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關于深入開展產品質量提升工作的指導意見
近日,國家質檢總局發布了關于深入開展產品質量提升工作的指導意見,下面是意見的詳細內容。
國質檢監〔2016〕31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近年來,全國質檢系統將產品質量提升作為發揮職能作用、服務經濟發展的重要抓手,切實轉變監管服務方式,聯合社會各方力量,綜合治理突出質量問題,取得了以產品質量提升促產業轉型升級的明顯成效。為了建立健全產品質量提升工作長效機制,使產品質量提升成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引擎和有效支撐,現就深入開展產品質量提升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質量發展綱要(2011-2020年)》,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著眼于以綜合治理促質量提升、以質量提升促轉型升級,整合質檢職能手段,創新質量治理方式,強化示范引領作用,使產品質量提升成為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新引擎,為新常態下經濟提質增效升級提供新動力。
二、工作目標
建立和完善產品質量提升長效機制,形成企業主體、政府主導、部門監督、行業自律、社會參與的共治格局,推動產品質量治理能力現代化。在產業集聚區和重點產業領域培育和創建一批實施以質取勝、追求質量卓越、具有領跑效應的示范項目。通過微觀產品質量提升,激發產業發展活力,釋放產品質量紅利,促進質量總體水平和質量供給水平全面提升。
三、工作原則
(一)需求導向。堅持以質量供給對接發展需求,緊扣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大局,著眼于集聚程度高、示范效應強、拉動作用大的重點產業,把服務地方發展需求、產業轉型需求、消費升級需求作為開展產品質量提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二)因地制宜。堅持目標導向、總體規劃、有序推進,深入開展調查研究,順應產業升級趨勢,遵循質檢工作規律,建立本地區產品質量提升示范項目庫,制定以質檢監管服務促進產業轉型升級的路線圖,做到因業施策、因地制宜、科學實施。
(三)重點突破。堅持突出重點、以點帶面,務求實效。要聚焦重點領域,抓住能顯著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消費品、具有轉型升級巨大潛力和明顯優勢的傳統制造業、戰略新興產業的領跑者企業,大力培育示范項目。
(四)社會共治。堅持將社會共治作為質量提升工作的基本路徑,強化政府主導,突出企業主體,整合監管手段,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形成多元治理格局。
(五)強化激勵。堅持培育與創建相結合、監管與服務相結合,著力在激勵、服務和保障上下功夫,打好“技術牌”、念好“服務經”,激發市場主體開展質量提升的內生動力,使行業、企業和消費者共享質量紅利。
四、工作措施
各地要結合實際,采取針對性強、體現特色、具有實效的工作措施。
(一)強化政府主導牽引。
要緊緊圍繞地方產業發展需求,牢牢依靠地方黨委政府,建立健全政府主導下的產品質量提升工作機制。
有平臺。推動地方政府搭建產品質量提升工作平臺,組織發展和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商務、工商、質監等相關部門,建立聯動機制,明確職責任務,形成工作合力。
有方案。省級質監部門會同地方政府圍繞當地產業轉型升級的重點任務,將以質量提升促產業發展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提出創建產品質量提升示范項目的具體需求,制定行動方案,明確目標任務、重點任務、工作措施和進度安排。
有保障。省級質監部門推動地方政府建立產品質量提升示范創建工作的保障措施體系、配套政策和獎勵機制。
有考核。積極推動將產品質量提升工作納入對各部門、各單位的考核項目,強化考核引導,推動工作落實。
(二)強化質量監督服務。
質監部門要整合監管職能,發揮技術優勢,建立“監管服務工具包”,為產業發展和質量提升提供“菜單式”和“一攬子”服務。
推動技術標準升級。深入開展消費品安全標準“筑籬”專項行動,推動我國主要消費品質量安全標準與國際標準接軌,鼓勵企業開展產品和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加強質量監管、風險監測、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缺陷召回、執法打假等與標準制定的協同互動,著力促進標準實施,以標準升級引領質量提升。
夯實質量技術基礎。緊緊圍繞制約質量提升的關鍵問題、產業升級的緊迫需求,為示范產業和企業量身定制“計量-標準-檢驗檢測—認證認可”整體解決方案,補齊質量短板、克服發展瓶頸,使質量技術基礎轉化為企業追求質量和效益的新動能。
開展實體比對研究。在選定的質量提升示范行業,系統集成質量技術手段,結合產品質量監督數據,對國內外同類產品開展實體比對研究,以龍頭標桿企業和主流產品為靶標,開展設計理念、生產工藝、過程控制、質量水平的研究分析,找出影響產品質量的關鍵因素和主要環節,形成示范行業質量提升技術方案,推動行業整體質量水平提升。
提供質量診斷服務。組織質量領域技術專家深入質量提升示范企業,開展質量技術宣貫培訓,義務開展質量診斷服務,幫助企業查找問題原因,改進質量管理,培育質量工匠,服務企業擴品質、提品質、創品牌。
強化質量環境治理。綜合運用監督抽查、生產許可、產品認證、風險監測、分類監管、執法打假、缺陷召回、履責約談等質量監管手段,對制約產業升級、影響質量環境的系統性質量問題進行集中整治,以有力的質量監管為產業轉型升級提供有效的質量供給。
(三)激發企業內生動力。
強化企業在質量提升中的主體作用,激發企業以質量提升促轉型發展的內生動力,充分釋放企業質量提升潛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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