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勞動合同模板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國際勞動合同模板,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國際勞動合同1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據本合同條款向甲方提供技術工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人員(以下稱為派遣人員),甲方向乙方支付報酬。
為保證甲方工程的順利完成,雙方應互相協作,認真執行合同。
第二條 人員派遣
1.乙方應按雙方商定的計劃派遣人員。甲方所需派遣的人員應提前2個月用書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員一覽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工種、護照號碼及____國申請入境所需要的資料。
2.乙方負責辦理乙方人員(從其居住國)的出境手續,并承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在____ 國的入境和居住手續由甲方辦理,并負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
3.根據工程計劃的需要,派遣人員可隨時增加或減少。
4.如需要增加派遣人員時,甲方同意提前2個月向乙方總部提出派遣人員計劃。增加人員的工資,按本協議附件1所列工資標準支付。增加如系新工種,其工資標準應由雙方駐工地的代表商定。
5.根據工程進度,如現場需要減少人員,則應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后實施。
第三條 準備金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員的準備費每人________美元。準備費應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計劃的同時電匯乙方________銀行________帳號。
第四條 工資
1.派遣人員的工資應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資表支付。工資的計算應從派遣人員離開乙方所在國________機場之日起到離開________國________機場之日止。乙方同意盡可能安排最短路線,以縮短路途時間。
2.派遣人員的基本工資詳見附件1。
3.基本工資以月計算,凡不滿一個月的按日計算,日工資為月工資的1/25。
4.根據________國目前的經濟情況,派遣人員基本工資每年增長____%。
第五條 工作時間及加班
1.乙方人員的工作時間為每月____天,每周____天,每天8小時。
2.每周休假____天,具體休假日期可由雙方在現場安排。
3.由于材料短缺、氣候條件等影響不能正常施工時,經雙方協商可以臨時調整工作內容。如因上述及其他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時,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的工資。
4.如工作需要并經雙方同意,乙方人員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1)平時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25%;
(2)平時夜間加班(22點至次日晨5點)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50%;
(3)節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200%;
(4)加班工資計算方法如下:
(月基本工資/200小時)×加班小時數×加班工資的百分率
(5)上述加班工資和基本工資同時支付。
第六條 伙食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廚房全套炊餐具及冷藏設備,由乙方自選辦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給乙方每人每天________美元的伙食費,包干使用。
國際勞動合同2
內容摘要:隨著全球自然人遷徙自由和國際勞動力市場的形成,國際勞動合同的法律適用問題日益突出。國際勞動合同較之一般合同其法律適用更具復雜性和獨特性。本文在分析國際勞動合同法律特征的基礎上,探討其法律適用的理論及勞動者的權利保護等問題。旨在促進勞動合同法律沖突的解決,保護國際勞動合同關系中的當事人的合法權利。① 資本全球化的發展及生產過程的國際化,跨國勞動事實大量發生。勞動者在世界范圍內流動的空間范圍擴大,可以到其他國家提供勞動和服務。由于各國勞動法律制度存在很大差別并將繼續存在下去,跨國勞動爭議的發生難以避免。
