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族是世界上最善于用竹的民族之一。
以竹作為藝術創作的基材,其起源可追溯到古代。魯班削竹為雀,可見當時已有竹刻。湖南長沙馬王堆一號漢墓出土的西漢彩漆龍紋竹勺,純熟地使用了透雕和浮雕兩種技法,這是現存最早的竹刻出土文物。竹刻發展成一門獨立的藝術,時間在明中期,至清代出現了翻簧竹刻和留青竹刻兩種流派。前者是將毛竹鋸成竹筒,去節去青,留下一層竹黃,經煮、曬、壓、膠,鑲嵌在木胎、竹片上,然后磨光,再在上面刻紋飾;后者是留用竹子表面的一層青筠(青竹皮)作為雕刻圖紋,然而鏟去圖紋以外的竹青,露出下面的竹肌作地,故名留青竹刻,也稱皮雕。
留青竹刻所用竹材是按特定要求精選的毛竹,經過特殊工藝處理,竹青層變為淡淡的米黃色,潔凈細膩,近似琥珀且比琥珀更雅致。竹肌貼近竹青的薄薄的一層則變成赭色,作為底色與米黃色的竹青相互映襯,和諧自然。竹肌歷時越久顏色越深,圖紋部分的竹青卻淡雅如初,脂潤如玉,越顯古雅雋美。留青竹刻作品大都用寬3寸、長8寸的竹片刻制,稱之為臂擱(原為習字擱臂之用,后為書案重要裝飾),亦有直刻于竹制筆筒、扇骨上的。
一件上好的留青竹刻,需要精選竹材,竹刻材料選用竹齡3年左右的毛竹為佳,采集時間以嚴冬為上。竹材應表面光潔平整,無斑,節疤小,節距長,竹筒圓,一般選陰山背后的毛竹。毛竹粗大,竹筠厚實,所制器物既牢固又美麗大方。竹材易裂變、形變、霉變,常先以沸水煮泡,這樣處理后的竹材表面青筠潔白如玉、色如凝脂。處理后的竹材應待其慢慢陰干、性能趨于穩定后方可使用。
竹刻藝術是用刀的藝術。留青竹刻一般有如下步驟:一是整形。將竹材制成長方形的臂擱、各種形態的掛件及筆筒等各種形狀,再用砂紙將其側面和內面打磨光滑。二是描圖。在書畫稿的反面襯復寫紙,用小號圓珠筆或鐵筆將書畫稿描印竹面。三是修改。揭去描好的稿紙,然后對照原圖將復印稿進行修改,直到滿意為止,有書畫能力者可直接在竹上作畫。四是切邊。切邊的角度分垂直、傾斜、弧形切邊等。采用何種切邊法要依據書畫的力度、氣質而定,重則深,輕則淺,注意筆劃的重疊、筆勢的斷續、筆意的連貫等。五是鏟底。書法作品的鏟底是在同一層面的鏟刮,要求筆劃的邊緣流利、挺刮、清爽,底面留青均勻、平滑如鏡,竹筋通直;繪畫作品的鏟底,則要根據筆墨的濃淡、深淺、虛實、層次來決定竹青的全留、多留、少留或不留。如此,一件竹刻藝術品即順利完成。
留青竹刻是特有的一種雕刻藝術,它與玉石雕、象牙雕、米雕相比,具有簡樸、品高、雅致的藝術特色。簡樸主要指材料和處理方法的樸素、簡潔,竹材價廉易得,我國有豐富的竹材資源可供采用。竹刻藝術品完成后不須敷色、上漆,有自然之趣。品高指竹刻作品的藝術價值高于一般工藝品。竹刻的品高體現在竹刻技藝高超和創作的難度之高,《古玩指南》有竹刻作品與書畫同,不過以刀代筆,以竹為紙耳之說。雅致則指竹刻藝術品是書畫藝術在竹皮上的再創造,深愛文人雅士喜愛。竹刻發展史上常有文化修養較高的藝術家涉足,使竹刻由工匠刻制走向文人刻制,使竹刻藝術品的題材選擇、情趣追求、刻制技法等方面都發生了質的變化。留青竹刻被譽為藝苑中的蘭花、水仙,其氣質、情趣自成一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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