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正常管理規定》爭議
近日發布的《航班正常管理規定》引起不少市民的爭議,那么,下面是小編給大家介紹的《航班正常管理規定》爭議,僅供閱讀參考。
不少旅客在乘飛機出行時,都會遇到航班延誤的情況,特別是秋冬季節的大霧天氣,前不久南昌昌北國際機場就因為大霧延誤了大量的航班。在航班大面積延誤的情況下,航空公司一般會提供免費食宿。但是從明年1月1日開始,《航班正常管理規定》實施,由于天氣、突發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檢以及旅客等非承運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發地出港延誤或者取消,承運人應當協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費用由旅客自理。
這一規定引起很多旅客的關注,也存在爭議。一名航空公司工作人員表示,天氣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誤情況比較多,真正落地實施可能會遭到旅客的抵制、反對。不少南昌的旅客表示,這項規定出臺更偏向航空公司,可能會讓航空出行的服務質量下降。
非航空公司原因航班延誤 食宿要自費
航班晚點、延誤或航班被取消,以往航空公司的慣用做法是為旅客食宿買單,延誤時間過長,還會進行一定補償。不過從明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航班正常管理規定》將改變這一慣例。
今年7月,交通運輸部發布的《航班正常管理規定》將從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規定提到,如因天氣、突發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檢以及旅客等非承運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發地出港延誤或者取消,承運人應當協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費用由旅客自理。
三種情況下旅客享免費食宿服務
新規明確表示,旅客只在三種情況下享受免費食宿服務:
一是由于機務維護、航班調配、機組等承運人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發地出港延誤或者取消;
二是國內航班在經停地延誤或者取消;
三是國內航班發生備降。
對于以上服務,如果承運人不能嚴格履行,將面臨民航管理局的處罰。
超過15分鐘就算航班延誤
飛機延誤多久才能被認定為延誤呢?新規明確:“航班延誤”是指航班實際到港擋輪擋時間晚于計劃到港時間超過15分鐘,“航班出港延誤”是指航班實際出港撤輪擋時間晚于計劃出港時間超過15分鐘。
航班延誤主動發聲30分鐘內須告知旅客
不過,很多時候乘客是在趕到機場后才發現航班出現延誤。未來,這一情況有望得到改善。
新規要求,航班延誤時,承運人應當在掌握航班狀態發生變化之后的30分鐘內,通過公共信息平臺、官方的網站、呼叫中心、短信、電話、廣播等方式,及時、準確地向旅客發布航班出港延誤或者取消信息,包括航班出港延誤或取消原因及航班動態。
部分原因航班延誤不提供免費食宿 旅客認為有些不合理
根據有關媒體的數據顯示,2015年民航局公布的數據中,全國平均航班正常率為68.33%。不正常比例中,空管原因占30.68%,天氣原因占29.53%,航空公司原因占19.1%,其他原因占20.69%。也就是說,不正常航班中近三成是天氣原因造成。
記者了解到,就算是航空公司本身,也不愿意航班被延誤或被取消,因為這將增加不必要運營成本。東航負責人曾公開表示過,每延誤一分鐘航企成本就要增加1000多元。“不過要讓旅客自費食宿,很可能加劇旅客與航空公司之間的矛盾,可能難以執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航空公司高管向記者表示,因為航空公司之間互相競爭的關系,再加上面臨高鐵的壓力,應該還是會繼續向乘客提供免費食宿。
經常乘坐飛機出差的楊先生表示,很關注新規的出臺,其中部分規定明顯是偏向于航空公司,如果真的因為天氣原因導致航班長時間延誤,還不給旅客提供免費的食宿,航空服務質量又會大打折扣。“原本乘飛機出行,最擔心的就是延誤,延誤后會耽誤行程,如今還出臺食宿自理的規定,有些不太合理。”楊先生認為。
明年1月1日起 旅客可申請確認航班延誤取消原因
以往,不少旅客乘飛機出行遇到航班延誤,卻不清楚具體的原因,除了天氣、管制等原因,部分航空公司若因為自身原因導致延誤,并未能及時公布延誤原因。隨著明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航班正常管理規定》,旅客可申請確認航班延誤取消原因。
在12月14日,民航管理局制定并發布《航班延誤取消原因確認工作程序》,明確旅客提出航班延誤、取消原因的確認申請需滿足的條件。也就是說,旅客可以申請查看航班延誤取消原因。而民航管理局消費者事務中心安排人員負責航班延誤、取消原因確認的受理工作。
