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標
以保障衛生經濟健康有序發展為主線,認真貫徹落實衛生工作會議精神,圍繞衛生中心工作,堅持審計監督與服務并重的理念,扎實有效開展內部審計監督工作,促進領導干部廉潔從政和衛生經濟管理依法開展,充分發揮內部審計在衛生事業改革與發展中“免疫系統”功能和監督、服務職能。
二、工作要點
(一)完善內審組織建設,強化基礎規范
一是按照衛生部《衛生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第二章第五條的要求,區級醫院須設置獨立的內部審計科,配備專職審計人員;其他單位可以根據需要,設置獨立的內部審計科,配備專職審計人員,也可以授權本單位其他科室履行審計職責,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審計人員。各單位領導要高度重視,積極支持,確保全系統內審組織網絡建設得到進一步增強。
二是重點加強對單位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有效性、合理性的審計,努力構建內部審計監督長效管理機制,推動內部審計工作的轉型和發展,實現以“合規審計”為主向以“風險和內部控制為導向審計”的轉變,提升內審工作水平。
(二)圍繞中心,突出重點開展內審工作
1.強化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自2014年起,擬對局屬各單位任期五年以上的正職領導干部或主持工作的副職領導干部有計劃地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不斷完善以任中審計為主、對主要領導干部進行任期內輪審的工作制度。重點審查單位負責人在任期內的重大事項決策、內部管理制度、銀行帳戶、經營情況、財務收支、資產管理、債權、債務等,客觀、全面地反映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
2.建立局屬單位“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告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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