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秋季開學交費通知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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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秋季開學交費通知范文1
各區縣市發改(物價)局、財政局、教育局,xx經濟技術開發區、柳葉湖旅游度假區、西湖管理區、西洞庭管理區、桃花源旅游管理區發改(物價)局、財政局、教育局,市直有關學校: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中小學教育收費管理,規范教育收費行為,切實維護中小學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確保教育收費各項政策落實到位,根據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湖南省財政廳、湖南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教育收費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湘發改價費〔20xx〕655號)、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湖南省新聞出版廣電局《關于下達20xx年春季中小學教材價格的通知》(湘發改價費〔20xx〕4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20xx年春季我市中小學收費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義務教育階段收費管理
1、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除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學生收取伙食費,按規定代收作業本費、教輔材料費外,不得另收其他任何費用。
(1)伙食費,按每生每天不超過 15元標準執行(不具備統一配餐條件,只提供飯菜加熱服務的,每生每期不超過50元)。
(2)作業本費、教輔材料費,按附件1標準執行。
2、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除收取上述費用外,還可按規定向學生收取課本費;在堅持自愿的前提下,按規定收取住宿費、校服費、就餐卡補辦費和校外活動費。
(1)課本費、作業本費、教輔材料費,按附件2標準執行。
(2)住宿費,按同級發改(物價)、教育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
(3)校服費,已實行公開招標的區縣市,校服采購繼續實行公開招標;未實行公開招標的區縣市,按同級發改(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
(4)對自愿在校就餐的學生,首次辦卡免費,補辦就餐卡按不超過10元/卡標準收取。
(5)校外活動費,據實收取,按次結算。
高中階段教育收費管理公辦普通高中,除按規定收取學費、課本費、作業本費和教輔材料費外,還可向自愿接受相關服務的學生收取住宿費、伙食費、校服費、就餐卡補辦費和校外活動費。
1、公辦普通高中學費標準分省級示范性高中和其他高中兩個檔次,省級示范性高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期1000元,其他高中為每生每期800元。
2、課本費、作業本費,按附件3標準代收。實行多退少補,據實結算。
3、教輔材料費,由學校根據教學計劃在附件4內,按一科一輔原則自行選定,據實收取費用。
4、校外活動費,據實收取,按次結算。
5、公辦普通高中伙食費,學校實行打卡或購票(卡)就餐的由學生自由選擇伙食標準,學校食堂按照“保本不贏利”的原則執行。統一配餐的按義務教育階段的標準和要求執行。對自愿在校就餐的學生,首次辦卡免費,補辦就餐卡按不超過10元/卡標準收取。
6、住宿費,按同級發改(物價)、教育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
7、校服費,已實行公開招標的區縣市,校服采購繼續實行公開招標;未實行公開招標的區縣市,按同級發改(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
職業高中按湖南省發改委、湖南省財政廳、湖南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教育收費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湘發改價費〔20xx〕655號)文件執行。
三、加強教輔材料管理,全面落實收費“公示”制度
1、加強教輔材料管理,落實“一科一輔”政策,做好無償代購服務。根據常教發〔20xx〕12號文件規定,我市中小學教材、推薦目錄內教輔材料由xx市新華書店統一發行。各地不得在教輔材料選用目錄之外向學校、學生推薦征訂、強制訂購圖書、報刊、雜志等。要嚴肅查處違背自愿原則訂購教輔材料,以及以指定參考、暗示誘導等方式搞“一科多輔”等行為。
有條件的地方要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免費教輔材料。
各地不得將面向學生公開發行的刊物列入教輔材料,應由學生自愿向郵政機構征訂。對專題教育讀本和活動用書(附件5)的征訂工作,各地必須先行明確主旨教育活動,并根據活動需要,有選擇地組織學生自愿征訂。不得要求學生征訂與教育活動無關的課外書籍,加重學生負擔。
