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攤販的管理辦法
篇一:怎樣讓攤販與城管和睦相處
日前,上海有人大代表書面建議在部分區域嘗試“地攤合法化”,即在有條件的地區采用“定時+定點”方法,讓眾多馬路攤販在規定區域與時間內擺地攤。換句話說,就是在合適的地段,劃出一塊地方,搞跳蚤市場、菜場夜市、燈光大排檔等。不過,這個辦法的效果并不樂觀。
提出這個辦法的目的,當然是為了解決攤販存在的問題。
攤販數量多、流動性強,在攤販聚集的地方,秩序混亂不堪,特別是菜場、飲食行業的攤販,在營業的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的垃圾污水,攤販往往一走了之,不僅給環衛部門增加了負擔,垃圾遍地、污水橫流、惡臭撲鼻,也嚴重影響了市容與居民的觀感。
攤販往往在人口流動密集的地方營業,哪里人多,他們就出現在哪里。本來人多的地方就秩序堪憂,但攤販為了生意更好,還會逼近人流,僅僅給行人留下一條狹小的通道,進一步造成擁堵,甚至產生安全隱患。比如在上海的一些地鐵通道中,行人在攤販之間穿行,高峰時期,很可能出現安全問題。
由于攤販存在流動性,時間短的完全是打一槍換
一個地方,時間長的也不過一年半載,幾乎不用考慮長期回頭客,所以,往往存在以次充好、假冒偽劣、短斤少兩、欺騙消費者等問題。
那么,這些問題的原因是什么呢?
市容臟亂,堵塞道路,食品安全、假冒偽劣??這些問題均源于攤販行為的經濟本質,即對生產要素的免費獲取和負外部性的轉移:他們經營所需并不僅是一個擺攤空間,而是免費地獲取蘊含在人流量中的購買力,且不承擔其經營行為的負外部性,從而獲取更高利潤。
所以,如果沒有管制,即使是沒有環境污染的地攤,攤販對人流量的謀取亦會變成“公地悲劇”:小販均會來搶占這個資源,直到把這個資源耗盡,或者讓行人擔負所有的外部性。地鐵通道中攤販會多到只給行人留下狹小空間,地鐵口行人不得不在摩托車和三輪車中穿行,在馬路中的兜售降低車速都是典型例子。攤販之所以能有經營優勢,很大一部分是因為免費的得到了人流量。換做一個商場,鬧市地區的租金不菲,人流中的每一個顧客,都是有成本的。實際上,不光現實中的商場,就連現在經營淘寶網店,流量也是有成本的。有一次筆者在淘寶網上看到一個產品廣告,廣告上還附了一行字:“如果不買,就千萬不要點,
你點擊了,我就要花八毛錢”,讓人忍俊不禁之余,也生動的說明了生意中的人流量與點擊量都是要成本的。
從小販的經濟本質的思路反過來想,就不難發現,為什么劃定專門區域供攤販使用是無效的,因為他們需要的不是空間,而是行人流量。劃定區域,沒有人流量,是不會有人去的。地鐵口不讓擺攤,然后下指示,叫攤販都轉移到離地鐵口200米的一棟高樓后面的空地上,美其名曰某某攤販市場。有人去嗎?沒有。人們對攤販是同情的,這是由于人們忽略的是:他們覺得攤販并未妨礙他們生活、反而能提供便利。其實,這正是管制的結果:城管提高了商販的風險,減少了其數量,減小了他們行為的負外部性,從而凸顯了便利。
所以,問題不在于攤販,而在于攤販的密度,而降低密度的方式,就是在現存攤販的路段上實施許可證制度,用許可證來限定攤販的數量。
國外很多城市對交通道路進行劃分,劃分出可以經營的路段和禁止經營的路段,以及可以分時段經營的路段,然后,發放許可證控制攤販數量,在城市秩序與攤販之間進行平衡。
比較有代表性的是美國的“擺攤許可證”——在紐約、華盛頓等地的街道和景點附近,攤販可向市政管理當局申請“擺攤許可證”。任何人只須提供個人有效證件、聯系電話和地址、貨物的合法來源、合作者之間的書面協議書等文件,然后填寫申請表,需數日就可獲得批準。批準證件上有經營者姓名、經營項目、“許可證”號碼、市長簽名等。此外,市政當局都會規劃出一些露天的攤販點,讓小攤販申請。在一些大型商場按規定也必須提供一定比例的攤販點,中選者都會公示一段時間,如沒有異議,他們就可持“擺攤許可證”上崗經營。
那么,發放許可證之后,會發生什么。
首先,在現有的存在攤販的路段上,攤販的密度會降低,道路通暢了。當然,這是理論上的好處,不是發了證小販就消失了,就像現在沒有證,他們也照樣會占道經營,不過,許可證制度本身,會帶來一些有趣的變化。
發放許可證必然需要按一定條件進行,比如人流的大小,區域的特點等等,會在經營各種業態、商品的小販中優選一些發放許可證。比如,兒童醫院外面,批準賣玩具的多一些,因為患兒多;賣小吃的少一些,因為家長需要充饑;而換到地鐵口,賣早餐的更多,買手機配件的也多,但賣玩具的則少一些。當然,也
可以更加尊重市場,按價高者得的方式拍牌照,只要不在油庫門口賣燒烤,不在學校門口擺煙攤,都可以經營。
發放許可證之后,某一個地段,同行業的攤販的密度大大減少,生意就會變好,任何在周邊地段出現的新攤販都是“入侵者”,侵犯了現有攤販的合法利益,于是,“公地”變為了“私地”。
對于“入侵者”來說,當許可證的規矩眾所周知,得到大家承認時,他的行為就不再是對不特定的行人通行權利的侵犯,而是對一個具體的、眼前的、憤怒的攤販的利益的侵犯,不但風險變高,侵者也能清楚地意識到自己行為侵犯了他人利益,有違傳統的道德。對現有攤販來說,他當然會保衛自己的利益,會明確告知,“我有這個地方合法經營的牌照,請你不要搶我的生意,請你離開”。如果對方不聽勸阻,甚至會引發更激烈的舉動,當然,他也會召來管理執法部門當自己的幫手。這個時候,合法的攤販就會成為城市管理執法者的幫手。
而且,由于牌照、經營資格的稀缺與珍貴,經營者的行為會變得更加謹慎與長遠。現在的攤販,整天擔驚受怕,打一槍換一個地方,不會做長遠打算,也沒有回頭客,其經營行為自然是短期的。短期行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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