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買賣合同錦集六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買賣合同6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買賣合同 篇1
案情簡介:
位于x區的w公司向位于y區的k公司訂購一批價值400余萬元的生產設備,雙方簽訂《設備買賣合同》和《設備安裝合同》各一份。設備經安裝調試投入試生產,其中兩臺設備運轉一直不正常,經k公司多次維修仍未解決,w公司要求k公司賠償損失,k公司要求w公司支付設備余款145萬元,雙方因此發生糾紛,k公司依據《設備買賣合同》將w公司訴至y法院。w公司認為案件應由x法院管轄,向y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但被y法院駁回。w公司即以設備質量問題為由,提出反訴,并在征求一審代理人的意見后,要求k公司賠償損失包括可得利益損失共計1073.13萬元。k公司不承認設備有質量問題,并提出w公司除維修期間外,一直生產至今,提出的賠償數額明顯不合理。
一審期間查明:w公司除維修外,生產并未停止。經y法院委托,國家建筑材料工業建材機械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下稱測試中心)對設備質量做出鑒定結論即“設備質量問題系使用不當造成”。y法院據此做出判決:w公司支付k公司設備余款145萬元及相應利息,駁回w公司的訴訟請求。w公司一審敗訴后,要求我為其二審代理人,以實現其訴訟主張。
一審敗訴原因:
接受委托前,我對w公司的一審訴訟請求及相關證據進行分析,并找出以下敗訴原因:
(1)w公司向k公司提出賠償的前提是設備確實存在質量問題,并且質量問題是k公司直接造成的。但是,w公司對此缺乏證據。而且,“質量問題系使用不當造成”的鑒定結論對w公司明顯不利。
一審中,w公司雖然認識到鑒定結論對其不利,但是未提出****鑒定結論的有力的證據及法律支撐。
(2)可得利益損失賠償數額的計算明顯不合理,顯然超過k公司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同時,其可得利益部分的主張也無證據證明。
w公司一審請求賠償數額構成為兩部分,一為直接損失部分即設備維修費及更換材料的費用;其余為可得利益損失部分,包括維修停產利潤、w公司建廠總投資的利息、稅務返稅、停產期間產生的工人工資等。除直接損失部分提供了證據,可得利益損失部分僅有計算方式并無證據提供。
另外,通過w公司同行業平均利潤率的考查,以及對w公司的財務賬目的審查,置疑w公司的所謂“可得利益損失”的數額與事實不符。
代理思路及相關工作:
1、建議w公司迅速自行委托技術權威對設備不能正常運轉的原因作出全面分析。
經技術權威全面分析,認為:設備質量是一個需綜合多種因素分析并需k公司提供其生產設備的相關材料、工藝等方面的資料,才能作出初步判斷的問題。同時,因設備一直在使用,有關設備的質量問題的準確結論就更難做出。但是,技術權威通過對k公司安裝記錄的運行數據審查,發現其中的一項指標不符合國家標準。而該項指標也可造成設備運行不正常。
2、查明一審法院委托的鑒定機構未進入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鑒定人名冊,不具有鑒定人資格,據此做好申請重新鑒定的準備。
3、通過對一審敗訴的上述分析,從事實和法律的角度告知w公司一審的訴訟主張,二審不可能支持。同時,要求w公司如實陳述案情,并告知隱瞞真相可能造成的危害。希望w公司吸取一審教訓,據實計算出損失,并提出證據。引導其實事求是的調整思路,根據事實和證據,重新確立二審目標。
通過多次溝通和交流,k公司法定代表人終于吐露真相:直接損失為40余萬,可得利益損失為100萬左右。但是,可得利益部分的證據因涉及企業商業秘密,不易公開。一審之所以提出1000多萬的主張,是因一審代理人告知他所謂 “可得利益損失”就是“可能產生的損失”,并未告知他,所謂“可能產生的損失” 是有限制的。
代理策略:
通過上述工作,掌握了案件的利弊,分析了案件的走向,得出二審若以判決方式結案,k公司必敗訴的結論。由此確定二審的目標-調解結案。為了迫使對方達成調解,采取以下策略:
1、依據《設備安裝合同》,重新組織證據以安裝質量不合格為由,另案向x法院起訴,要求k公司賠償損失包括可得利益損失。
在向x法院提出可得利益賠償數額前,告知w公司,若以判決結案,因缺乏證據,可得利益的真實損失部分100萬,x法院也不會支持。但是,為了給對方充分的壓力,就可得利益部分提出200余萬元的主張。w公司對此表示同意。
2、以一審鑒定機構不具備鑒定資質為由,要求二審法院對質量問題進行重新鑒定。
3、請求二審法院促成調解,并通過法院向對方透露:接受調解即可撤回x法院的訴訟。
案件結果:
二審達成調解協議如下:w公司支付k公司貨款10萬元。同時,w公司在x法院撤訴。案件最終結果達到了預期的代理目標。
案件結束后,w公司聘請我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代理感悟:
w公司的一審敗訴,源于對《合同法》“可得利益損失”的曲解甚至濫用。
律師確定代理策略,必須注意與案件相結合,與法律的規定相結合,做到依法立論、依法辯論,而不能違反法律,曲解法律,違反法治原則,置事實于不顧,為當事人出歪主意,以達到個人目的。這既是做律師必須具備的基本素質,又是律師安身立命之本。
買賣合同 篇2
出售方(甲方)身份證號
買 方(乙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公正公平協商,就河濱路市場門面買賣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自愿將自己位于門面房一間出售給乙方。門面房面積平方米。
二、甲方保證本門面房所有的房屋產權合法有效。
三、經甲乙雙方協定,乙方一次性支付房款全額元。
四、乙方付清全部房款,甲方應將房屋的房產手續過戶到乙方名下。
五、房產買賣合同簽定之前所產生的各種經濟和費用由甲方負責,合同簽定之后的歸乙方負責。
六、房產過戶所產生各種費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七、房產過戶時,甲方應無償配合乙方提供所需的各種 身份證明。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鑒 證 人:
簽定時間: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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