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會議總結
這次會議的主要任務是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1月15日電視電話會議和2月1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總結去年我省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分析形勢,尋找差距,對今后一個時期我省的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過去的一年,在省委、政府的領導下,全省各級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領導小組認真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各司其職,真抓實干,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全省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以整治事故多發點段、創建平安大道和實施暢通工程等為載體,大力開展道路交通秩序專項整治活動,認真組織排查交通事故多發點段和交通隱患,對排查出的242處重點路段完成了210處治理任務,清理城鄉道路違章占道,強化社會交通安全宣傳教育,不斷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地預防和減少了道路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四項指數除經濟損失略有上升外,其他三項指數明顯下降,死亡人數同比減少98人,保障和促進了我省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
下面,我就做好今年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強調講幾點意見。
一、充分認識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進一步增強做好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去年以來,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總體上向好的方向發展。但我們應當清醒地看到,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勢依然十分嚴峻。去年,全省共發生道路交通事故7659起,死亡 2090人。道路交通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在全省各類生產安全事故中分別占67.13%和78.57%。今年1至2月,全省共發生交通事故1001起,死亡327人,其中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就有10起,死亡48人,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在全省各類生產安全事故中約占70%以上。從道路交通事故在全省生產安全事故中所占的比重來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在全省占有重要的位置,對全省安全生產形勢的好轉起著決定性的作用。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關系到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也關系到黨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是貫徹落實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具體體現,是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實際行動。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2003年9月5日,國務院專門召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電視電話會議,部署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今年1月15日,國務院又召開了全國預防道路交通事故電視電話會議,深入分析了當前全國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就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國務委員在講話中明確提出了整頓駕駛員隊伍、整頓路面行車秩序、整頓交通運輸企業、整頓機動車生產和改裝企業、整頓危險路段的“五整頓”和加強責任制、加強宣傳教育、加強執法檢查的“三加強”的工作要求。省委、政府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也十分重視,于去年4月份成立了省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多次召開會議,研究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并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大整治力度,有效降低交通事故四項指數。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全國預防道路交通事故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中央領導關于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省公安廳結合我省實際起草了《2004年全省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意見(討論稿)》。在上周召開的省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領導小組會議上對《意見》進行了認真討論,待進一步修改完善后,由政府辦公廳批轉各地、各部門執行。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做好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長期性和艱巨性,進一步增強做好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認真貫徹落實國務委員提出的“五整頓”、“三加強”的要求,并以此為主線,認真落實我省《意見》提出的各項任務,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盡職盡責,切實抓好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
二、認真落實目標管理責任制,切實做好今年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
努力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是各級政府的一項重大責任。在今年召開的政府第三次全體會議上,陸浩省長與各地政府一把手簽訂了《甘肅政府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第一次把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目標責任列入其中,充分體現了政府對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高度重視。為確保責任書目標任務的完成,各級政府要加強領導,層層落實目標責任制,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發動廣大人民群眾,共同做好事故預防工作。
一是要認真落實各有關部門齊抓共管交通安全的工作責任制。建立“政府領導,公安部門主抓,各相關部門負責,全社會共同參與”的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新機制,不僅有利于加強政府的協調力度,也便于各部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各級政府要進一步發揮新機制的作用,針對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和不同時期的特點,認真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分析形勢,尋找差距和薄弱環節,提出整治措施,及時進行整改。要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各項交通安全措施落到實處。要建立健全交通安全情況定期發布制度,省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已決定每季度通報一次全省交通安全情況。
二是要堅決實行特大事故責任追究制。對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各級政府要嚴格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的原則,依據事故成因,對照交通安全責任制,逐環節進行責任倒查,嚴格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對影響大、危害嚴重的重特大交通事故,省安監局要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評析和責任調查,根據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和《甘肅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不僅要追究事故直接責任人的責任,還要追究領導者和管理者的責任。同時,對有關行政執法部門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要嚴肅查處。對因檢查不到位、整改不力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要依法處理。凡年內轄區發生一次死亡20人以上特大惡性道路交通事故的,或者一年內發生2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的,市州地政府要向政府作出檢查。各級要結合轄區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工作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貫徹落實方案或辦法,進一步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和道路交通事故責任倒查制,充分發揮預防道路交通事故新機制的作用,把交通安全責任制強化到運輸企業,落實到每一個單位、每一個崗位和每一位從業人員。
三是要加強交通安全工作社會監督管理。縣以上各級政府要依照《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建立健全安全監管機構,充實必要人員,切實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監督檢查職責。新聞媒體對于各地、各部門交通安全工作抓得好、抓得實的好經驗、好做法,要及時宣傳報道。同時,對于影響較大的重特大交通事故,該報道的及時報道;對于工作中發現的各種影響交通安全的重大隱患,也要及時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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