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勞動合同匯編7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7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勞動合同 篇1
小劉問:
我從20xx年8月開始在一個個體藥店上班到現在,沒有簽勞動合同,藥店也沒有給我們買社保,只是從三個月前補貼200元說是社保,其他什么福利都沒有,沒簽勞動合同 辭職。我的藥師證在藥監局是有備案的,在藥店的藥品經營許可證上有我的名字,可法人代表不是老板本人,因為他是從人家手里接的店。現在我想辭職,不知道可否向他索要雙倍工資?
從20xx年8月工作至今,我應該能得到多少個月的賠償?賠償月工資是怎么計算的?我們平時都是現金付的工資,沒有工資條。經濟補償金是什么?跟雙倍工資有什么不一樣?我可否同時向老板要這個補償呢?我是不是一定要提前一個月書面辭職才可以提出這些要求呢?法人代表不是老板本人,如果我提出這些要求老板不認,我應該怎么辦?
律師答復:
1.關于雙倍工資。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范本《沒簽勞動合同 辭職》。”“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
因此,你可以要求自20xx年9月至20xx年8月的雙倍工資。并且視為你與藥店自20xx年8月已經訂立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2.關于月工資標準。就是你的實際工資,工資條不是唯一證據,你可以收集其他證據證明。
3.關于經濟補償金。有兩種情況:欠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以拖欠、克扣工資額的25%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一般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以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要按照經濟補償金的雙倍支付賠償金。
4.你主張雙倍工資的權利并不以勞動關系終止為前提,但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除外。
5.關于責任主體,需要看藥店的營業執照。如果是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承擔責任的主體是這個單位而不是“老板”這個人;如果是營業執照,則屬于分支機構,其開辦單位屬于責任主體。如果是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雇工8人以上要登記為私營企業,雇工8人以下的為個體經濟組織),則登記的業主是責任人。如果你能證明實際經營的是“老板”,則責任主體是他,但由于登記業主出租出借營業執照,要承擔連帶責任。
6.關于維權途徑。你可以通過行政途徑(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申請勞動仲裁),也可以通過與“老板”協商解決問題。
勞動合同 篇2
勞動合同的解除是一種特殊的合同解除形式,是指勞動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合同當事人在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終止合同,解除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我國《勞動法》對勞動合同的解除,特別是對于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合同作出了嚴格的限制。
(1)勞動者有過錯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幾種情形:①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②勞動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不得與國家的法律、法規相抵觸。③勞動者嚴重失職,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勞動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無需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2)勞動者沒有過錯,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幾種情形:①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這里所說的“患病”,是職業病以外的其他病癥。②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③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后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上述3種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并根據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的工齡給予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 篇3
用人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勞動者(以下簡稱乙方):______
因乙方(自愿申請辭職/違反甲方勞動人事規章制度/試用不合格/無法提供計劃生育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無法提供相關崗位從業資格證/身份證過期/)(或因甲乙雙方勞動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中止勞動關系,達成協議如下:
一、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為雙方勞動關系終止日,從次日起原雙方所簽訂的勞動合同自動失效,甲乙雙方均不再為對方承擔或履行任何責任義務。
二、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下午辦理工作交接,并于交接完成后立即結清工資及相關福利待遇。
三、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需交出宿舍甲方財物,并結清乙方承擔的相關住宿費用(如水電費、衛生費等),否則,甲方有權在結算其工資福利待遇時代扣。
四、 乙方移交工作需寫出明細清單,移交后若涉及到第三方利益的移交遺漏,雖雙方已解除勞動關系乙方也需協助甲方解決。
五、 雙方解除勞動關系后,若在原勞動合同期間涉及到的法律問題,雙方均有責任和義務配合解決。
六、 在解除勞動合同及勞動關系后一年內,雙方須保證以下之一有效通訊方式能與之聯系:
甲方辦公電話:____________ 甲方負責人電子郵箱:____________
乙方電話(手機): ____________乙方電子郵箱:____________
七、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甲方將停交乙方社保,同時甲方將中止乙方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八、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九: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甲方同時蓋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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