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拾零》寫了兩件事,第一件是伐木,第二件事遇上狼。這兩件事反映出作者的經歷曲折。
(一)
年輕的時候去過很多地方,幾乎跑遍了大半個中國。與現在不同的是那個時候還沒有“旅游”這個名詞。所謂的東奔西跑全是為了謀生,為了賺錢;為了活命,為了養家糊口。偷偷地跑到某個不被人注意的地方,或曰“被無產階級專政遺忘的角落”,憑著自己的一把力氣,干些別人不愿意干的活計。比如伐木、打草;比如挖塘、掏糞、脫坯、打墻等等。只要能掙錢什么活都干,干完一處再去一處;這個城市干完了,再去另一個城市。年復一年日復一日,什么風寒酷暑,什么困苦勞累;什么流汗賣命全不在話下,只要能掙錢,生死都不在乎。
去大興安嶺采伐,那是個一旦迷了路幾天幾夜都走不出去的原始深林。零下38度,名符其實的冰天雪地。不要說一天要在外面干十來個小時的活,就是在屋外站上五分鐘也足以讓你眉毛胡子一片白霜……所以,去那里的外地人凍掉耳朵和手指的事情很平常,不足為奇。
采伐的場地離窩棚很遠,天不亮便吃飯,然后打整行裝,帶上中午的干糧。每人發一把斧頭和一米長的手鋸,兩人一組,以便相互照應。我的伙伴張連普,山東臨沂人,大我幾歲,人很老實,我稱他張哥。臨出發前把頭一再囑咐,干活多少不要緊,但一定要注意安全。伐樹時兩個人不要離得太近,起碼要留出一百米的距離,樹要倒時一定要喊山等等。
頭一兩天由于是初來乍到,一切都規規矩矩地遵照山里的禁忌小心翼翼,不敢說不吉利的話;不敢往樹上撒尿,不敢坐樹墩子,據說那是山王爺的座位。可是后來時間一長便粗心大意,以為把頭的話不過是多此一舉地嚇唬人,不可不聽也不可全聽。誰知,這話說了還不到五天就差點出了人命。那天上午,我正在聚精會神地干自己的活,哪里曉得此時一棵三十多米高一米半粗的大樹正從山的上坡噼噼啪啪地向我迎面倒來。我被這突如其來的意外嚇得十魂九丟。瞬間,只聽哐嘡一聲巨響,不偏不斜,那棵樹就倒在我身后不到一米的地方。嚇得我好半天好半天才回過神來。再看張哥臉已嚇得發了青,癱坐在地上棉褲尿濕了一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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