2、學校要按照湖南省物價局、湖南省財政廳、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湖南省教育收費公示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湘價教〔2013〕121號)文件精神,在學校大門醒目位置、繳費處、學生住宿區、食堂等學生相對集中的地方設立固定公示牌(欄、墻)對學生的收費項目、標準進行公示。
附件:1、20xx年春季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作業本費和教輔材料費構成表
2、20xx年春季城區義務教育階段課本費、作業本費和教輔材料費構成表
3、20xx年春季公辦普通高中學費和代收費構成表
4、20xx年春季xx市中小學教輔材料推薦目錄及定價表
5、xx市中小學專題教育讀本及中小學主題活動用書價目表
附件下載:關于20xx年春季中小學收費(附件1-5)
xx市發改和改革委員會
xx市財政局
xx市教育局
20xx年x月1日
小學秋季開學交費通知范文2
各鄉鎮(開發區)教育中心校,各中小學校:
根據國家、省中小學收費有關規定和揚州市物價局、揚州市財政局、揚州市教育局《關于20xx年春學期中小學收費工作的通知》(揚價費[20xx]9號)精神,經研究,現就20xx年春學期中小學收費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城鄉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包括在公辦學校及經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民辦學校就讀的學生)全部免收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免費提供作業本。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費按物價部門核定的`民辦學校收費標準減去公辦學校相應的小學、初中學雜費免收部分收取,即小學減收350元、初中減收500元;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代辦費中必須扣除政府免費提供教科書、作業本費用。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收取體檢費和借讀費。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寄宿生免收住宿費。
二、公辦普通高中按評估確認的星級收費。學校已收取高二、高三年級擇校生擇校費后不得再收取學費,所收學費要及時、足額解繳財政專戶,不得截留。普通高中教材費(含磁帶)、作業本費、社會實踐活動費按核定的標準執行。普通高中必須在市教育局根據省定目錄確定的教材目錄范圍內選用教材。高一、高二年級可收取校服費(農村中學不作要求)。普通高中不得收取補課費、體檢費。具體收費標準見附件1。
三、公辦中等職業教育一、二、三年級學生免收學費。職業高中、綜合高中和中等專業學校不得收取體檢費,學生體檢費用在學校公用經費中支出,職業高中、綜合高中、中等專業學校課本費、作業本費由學校報當地物價部門備案同意后按實收取。免收學費具體收費標準見附件2。
四、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公用經費中電教教材費(小學6元/生.學期、初中8元/生.學期)和高中階段學校電教教材費(8元/生.學期)應專款專用,按規定由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政府采購要求集中統一采購電教教材。
五、學校代收費必須遵循“據實收取、不得盈利”的原則。校服費按揚價費[2011]48號文件規定執行。校服應遵循學生自愿購買的原則,必須公開招標采購,具體收費標準按實際招標采購價格執行,但春(秋)裝費每套最高不得超過125元,夏裝費每套最高不得超過70元。學校服務性收費應遵循“學生自愿和非營利”原則,住宿費仍按原標準執行,伙食費按揚價費(2012)1號文件規定執行。嚴禁將代收費和服務性收費用于學校其它支出。學校代辦費的結算、管理必須嚴格按照《江蘇省中小學代辦費管理辦法》(蘇價費〔2002〕217號)文件要求,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分班分項核算,期末按實結算。
六、各地要繼續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確保每一個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失學。各學校要繼續加強收費管理,認真做好開學收費公示工作,嚴禁自立項目收費,嚴禁超標準收費。
附件:1.
20xx年春學期高中及中專學校收費標準.xls (20.50 KB) 2.
20xx年春學期中等職業高中及中專學校免收學費標準.xls (19.50 KB)
高郵市物價局 高郵市財政局 高郵市教育局
二〇xx年x月二十五日
小學秋季開學交費通知范文3
各縣(市)區物價局、財政局、教育局,全市各中小學校:
為加強我市20xx年秋季教育收費管理工作,規范全市中小學教育收費行為,根據湘價教[20xx]77號、湘價教[20xx]101號、湘教發[20xx]26號、湘教通[20xx]299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gongwen/gongzuojihua/286765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