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WTO后,擺在我們各行各業干部,群眾面前的首要任務是,必須盡快地普及WTO專業知識,深入研究有關規則,并在此基礎上,盡快培養出我國自己的WTO專業人才。只有這樣,才能在今后的國際經貿大舞臺上立于不敗之地。為了幫助大家了解WTO各項立法,中國入世相關法律文件以及中國入世關稅減讓狀況,上海人民出版社組織有關專家,根據外經貿部網站公布的中國加入世貿組織的有關法律文件的英文本,并參考了世貿組織網站的有關文本翻譯了《中國入世議定書》、《中國入世關稅減讓表》和《中國入世法律文件》,供各級領導、相關企事業、相關研究人員學習、參考。按照WTO的有關規定,只有英文、法文、西班牙文的議定書才具有法律效力,中文版只是個參考譯文,且以國家向全社會公布中文版的內容為基礎,敬請廣大讀者注意。
中國入世議定書中文版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議定書
序言
世界貿易組織(“WTO”),按照WTO部長級會議根據《馬拉喀什建立世界貿易組織協定》(“《WTO協定》”)第12條所作出的批準,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
以及中國是《1947年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的創始締約方,
注意到中國是《烏拉圭回合多邊貿易談判結果最后文件》的簽署方,
注意到載于WT/ACC/CHN/49號文件的《中國加入工作組報告書》(“工作組報告書”),
考慮到關于中國WTO成員資格的談判結果,
協議如下:
第一部分總則
第1條總體情況
1.自加入時起,中國根據《WTO協定》第12條加入該協定,并由此成為WTO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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