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受理群眾舉報信訪件調查處理情況工作匯報
一、交辦的信訪件事項情況
針對贛州市第二垃圾處理場(垃圾焚燒發電廠)項目公開的處理情況,投訴人認為:1、環評報告中公眾參與方面弄虛作假,既沒有召開聽證會,也沒有充分征求民意。報告中9個社會團體都是政府部門,參與的102人也都是政府工作人員,不能代表民意。2、報告中說該項目距離飲水點1、5公里,實際直線距離只有500米。3、報告中說項目實現廢水零排放,但有村民看到該廠在架設管道。4、距離項目最近的2戶居民是被強拆的,簽字同意才會被放出來。5、該項目目前仍在建設,已經開挖約500畝。
二、交辦的信訪件的所屬批次、接班時間、辦理情況
該信訪件屬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舉報受理轉辦清單第十七批第十九號,具體承辦單位為贛縣人民政府,收到時間為8月1日,辦理時間為8月2日。
三、信訪件的訴求情況
投訴人主要反映了五個方面問題:1、環評報告中公眾參與方面弄虛作假,既沒有召開聽證會,也沒有充分征求民意,報告中9個社會團體都是政府部門,參與的102人也都是政府工作人員,不能代表民意;2、該項目距離飲水點1、5公里,實際直線距離只有500米;3、報告中說項目實現廢水零排放,但有村民看到該廠在架設管道;4、距離項目最近的2戶居民是被強拆的,簽字同意才會被放出來;5、該項目目前仍在建設,已經開挖約500畝。
四、被舉報對象的基本情況
贛州市第二垃圾處理場(垃圾焚燒發電廠)項目是省、市重點工程,位于贛縣王母渡鎮新興村榴坑里,省道沙園線旁,占地面積309、2畝,總投資6、36億元,規劃日處理生活垃圾1200噸,分兩期建設,其中一期設計規模為日焚燒處理生活垃圾800噸,預留二期擴建生活垃圾焚燒線400噸。該項目采用機械爐排爐焚燒垃圾發電技術,執行《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5—2014),計劃采取污水處理后循環利用工藝不外排。采取BOT模式運作,由央企中國冶金科工集團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中國恩菲工程技術有限公司負責建設運營。該項目于2016年6月13日開工建設,現處于土石方平整階段。
五、調查核實情況
收到該信訪件后,8月2日,贛縣立即組織縣環保局工作人員,會同王母渡鎮人民政府鎮、村干部,通過走訪調查、調閱資料、走訪業主、建設運營單位等相關單位等方式,對群眾反映內容進行調查核實。具體情況如下:
1、關于反映“環評報告中公眾參與方面弄虛作假,既沒有召開聽證會,也沒有充分征求民意,報告中9個社會團體都是政府部門,參與的102人也都是政府工作人員,不能代表民意”的問題。
根據環保部《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環發〔2006〕28號)第十二條規定,建設單位或者其委托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應當在發布信息公告、公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簡本后,采取調查公眾意見、咨詢專家意見、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等形式,公開征求公眾意見。第十三條規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受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后,在其政府的網站或者采用其他便利公眾知悉的方式,公告環境影響報告書受理的有關信息;公開征求意見后,對公眾意見較大的建設項目,可以采取調查公眾意見、咨詢專家意見、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等形式再次公開征求公眾意見。
據了解,省環科院在開展贛州市第二垃圾處理場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調查時,采取了調查問卷的形式,征求群眾意見。省環科院將調查社會團體設定為與項目建設密切相關的社會團體,將調查對象設定為項目廠址周邊的農民、工人、技術人員、干部等,調查表的發放對象為年滿18周歲以上的不同階層、職業、性別及年齡的公眾。