勞動合同的法律適用 ,是勞動法制度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國際勞動爭議的解決并不只涉及沖突法問題,法律沖突問題常常與各國憲法、勞動保護與社會保障立法重疊,反映了勞動法在國內法律制度中的特殊地位。因此形成統一的制度很困難,它是各種不同方法的混合,不易相互協調。勞動合同的法律適用是跨國勞動爭議中經常發生的一個問題。它不僅將影響司法部門公正地處理涉外勞動合同糾紛,有效地保護當事人的合法利益,對營造一個開放、公正、有序的勞動力市場,吸引海外人才也會產生重要影響。②確定勞動合同的法律適用,對解決日益增加的國際勞動糾紛、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具有重大意義。
一、勞動合同法律適用的特點
國際勞動合同的法律適用因其涉及國家政策的干預和調控,以及國際社會對勞動者保護,其在國際私法的許多制度上都有其獨特性:
(一) 勞動合同法律適用的復雜性
勞動合同是勞動法律制度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勞動合同的法律適用既涉及公法也涉及私法方面,既涉及民商法也涉及行政法領域;不僅包括國內法,還包括國際法。其私法或民法的一面導致合同法的一般原則——意思自治得以適用,當事人可以選擇適用于合同的①盡管集體勞動協議中也可以有法律選擇條款,但集體勞動協議的法律適用問題至今仍很模糊,沒有明確的立法,也很少有相關案例佐證。因此本文主要研究個人勞動合同。
法律;其公法或行政法的屬性使得當事人意思自治受到限制。當事人選擇法律要受勞動履行地的強制規則、最密切聯系地法、法院地強制規則及有利于保護勞動者的強制性規則等多重限制。如1987年《瑞士聯邦國際私法》規定:當事人可以選擇合同應適用的法律,但當事人選擇的范圍僅限于勞動者慣常居所地國家的法律、雇主營業所、住所、慣常居所地國家地法律。1969年《奧地利國際私法》允許當事人采用明示及默示的意思表示選擇法律,但該法第44條第1款規定:在勞動合同中,當事人選擇法律的方式只能是明示的。此外,多數國家明確規定,國際勞動合同不得通過選擇法律剝奪雇員依據其履行合同的慣常工作地國家法律中強制性保護規定,以防止雇主通過選擇法律,規避與合同有密切聯系的國家法律中強制性規定,而這些限制性規定,通常涉及勞動安全保障、最低工資標準等與勞動者基本勞動保護及國家公共利益有關的內容。
(二)強制性規范的優先地位
在勞動合同的法律適用中,強制性規范具有超越當事人選擇的效力。正如國內合同一樣,國際合同通常也反映了立法秩序與私法秩序優越性的相互轉換。私法秩序,這一術語是當事人協議選擇適用于合同的法律。而立法秩序則是強制性規則優越性的體現。每一主權者都會要求本國制定的勞動保護和管理方面的行政法律規則在其領土上予以適用,同時要遵守其締結的國際法中對勞動者保護的強制規則。在國際私法上它們常常表現為“直接適用的法”。強制性規則包括工作履行地的強制規則和法院地的強制規則。
根據《羅馬公約》第6條規定,“當事人間進行的法律選擇,不具有剝奪被雇傭人所享有的,當其未進行法律選擇時,第2款下強制性法律所提供的法律保護的效力。”這通常是工人慣常履行工作地、受雇時營業所所在地或與合同有更密切聯系的另一國家強制規則。公約第7條又規定:無論如何,不應限制法院地強制規則的適用,而不管該法律是否適用于合同。此時,法院地的強制規則似乎具有絕對適用的效力。例如英國法院處理涉及勞動合同的案件時,如果當事人選擇魯里坦尼亞王國的法律作為準據法,在沒有選擇時應適用的法律是安大略法。在這種情況下適用魯里坦尼亞王國的法律不會剝奪安大略法中的強制性規范提供給雇員的保護。盡管魯里坦尼亞王國的法律更有利于雇員時會適用,但羅馬公約第7(2)似乎要求英國法院不考慮適用于合同的法律,而適用英國法中的強制性規范,即使英國法對雇員提供的保護少于任何一種外國法,英國法院也會適用其強制性規范。
(三)法律適用的不確定性突出
當事人選擇法律的重重限制,各種強制性規則及公共秩序等國際私法制度的適用,使國際勞動合同的法律適用極大地脫離了一般合同法律適用的預期,表現出不確定性的特征。當事人選擇法律時,必須綜合各相關法律,否則這種選擇不可能發生實際適用的效果。這導致了當事人選擇法律的難度,而且無論當事人考慮得如何周全,也難以預料種種實際情況。涉外合同中,意思自治的產生與發展一個很重要優點是其可帶來法律適用上的確定性與可預見性。但在勞動合同的法律適用中,這些優點蕩然無存,留給實踐工作者的是極大的不確定性。因此,一些歐洲學者對將勞動合同法律適用建立在一般合同法律適用上的機制表示懷疑。這無疑與勞動合同適用上的獨特性相關。
(四)勞動者權益保護原則的主導作用(社會保障)
在國際勞動關系領域,勞動者與雇主處于非平等的法律地位,無論是合同還是侵權糾紛中,勞動者處于更需要保護的境地。對弱者權益保護是當前國際社會的總趨勢,這將在后面論及。勞動爭議的`解決中,勞動者權益保護是貫穿整個過程的一個中心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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