件本身上沒有人為的虛構。而對于電影來說,“沒有‘戲劇性’,沒有虛構,沒有故事,也就沒有影片。”
一邊是略顯乏味的真實,一邊是精彩紛呈的謊言,二者在敘事上擁有的本質上的不同,使得近年來異軍突起的“偽紀錄片”式電影,--開始就具有了敘事上的與眾不同的復雜性。
所謂的“偽紀錄片”,即mockumentary,也就是mock和documentary的結合,代表了一種新的影片類型。它披著“真實紀錄片”的外衣,內容卻是虛構的。但它和“半紀錄片”又有所不同,后者是指用紀錄片風格拍攝的虛構故事,讓觀眾產生“這是根據真實事件拍攝的”印象,而且通常由一個全知觀點的敘述者(旁白)來主述故事,但是,觀眾清楚地知道這是一部電影,它的故事是仿真實的。而偽紀錄片則不同,它竭力要造成的效果就是,這根本就不是一部電影,這是偶然拍下的真實事件,拍攝者不是專業的攝影師,而是在當時場景下的某個人物,他參與整個過程,并拍攝下來。
偽紀錄片的目的,是要讓“期待觀眾”產生強烈的代入感,而這種代入感,又特別適合驚悚電影、災難電影營造氣氛的需要,從《女巫布萊爾》、《死亡錄像》、《鬼影實錄》這些小成本驚悚片,到大制作的災難片《科洛弗檔案》,偽紀錄片總是用一臺搖晃的DV,看似忠實真實地記錄著虛構的故事,可以說,是真正意義上的“真實的謊言”。
一、偽紀錄片:誰是敘述者
站在敘述學的角度來看,電影的敘述者是誰,本身就是一個復雜的問題,“電影敘事中的‘敘述人’,由于攝影機這一特殊的‘視點’機制的存在,而打上了特定的敘述特征。”李顯杰老師在《電影敘事學:理論和實例》這本書中將電影敘述者分為兩類,即“人稱敘事”與“非人稱敘事”。前者指“影片敘述人以明確的語法意義上的人稱‘我’、‘他’甚或‘你’的身份和語氣來‘講述’(呈現)故事。例如,《紅高粱》是以畫外‘我’的第一人稱來展開敘事的,《青春祭》則以畫內‘我’的第—人稱方式來展開故事”。后者指“影片敘事本文中沒有一種明晰可辨的‘敘述人聲音’作為敘事源出現……瑞安、戈德羅、查特曼等人則認為,即便沒有人稱敘述人出場,敘事本文中仍存在著‘非人稱敘述人’或叫做‘匿名的敘述人’”。在后文中又將“非人稱敘述人”具體分為兩類,一類是完全由鏡頭來“呈現”的“呈現式”敘述人,一種是“影像+字幕式”敘述人。
對一般電影來說,這個分類似乎已經比較完善了,但是,“偽紀錄片”的敘述者,卻不屬于上文提到的任何一種。
以西班牙驚悚片《死亡錄像》(2007)與美國大片《科洛弗檔案》(2008)為例,前者是以電視臺對消防隊的一次采訪開始,電視臺的攝影師拿著攝影機面對女記者,女記者背后是消防車的背景,女記者一邊與在攝影機后面的攝影師聊天,一邊開始了外景記者常規的采訪開始前的那套說辭。一段普通的對消防隊員的采訪后,警報響起,記者與攝影師隨同兩名消防人員進入一棟建筑,發現建筑里的人被一種未知的病毒感染,大樓在記者一行人進入后被當局封鎖,記者的攝影機記錄下里面發生的一切,最后所有的人都死亡,只留下這一卷錄像。《科洛弗檔案》也如出一轍,首先是男主角Rob將要去日本工作,在他的送別派對上由他的朋友Hud負責用DV記錄,而后卻出現了未知的怪物襲擊曼哈頓,逃亡途中,Hud堅持用DV繼續拍攝,最后同樣是大家都死亡,這卷錄影成為一份國家檔案。
我們可以看到,這兩部偽紀錄片電影中,敘述者并非拿著攝影機的攝影師或者拿著DV的Hud,雖然在《死亡錄像》中,一開始時女記者對著攝影機講述消防隊情況的時候,有一點像上文提到的“人稱敘述人”,如果整部影片都是由她對消防隊的采訪,那么可以說她就是敘述人,但實際情況是,影片并非真的在對消防隊做采訪,女記者對消防隊情況的敘述只維持了短短的時間,很快她就變成了對一切茫然不知的人群中的一員。她這段短短的敘述,只能作為低于主敘述的一段“次敘述”來看待(這一點將在后文做詳細分析)。電影中所有的人物都不是敘述者,原本的攝影者死亡,只要還有其他人拿過攝影機繼續拍攝,敘述就沒有結束。甚至即使所有人都死亡,但只要攝影機還在運作,敘述都可以繼續下去。那么,以這兩部電影為代表的“偽紀錄片”真正的主敘述者就很明顯了。很簡單,那就是“攝影機”或者“DV”本身。這也是為什么即使劇情不允許,也始終會保持攝影機的打開狀態,例如《死亡錄像》中,記者的攝影機被前來的衛生監察員強制關閉了(如果在那種情況下還沒有人對攝影機的存在有異議的話,是不符合實際的),于是敘述暫停了,屏幕一片漆黑,這時,電影安排了一個好奇的小女孩,無意中打開了放在一邊的攝影機,從而使敘述得以繼續進行。
偽紀錄片的敘述者是攝影機或者DV,這已經無疑了。那么,情況就似乎和上文提到的“非人稱敘述人”中的“呈現式”敘述人一致,因為一切都是由鏡頭本身來呈現的,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偽紀錄片的“鏡頭”,和上文“呈現式”的鏡頭,本質上是有區別的。
“呈現式”敘述人的“鏡頭”,也就是通俗意義上的“電影制作班子”的鏡頭:導演的鏡頭,專業攝影師的鏡頭,后期制作的鏡頭,作為拍攝工具的鏡頭……觀眾在一般情況下意識不到“鏡頭”的存在,這個“敘述者”是完全隱身的。
而偽紀錄片作為敘述者的“鏡頭”,卻是一個顯身式敘述者,它同時還作為一個“人物”出現,在上文提到的兩部電影中,我們甚至還可以將它看做一個唯一劫后余生的“人”,在事件之后敘述出當時的一切。
如果將這個“鏡頭”看做電影中的一個人物,那么我們又能不能將它看成是“人稱敘述人”呢?就像電影《情人》中老年的“我”講述15歲的“我”的故事一樣,劫后余生的攝影機講述了它作為一個“當事人”所經歷的故事。乍一看這樣的分析有一定道理,但是我們不能忽略“電影鏡頭”的特殊性,偽紀錄片的“鏡頭”既是敘述者,也是顯身的人物,同時還是電影的拍攝工具。也就是說,它同時具有上文中兩種敘述人的特點,既有人稱敘述人的顯身特性,又有非人稱敘述人精巧的主觀操縱。
偽紀錄片“鏡頭”的身兼多職,正是其有別于其它影片的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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