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
現行的《岳陽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由湖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于2017年3月31日批準,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詳細內容。
《岳陽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岳陽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與管理,繼承和弘揚優秀歷史文化,促進經濟與社會文化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岳陽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歷史文化名城的規劃、保護、利用和管理,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市人民政府負責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和監督管理。
區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內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巡查、報告等工作。
第四條 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和監督的具體工作。
市、區文物主管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工作。
市、區文化主管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非物質文化遺產和優秀傳統文化的保護和傳承工作。
市、區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范圍內的歷史建筑修繕與使用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
市、區發展和改革、財政、住房與城鄉建設、國土資源、城市管理、林業等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做好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工作。
第五條 市人民政府成立岳陽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委員會,其主要職責為:
(一)審議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規劃、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風貌保護區規劃并督促落實;
(二)審議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名錄、歷史建筑的認定和調整方案;
(三)審議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的重要事項。
第六條 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并將保護資金列入本級財政預算。
第七條 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資金使用范圍包括:
(一)歷史文化名城的各類保護規劃、相關文物保護單位及歷史建筑修繕方案的編制和修改;
(二)不可移動文物、歷史建筑的維修經費補助;
(三)非物質文化遺產和優秀傳統文化的資源普查、征集、保護和傳承經費補助;
(四)用于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其他開支。
第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歷史文化名城的義務,有權對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的制定和實施提出建議,對破壞歷史文化名城的行為進行檢舉。
第九條 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開展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宣傳教育,增強全體市民的保護意識;鼓勵單位和個人以投資、贊助或者捐贈等方式參與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
對在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十條 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嚴格執行保護規劃,加強對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落實保護規劃情況的監督檢查,對保護狀況進行評估,并每兩年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情況。
第二章 保護對象
第十一條 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對象包括歷史城區、歷史文化街區、歷史風貌保護區、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筑、非物質文化遺產、古樹名木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保護對象。
市人民政府應當建立保護名錄,載明保護對象的名稱、權屬、位置、類型、保護等級、歷史沿革和歷史價值等內容,并向社會公布。
第十二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將下列保護對象作為重點保護內容:
(一)歷史城區。保護范圍為以清代岳州府城、巴陵縣城為核心,北至造船廠北側邊界,西至洞庭湖東岸,南至三角線鐵路專用線,東至三五一七工廠內鐵路專用線西側的區域,面積約一點九八平方公里。重點保護:以洞庭湖、九華山、火廟山、文廟山、白鶴山為代表的古城山水形勝,以岳州府城、巴陵縣城的城垣形制以及“府縣雙十字”所代表的古城傳統空間結構,由岳陽樓、岳陽文廟、慈氏塔、呂仙亭構成的古城核心景觀要素,魚巷子、茶巷子、油榨嶺巷、金家嶺巷、街河口街、南岳巷、萬壽宮巷、河巷子、上達巷、游擊巷、上慈氏巷等十一條歷史街巷的名稱、走向、尺度及傳統風貌,城湖之間、重要公共建筑與自然山體之間,街巷與樓廟塔亭之間的景觀視廊。
(二)歷史文化街區。包括洞庭南路歷史文化街區和陸城南北正街歷史文化街區。重點保護重要城市軸線、城垣形制、歷史街巷、歷史建筑、文物保護單位、非物質文化遺產、重要公共建筑、景觀視廊、歷史環境要素等。洞庭南路歷史文化街區范圍為西臨洞庭湖景區,東至洞庭南路東,北至魚巷子,南至鄢家沖路的區域,總面積約十五點七二公頃;陸城歷史文化街區范圍為沿陸城南正街、北正街兩側,西至老西門,南至云溪區陸城鎮中心小學南側,東至二零一省道西側路緣線的區域,總面積約十三點七公頃。
(三)歷史風貌保護區。包括洞庭北路歷史風貌保護區、翰林街歷史風貌保護區和粵漢鐵路英國專家樓歷史風貌保護區。重點保護歷史街巷、歷史建筑、景觀視廊、文物保護單位及古樹名木等環境要素。洞庭北路歷史風貌保護區范圍為南起巴陵西路北側道路紅線,北至九華山西麓,東起洞庭北路西側道路紅線,西至洞庭湖岸的區域,面積為二十一點一公頃。翰林街歷史風貌保護區范圍為東起菜園坡路,西至洞庭北路,南起巴陵西路,北至文廟山的區域,面積為七點四公頃。粵漢鐵路英國專家樓歷史風貌保護區范圍為以粵漢鐵路英國專家樓為核心,南起碼頭東側道路,北至津港巷西段,西鄰碼頭,東接長江木業實業公司的區域,總面積約二點三七公頃。
(四)文物保護單位。重點保護岳陽樓、岳陽文廟、慈氏塔、岳陽教會學校、岳州關、銅鼓山遺址、大磯頭遺址等文物保護單位。
(五)其他需要重點保護的對象。
第十三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未被確定為歷史文化街區的區域,市人民政府可以確定為歷史風貌保護區進行保護:
(一)歷史建筑集中成片,具有一定規模的;
(二)空間布局、景觀形態、建筑形式等較完整地體現岳陽某一歷史時期地域文化特點的。
第十四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未被確定為不可移動文物的建筑物、構筑物,市人民政府可以確定為歷史建筑進行保護:
(一)反映岳陽歷史文化和民俗傳統,具有特定時代特征和地域特色的;
(二)建筑風格、結構、材料和工程技術反映地域文化、藝術特色或者具有科學研究價值的;
(三)與重要政治、經濟、文化、軍事等歷史事件或者著名歷史人物相關的;
(四)近代建筑和工業遺產中能見證本市發展歷史,具有地方特色的;
(五)其他具有歷史文化意義的建筑物、構筑物。
第十五條 歷史風貌保護區和歷史建筑的認定和調整,由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文物主管部門組織專家論證后提出方案,向社會公示,征求公眾意見,并通過召開座談會、聽證會等形式征求有關部門和利害關系人的.意見,經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委員會審議通過后,報市人民政府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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