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與詩》闡述了生活與詩文學的密切關系,小而言之,是詩歌文學來源于社會生活,反映社會生活,大而言之,是文學本身來源于生活。
詩文學源于生活,從生活中來。生活與詩似乎天作之合,關系十分密切,魯迅先生關于文學的起源其“杭育杭育派”之說一語道破。
記得兒時,經常遇到年節或陰雨天農村休閑時刻看大人們打牌,打牌人總是愛吸煙,有時口袋里的煙沒了,又煙癮難耐,就讓身邊玩耍的孩子到別人那里去討煙來吸,于是就有了討煙詩——
寺邊一頭牛,二人抬木頭。膝(西)下有一女,火燒因家樓。
如上詩句,即合 “特來要煙” 四字成詩,堪稱有趣。
還有,舊時青年人新婚鬧洞房,有“送房”環節,即送新郎新娘入洞房。這個環節通過一種儀式舉行。先由大執即總執事即婚禮主持人將新娘新郎請出場——一般安排在兩間廂房的外間,里間為洞房,房間擺上酒席,新人立主席,不能坐;余座位為送房人依次分坐。送房人必須是識文解字而且能夠現場口占作詩的讀書人。送房儀式由大執宣布開始,兩位新人向身邊送房人并周圍看新娘的鬧房人鞠躬施禮,以示敬意,謝意。接著,送房活動開始。整個送房祝福語全部由詩歌構成,每唱出一句詩,其余送房人和周圍看客人都齊聲道“好!”一首詩唱完,則唱詩人緊接著道好聲說:“好,好就喝!”大家端起酒杯昂首一飲而盡。送房詩多為即興而作,也不排除事先早就準備好了的,內容多為古代歷史傳說人物故事,比如——
一女賢良是孟姜,二郎擔山趕太陽。三人哭活紫金樹,四馬投唐小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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