記者注意到,旅客提出航班延誤、取消原因的確認申請需滿足以下條件:由旅客本人或其授權人提出,授權人須出具旅客本人授權證明;提供旅客訂座或乘機憑證(包括電子憑證);有準確的航班號、航班日期、始發地和目的地;提供有效聯系方式;自客票載明乘機日期之日起一年之內提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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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交通運輸部正式發布《航班正常管理規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實施。
根據新規,“由于天氣、突發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檢以及旅客等非承運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發地出港延誤或者取消,承運人應當協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費用由旅客自理”,該條規定在征求意見階段曾引起廣泛爭論。
據了解,交通運輸部的新規其實并不“新”,早在1996年民航局頒布的《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運輸規則》第五十八條中已有相關內容;2010年中國航空運輸協會發布的《航空運輸服務質量不正常航班承運人服務和補償規范(試行)》中也有類似規定,相比較而言,《規定》里面只是多了空中管制等原因。
新規要求,承運人在掌握航班狀態發生變化之后的30分鐘內通知旅客,不僅要告知延誤消息,還要講清楚原因和航班動態。
新規規定,當出現由于機務維護、航班調配、機組等承運人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發地出港延誤或者取消;國內航班在經停地延誤或取消;國內航班發生備降3種情況造成航班出港延誤,無論何種原因,承運人或地面服務代理人應為旅客提供食宿服務。
新規要求,發生機上延誤后,承運人應每30分鐘向旅客通告延誤原因、預計延誤時間等航班動態信息。如果是由于流量控制、軍事活動等原因造成機上延誤的,空管部門應當每30分鐘向承運人通告航班動態信息。
新規規定,機上延誤超過兩小時(含)的,應當為機上旅客提供飲用水和食品;機上延誤超過3個小時(含)且無明確起飛時間的,承運人應當在不違反航空安全、安全保衛規定的情況下,安排旅客下飛機等待。
另外要求,承運人應制定并向社會公布機上延誤應急預案,預案內容應當包括機上延誤時的信息通告、餐飲服務提供時間和下機的條件及限制。
航空公司
“每延誤1分鐘成本增1000多元”
據自治區氣象局12月15日數據顯示:自11月26日至12月14日,烏魯木齊連續19天大霧天氣,尤其是12月7日至12日,連續6天出現能見度不足100米的濃霧。
記者從烏魯木齊國際機場運行指揮中心獲悉,11月,該機場航班放行正常率為79.3%,同比下降3個百分點。
天氣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誤或取消占延誤航班總數的60.38%。最不愿意延誤或取消航班的就是航空公司,因為這將大大增加運營成本。東方航空集團總經理劉紹勇算過一筆賬:每延誤1分鐘,成本增加1000多元。
事實上航班延誤或取消一直困擾著整個航空業,但各個國家做法不盡相同。法航、荷航從不為天氣原因導致延誤或航班取消額外安排免費食宿,土耳其航空則會酌情安排旅客食宿。
顧客
雖然理解但難接受
針對延誤問題需要食宿自費,很多顧客表示,雖然明白天氣原因延誤,航空公司也很受損,但讓顧客食宿自費很難接受。
“顧客去買機票,不可能去預測天氣情況,如果是急事延誤了,顧客本身已經很有情緒,這時再讓他自己食宿自費,很難接受。”經常乘機去外地出差的烏魯木齊某企業經理說。
家住和田的庫爾班玉素甫·買買提說,他在深圳有些生意合伙人,他平日經常兩地往返奔波,冬天因天氣原因延誤也遇到過幾次,耽誤了重要的事,覺得十分無奈。“若是延誤后食宿自費,我的出行成本增加了不少。”庫爾班玉素甫·買買提說。
航空公司
是否執行《規定》有待進一步觀察
“自行解決食宿費用”的情況是否真的會發生呢?記者采訪多家航空公司設在新疆的分公司、營業部負責人,他們均表示,目前還沒有接到各公司總部的相關通知,是否執行《規定》還有待進一步觀察。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航空業內人士表示,對旅客的補償應該會繼續下去,“讓旅客食宿自費,很可能引發或加劇旅客與航空公司之間的矛盾,可能難以執行。航空公司是否會繼續贈送免費食宿,取決于成本的博弈和航空公司之間的博弈。從長遠來看,國內民航市場的競爭日趨激烈,各大航空公司唯有提高服務水平,才能更好地滿足旅客的需要,這是一個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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