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 "雇傭契約"。當事人一方 (受雇者)向對方(雇主)提供勞動力以從事某種工作、由對方提供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的協議 (或契約)。以下是小編為您帶來的駕駛員雇傭合同,僅供參考!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的勞動政策、法規、規章,以及甲方的規章、制度,經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本勞動合同期限為 年 個月。
自 年 月 日起甲方招收乙方從事汽車駕駛員工作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
二、工作任務
1、 負責牌號為: 的汽車駕駛工作。
2、乙方應愛惜公司的車輛,注意車輛的平時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周實施定期檢查及保養,以維護機件的壽命,確保行車安全。
3、乙方應每天清理所駕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車燈、剎車系統、輪胎及其它部件的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維修。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
三、工作時間
四、勞動報酬
五、保險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基金。甲方定期向乙方通告繳納社會勞動保險基金情況。
2、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給予女工孕期、產假期、哺乳期的勞保福利待遇。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市有關社會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4、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費等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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