經核實,參與公眾調查的社會團體為贛縣人民政府、贛縣政協、王母渡鎮人民政府、新興村委會、龍腦組、寨腦組、肖屋組、楓樹崗組、贛縣城市管理局等9個社會團體。參與公眾調查的102名對象身份是項目區域周邊村組村民的有93人占91、2%,身份是干部、工人的有9人占8、8%,參與公眾調查的93名村民為項目所在地王母渡鎮新興村、歧嶺村村民,其中新興村圩上組14人、寨腦組13人、楓樹崗組13人、榴坑里組12人、馬背組12人、余屋組10人、犁頭咀組9人、肖屋組4人、龍腦組3人,歧嶺村狗尾窩組3人。
贛州市第二垃圾處理場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情況分別于2012年8月16日、2013年1月30日在贛州城市管理網站上予以公告,并在王母渡鎮新興村委會、岐嶺村委會張貼信息公示。信息公告后未收到與項目相關的公眾反饋信息。
贛州市第二垃圾處理場項目公眾參與調查通過采取問卷調查的形式開展,公眾參與安排了9個社會團體是為了擴大公眾調查面,參與調查的102人絕大多數為項目區域周邊群眾,公眾調查情況公告后未收到反饋信息。因此,群眾所反映的該項目沒有充分征求民意等情況不實。
2、關于反映“該項目距離飲水點1、5公里,實際直線距離只有500米”的'問題。
經核實,贛州市第二垃圾處理場(垃圾焚燒發電廠)項目與王母渡鎮飲水工程取水點分屬不同自然流水小系統,距離分別為十八座取水點約1、5公里,高坑里取水點約1、7公里,且該項目滲濾液處理后全回用,實現廢水零排放,不會影響王母渡鎮飲水源。
3、關于反映“報告中說項目實現廢水零排放,但有村民看到該廠在架設管道”的問題。
經核實,贛州市第二垃圾處理場運營過程中的垃圾滲濾液處理將參照江蘇常州、廣東東莞垃圾焚燒發電項目滲濾液處理工藝,處理后的滲濾液可實現全回用,中水零排放。群眾反映看到該廠架設的管道是連接橫跨省道S219排水涵洞的管道。省道S219及該項目東側區域雨天雨水匯聚后,通過橫跨省道S219的涵洞流經項目所在地后排至下游。因項目建設將改變該區域地塊現狀,經水利部門現場查看后,需建設一條連接省道S219的涵洞的排水管道,以保障省道S219及該項目東側區域雨天排水暢通。群眾反映看到該廠架設管道與項目排放中水沒有關系。
4、關于反映“距離項目最近的2戶居民是被強拆的,簽字同意才會被放出來”的問題。
經核實,該項目300米環境防護距離范圍內原有2戶農戶居住,根據省環保廳《關于贛州市第二垃圾處理場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要求,項目300米環境防護距離內應無居民居住。目前,這兩戶居民已簽訂房屋征收協議并補償到位,其中一戶農戶于2016年5月26日自行拆除房屋,另一戶農戶于2016年6月19日自行拆除房屋。群眾反映距離項目最近的2戶居民是被強拆的問題不實。
5、關于反映“該項目目前仍在建設,已經開挖約500畝”的問題。
經核實,該項目啟動以來,先后完成了項目論證、可研、立項、環評、用地報批、林地報批等法律手續,完成了項目區域范圍內土地征收、房屋拆遷工作。項目開工的各項法律程序均已完成,2016年6月13日項目開工建設。該項目占地309、2畝,群眾反映開挖約500畝情況不實。
六、被舉報對象存在的主要情況問題
贛州市第二垃圾處理場(垃圾焚燒發電廠)項目依法開展了環境影響評價,依法開展了公眾參與。該廠架設的管道是連接橫跨省道S219排水涵洞的管道。項目300米環境防護距離范圍內2戶農戶已簽訂房屋征收協議并補償到位,自行拆除其房屋。項目于2016年6月13日開工建設,開工時無阻撓行為。目前,項目在進行場地平整。反映問題不屬實。
七、采取的處理和整改措施情況
下一步,贛縣政府將嚴格按照省環保廳下發的《關于贛州市第二垃圾處理場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做實做細各項工作,強化正面輿論引導,爭取廣大群眾理解支持,確保項目順利實施;同時,會同市城管局督促項目建設運營單位中國恩菲公司高標準建設、高標準運營、高標準管理市第二垃圾處理場(垃圾焚燒發電廠)項目,確保項目在建設運營中遵守環境保護各項規定,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八、問題解決情況
經調查了解,該信訪件群眾反映問題不屬實。
九、向社會公開情況
調查處理結果我們在贛縣人民政府網公開。
十、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因信訪件未留信訪人信息,無法聯系信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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