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陋室銘》選自《全唐文》卷六百零八集,為唐代詩人劉禹錫(字夢得)所作。《陋室銘》聚描寫、抒情、議論于一體。通過具體描寫"陋室"恬靜、雅致的環(huán)境和主人高雅的風(fēng)度來表述自己兩袖清風(fēng)的情懷。文章運用了對比,白描,隱寓,用典等手法,而且壓韻,韻律感極強,讀來金石擲地又自然流暢,一曲既終,猶余音繞梁,讓人回味無窮。文章表現(xiàn)了作者不與世俗同流合污,潔身自好、不慕名利的生活態(tài)度。表達了作者高潔傲岸的情操,流露出作者安貧樂道的隱逸情趣。
《陋室銘》一文,劉禹錫諸集均未見收錄,近年有人疑為偽作。但此文前代屢見獻文記載,內(nèi)容又與作者行事相合,似仍以視為劉作為宜。本文作于和州任上(824—826)。《歷陽典錄》:“陋室,在州治內(nèi),唐和州刺史劉禹錫建,有銘,柳公權(quán)書碑。”銘是古代刻在器物上用來警戒自己或稱述功德的文字,多用于歌頌功德與昭申鑒戒。
【原文】
山不在高,有仙則名。水不在深,有龍則靈。斯是陋室,惟吾德馨。苔痕上階綠,草色入簾青。談笑有鴻儒,往來無白丁。可以調(diào)素琴,閱金經(jīng)。無絲竹之亂耳,無案牘之勞形。南陽諸葛廬,西蜀子云亭。孔子云:“何陋之有?”
【注釋】
⑴陋室:簡陋的屋子。銘:古代刻在器物上用來警戒自己或稱述功德的文字,叫“銘”,后來就成為一種文體。這種文體一般都是用駢句,句式較為整齊,朗朗上口。
⑵在(zài):在于,動詞。
⑶名(míng):出名,著名,名詞用作動詞。
⑷靈(líng):神奇;靈異。
⑸斯是陋室(lòu shì):這是簡陋的屋子。斯:指示代詞,此,這。是:表肯定的判斷動詞。陋室:簡陋的屋子,這里指作者自己的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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