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近年來我國高等教育的發展由數量增長、規模擴張逐步走向水平提升、質量提高,高校教學改革與教學質量問題愈來愈受到人們的關注。今年年初教育部出臺的新“質量工程”,就是這種高等教育發展主題轉變、教學改革成為主要內容的最好說明。教學改革向深入發展、教學質量的進一步提高不僅需要教學思想、教學內容、教學方法等的革新,同時也對高校的教學管理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
高等教育作為人類的一種社會實踐活動,具有一定的指導思想、價值觀、價值取向,這是理所當然的。根據高等教育價值主要在于個人、在于知識還是在于社會,我們可以將指導人們高等教育實踐的價值觀大致分為個人本位為主的高等教育價值觀、知識本位為主的高等教育價值觀和社會本位為主的高等教育價值觀。
三種不同的髙等教育價值觀的主要涵義在于:個人本位為主的高等教育價值觀主要是將高等教育利于個人發展的價值置于首位,或者是認為高等教育的基本價值、主要價值在于促進個人理智的發展,以達到完善個性之目的;知識本位為主的高等教育價值觀主要是將高等教育利于知識、學問發展的價值置于首位,或者是認為髙等教育的基本價值、主要價值在于知識創新,學術探究,促進學問的發展;社會本位為主的髙等教育價值觀主要是將髙等教育利于社會、國家發展的價值置于首位,或者是認為高等教育的主要價值在于為社會培養人才,以此促進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的發展。個人本位為主的髙等教育價值觀不僅盛行于19世紀的英國大學,而且現代西方國家的許多大學仍然以此作為開展教育活動的基本指導思想。不過,隨著高等教育在社會發展中作用及價值的日益彰顯,社會本位為主的髙等教育價值觀愈來愈在許多國家的政府的高等教育政策中得到比較明確的體現,尤其是在采取集權高等教育管理體制的國家。各種不同的高等教育價值觀不僅影響著髙校中人們的教育活動,同時也指導著高校中人們的管理活動。
在計劃經濟時代,社會本位為主的高等教育價值觀一直是我國政府制定高等教育政策、引領高等教育改革、促進髙等教育發展的基本指導思想,同時也是髙校開展教育活動與管理活動的基本價值取向。計劃經濟時代我國高校教學管理制度社會本位為主的價值取向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統一的管理,即在計劃經濟體制下高校的教學管理實際上是由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統一部署與指導的。最典型的事例是20世紀50年代中期,在高等教育部領導下展開的全國統一教學計劃的制定。院系調整之后,為了保證各大學培養專門人才的質量,髙等教育部1953年開始著手制定全國統一的教學計劃,在其下發的《關于修訂髙等工業學校四年制本科及二年制專修科各專業統一的教學計劃的通知》中指出,必須明確認識制訂統一的教學計劃的重大意義。根據國家在過渡時期總路線總任務的要求,髙等學校,特別是高等工業學校,必須在數量和質量兩方面都能相適應地培養高級建設人才;而為了保證培養具有一定質量的合格人才,就必須有統一的教學計劃。即使各校目前條件各有不同,也必須有統一的教學計劃作為統一的基礎和共同的奮斗目標。在高等教育部的直接指導下,1954年共制定了173個專業的全國統一的教學計劃,其中工科119個,理科11個,文科5個,農科9個,醫科5個,財經12個,法律2個等。⑴雖然1957年后不再實施全國統一的教學計劃,但是教育部仍然在高校教學管理中發揮著具體的指導作用,如1961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高等學校暫行工作條例(草案)》中就要求,學校必須按照教育部制訂或批準的教學方案、教學計劃組織教學工作。
其次,嚴密的計劃,即在計劃經濟體制下高校的教學管理以制定嚴密的教學計劃作為起點,而且教學管理實施之目的就是為了保證教學活動得以按照教學計劃有序地進行。教學計劃是學校全部教學工作的基本綱領,是培養目標的具體體現。完成教學計劃是學校的基本任務。沒有教學計劃,學校的全部教學工作便無所依據,就不可能把教學工作引向有目的、有計劃的軌道上去,也就失去了完成學?;救蝿盏谋WC??梢哉f,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教學計劃是高校開展教學管理活動的基本依據,而教學計劃的具體內容——具有鮮明社會本位特色的專門人才培養體系決定了髙校教學管理活動的社會本位價值取向。
第三,剛性的制度,即在計劃經濟體制下高校的教學管理制度對于學生來說是刻板的、嚴格的。由于高校一切教育教學活動的出發點是為國家建設培養干部、為社會發展培養專門人才,學生的學習是國家或受國家委托的學校制定好的專門人才培養計劃的具體展開過程,因此學生對于學習內容、學習時間、學習過程別無選擇。這種教學管理制度的基本性質是控制,控制學校的教學過程按照教學計劃的規定展開,控制學校的教學活動得以實現預定的符合國家需要的專門人才培養目標。
上述計劃經濟時代形成的髙校教學管理制度的社會本位為主的價值取向在20世紀80、90年代以來的社會改革潮流中,尤其是進人21世紀之后在高等教育發展的新形勢下受到了嚴峻的挑戰,高校教學管理制度在價值取向上的轉變成為改革之必須。引起這種轉變的高校內外因素可以歸納為以下幾個主要方面:
第一,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的轉軌,使得大學所處的社會環境發生了某些帶有根本性質的變化,這種變化必然對高校的思想觀念、行為模式等產生全面而深刻的影響。譬如,在計劃經濟體制下,髙校的辦學經費基本上來自政府的財政撥款;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公辦)高校的經費除繼續獲得政府的財政撥款之外,由于政府的財政撥款的不足,高校還必須多渠道自籌辦學經費。目前已經形成了財政支付、社會出資、高校自籌、受益者負擔的多渠道經費來源結構。據統計,2001年財政性經費占高等教育總經費的比例已降至52.6%,包括學費在內的髙?;I措的經費在高等教育總經費中的比例則上升到47.4%。!^這種經費來源的變化使得高校由計劃經濟體制下的為政府辦學、依賴政府辦學逐漸轉為面向社會、面向市場的自主辦學。又如,在計劃經濟體制下,人們習慣了接受免費高等教育、大學畢業后由政府分配工作的模式;而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髙校收費制度的實施打破了長期以來形成的慣習,交費上學、自主擇業成為新的接受高等教育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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