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當前我國科技創新存在的突出問題
我國科技創新發展雖然取得了一些重要成就,但科技發展的水平無論是與發達國家相比還是距現代化建設要求都相對滯后,需要迫切解決以下突出問題:
(一)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匱乏
對于科技創新來說,起關鍵性作用的是人力資本的素質和能力。當前世界各國間圍繞科技創新進行的技術競爭,從根本上來說是科技人才的競爭。目前我國科研人員質量與發達國家差距很大,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在整體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尤其高層次的科技創新人才非常匱乏,在科學技術領域有重大影響力和國際知名度的專家、學者很少,學術技術造詣不突出。具體表現在:缺乏創新型企業領袖,相當數量企業決策者對科技創新認識不足,在投資戰略上不愿對長期見效并有利于企業創新能力的項目投資;缺乏專業技術開發人才,尤其是民營企業、中小企業,由于自身實力所限,難以吸引高層次科學技術人才;激勵科技創新人才成長的機制不健全,對科技創新人才的職稱評審、知識更新、權益保護等缺乏制度性安排,影響到其技術創新的積極性。我國現行的教育體制形成了知識型傳統教育方式,忽視個人的創造性和能力的培養,缺乏造就創新人才的認知氛圍和心理條件,沒有求異和質疑習慣;重聚合思維輕發散思維,限制了人們的思維創造性,造成思維定勢,束縛了人們的創新精神和能力。
(二)科研成果轉化率急需提升
促進科技創新的發展,不僅在于加大研發投入和增加研發產出,更在于科技成果的產業化和市場化能夠對經濟社會發展起到真正的推動作用。我國的科技創新成果,包括專利和論文的數量都排在世界前列,但是對經濟發展的貢獻及產業轉化率很不理想。據統計,我國的科技貢獻率僅為50%左右,低于一般發達國家的70%、美國的80%及以色列的90%;科技成果的轉化率僅為20%左右,遠低于發達國家的60-80%;科研成果的產業化率僅為5%,很多科研成果束之高閣而并未轉化為現實生產力,與我國持續加大的研發投入形成了鮮明對比。這是因為我國的科研評價體系還不合理,片面注重要求論文發表數量、發表的期刊等級及專利申請等指標,而導致科研立項和科研成果與市場需求嚴重脫節,科研成果無條件、無能力轉化為現實生產力。這造成許多企業缺乏核心技術,在關鍵技術和關鍵零部件上過度依賴國外裝備的直接引進,真正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科技創新型企業不多,大量企業偏重于對國外技術的模仿,產品附加值低,缺乏市場競爭力。
(三)產學研合作層次有待進一步提高
我國現行的科技體制長期以來一直存在嚴重的官本位制、不合理的用人機制、功利式的評價機制,這些體制上的弊端嚴重制約著科技創新的發展。在市場經濟體制轉型時期,大部分企業在考慮生存與發展的問題上,或為擺脫歷史重負、或因當地條件限制,注重追求短期經濟效益,缺乏長期發展戰略眼光。由于產業技術的重大創新投入高、風險大,所以要求參與創新的產學研各部門要形成持續穩定的合作關系。而目前我國的學研與產業結合很弱,缺乏國際間交流合作的平臺和有效的運行機制。學研的科技創新往往忽略企業生產成本、生產周期與生產效率,導致科技創新產品服務與市場脫節,不能滿足產業的需求。企業科研單位、高校的合作仍然停留在零星項目上、臨時合作上,多數沒有形成長期而穩固的結合。在創新源頭的建設方面我國還很單薄,真正具備自主研發實力的高校院所為數不多;國家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不僅為數不多,而且與企業的合作水平不高,產學研合作明顯不夠;缺乏強有力的領軍企業,有充裕資金保障、具有較強科技創新能力的企業數量較少,產業集群科技創新發展優勢有待提升。
(四)高新技術開發區創新水平參差不齊
高新技術開發區和特色產業基地是推動企業技術創新、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重要載體。而我國部分高新區發展方向不明確,功能定位名不副實。企業入園標準低,并且沒有淘汰約束機制,造成企業技術含量參差不齊,難以實現“高、新、精、尖、專”的要求。高新技術園區缺乏全面有效的科技創新支撐服務體系,科技服務平臺建設進展緩慢,科技資源的開放共享程度較低,企業科技信息交流不暢,創新能力發展緩慢。部分高新區在日常發展中面臨不同部門的多套不同指標體系的考核,既要承擔國家賦予的創新發展責任,又要肩負地方政府要求的經濟發展責任,發展方向不夠明晰,也不能集中精力去搞科技創新。
(五)科技創新政策扶持力度不夠
我國在關于科技創新的配套政策及專項規定方面政策扶持力度還不夠,對科技創新缺乏應有的重視,資金、科研力量投入相對不足,風險投資政策力度不足,技術產權交易政策有待于完善。2013年我國研發投入強度還是明顯滯后于美國2011年3.2%和日本2011年2.7%的水平。從企業研發投入看,雖然投入總量增長態勢良好,但是平均投入強度不足1%,明顯低于發達國家水平。而目前條塊分割,部門分割,多元化利益主體之間的壁壘仍然存在,很難促進科技創新要素的優化組合。科技創新收益低,科技與經濟相互脫節的情況仍然比較突出。科研經費投入不足,現有稅收等優惠政策不完善。科技創新融資渠道狹窄,影響企業科技創新活力和國際競爭力。政府促進科技創新政策整合力度不夠,各級科技、教育、財政、稅務等部門雖已分門別類地采取多項舉措促進科技創新,但是由于缺乏有效的統籌協調機制,導致科技項目多頭申報,使得扶持科技創新的資金被分散,另外還存在科技平臺重復建設、資源共享程度較低等方面的問題。
二、進一步提高我國科技創新能力的對策建議
(一)高度重視科技人才,積極鼓勵科研人員創新創業
要實現科技創新,必須有一批具有高素質強能力的科技創新人才。要制定科技人才培養長遠規劃,在重大項目的實施中加強對創新人才的培養,做好相關科技創新人才培養工作。堅持引進智力與引進項目相結合,鼓勵采取兼職聘任、合作研究、聯合培養等多種形式,吸引、凝聚國內外各類科技創新人才或科技創新團隊,培養一批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打造高端的科技研發團隊,提高科技創新人才的產業集聚度。要進一步增強人才的流動性,打通科研人員在產學研等方面流動的各個環節,實現其在科技創新全領域的自由發展。完善培養和吸引各類優秀人才的.政策措施,建立符合科技人才發展規律的多元化激勵約束機制,進一步激發創新創業活力。加大對技術創新人才的稅收優惠力度,可借鑒新加坡的經驗,采用個人所得稅返還、工資補貼等方式來激勵技術創新人才。大力推進教育改革,倡導啟發式教育,注重培養勇于創新勇于實踐的探索習慣。高度重視科技教育,加強科技活動場所建設,增強全民的科技知識面和鍛煉實踐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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