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衛生培訓工作的目的是為了通過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專業知識的學習、運用,識別、評價職業病危害因素,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改善勞動者的工作條件,從而使職業病危害因素能夠得到有效控制。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職業衛生培訓通知,歡迎閱讀。
職業衛生培訓通知一
各鎮(街道、園區)安監辦、各職業病危害用人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7號)的規定,強化職業病危害用人單位落實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提高勞動者的職業病防范意識,推進全市職業衛生工作的開展,根據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要求,經研究決定,在全市開展職業衛生培訓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對象
1.20XX年度取得《職業衛生培訓合格證書》的用人單位負責人及職業衛生管理人員;
2.未參加20XX年度培訓存在職業危害的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
二、培訓內容
1.國家職業衛生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職業衛生標準;
2.職業病危害預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識;
3.職業衛生管理相關知識;
4.以《職業健康監督管理培訓教材》的內容為重點,并結合職業病危害預防實際。
三、組織方式
以鎮(街道、園區)為單位,集中舉辦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培訓班,鎮(街道、園區)負責本轄區內職業病危害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培訓工作的組織、實施。負責用人單位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培訓的報名、匯總工作。填寫《青島市職業衛生培訓班學員匯總表》(附件2)于10月底前報平度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政策法規科。
四、計劃安排
20XX年10月至12月,舉辦鎮(街道、園區)職業病用人單位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的培訓班。培訓人數在60人以上的,可以在鎮(街道、園區)所在地舉辦培訓班,培訓人數不足60人的,尚不夠組成一個培訓班的,由市安監局統一組織安排培訓。每期培訓班統一培訓時間兩天,自學一天,復習考試一天。
五、培訓、考試、發證
1.此次培訓委托具有職業衛生培訓資質的單位承擔培訓工作。青島市安監局職業健康監管處和平度市安監局根據課程計劃安排不定期進行現場培訓檢查,確保培訓質量。具體培訓時間和地點根據各鎮(街道、園區)報名情況另行通知。
2.青島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全市職業衛生培訓考核發證工作。考試不及格的,允許補考1次。經補考仍不及格的,重新參加相應的培訓學習。考試由平度市安監局統一組織,實行閉卷考試。
3.根據上級業務主管部門規定,報名職業衛生培訓的學員2016年度參加青島市安監局統一組織的安全生產培訓考試并成績合格的,只參加培訓學習,不再參加職業衛生考試,未參加安全生產考試的學員要進行培訓考試。
4.考試合格者,由青島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頒發《職業衛生培訓合格證書》,有效期為3年,在山東省范圍內有效。
六、有關要求
1.各鎮(街道、園區)要高度重視職業衛生培訓工作,切實將其列入職業衛生管理工作的重要日程,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精心組織,制定方案,狠抓落實。加強對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培訓情況進行檢查,發現不按規定開展培訓工作或者有關人員不參加職業衛生培訓的,要督促整改,市安監局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并將職業衛生培訓納入年度考核。
2.職業危害的用人單位要安排好單位的各項工作,積極參加全市組織的職業衛生培訓。認真落實用人單位職業病預防的主體責任,提高勞動者的職業病危害防范意識,逐步改善作業條件,保障勞動者的身體健康。
3.參加職業衛生培訓的學員培訓班報到時,須持身份證(正面)復印件一份,近期免冠兩張2寸彩色照片,并交納培訓費(含教材、培訓、教務等費用)。
4.各鎮(街道、園區)安監辦及時組織參加職業衛生培訓的學員按照要求認真填寫《青島市職業衛生培訓學員登記表》并留存上報。
XX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職業衛生培訓通知二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有關中央企業:
為推動用人單位做好職業衛生培訓工作,不斷提升用人單位職業衛生管理水平,提高勞動者的職業病危害防治意識和能力,根據《職業病防治法》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的通知》(國辦發〔2015〕20號)等有關規定,現就加強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培訓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增強做好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培訓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
近年來,各地區認真貫徹落實《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積極推進職業衛生培訓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當前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培訓工作仍然存在著重視不夠、責任不落實、投入不足、培訓針對性和實效性不強、培訓率偏低,勞動者特別是農民工不了解職業病危害對自身健康的損害、自我防護意識和防護能力差等問題,導致大量勞動者職業健康受到嚴重傷害。
職業安全健康工作的實踐表明,進一步加強職業衛生培訓工作,是堅守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一安全紅線的內在要求;是增強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的法律意識,提高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水平和勞動者自我防護能力的重要途徑;是督促用人單位自覺履行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預防和控制職業病危害,保障勞動者職業安全健康的源頭性、基礎性舉措。用人單位要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綠色發展,牢固樹立“培訓不到位就是隱患”的觀念,把職業衛生培訓擺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實把工作謀劃好、部署好、落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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