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食品安全工作情況的調查報告
根據區人大常委會工作安排,今年8月,教科文衛和民宗僑工委在盧華英副主任帶領下,就我區食品安全工作情況進行了調研。本次調研共計走訪了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區市場監管局)、區農業局、區衛生局,留下街道、雙浦鎮等單位,聽取了各方面的情況介紹和意見、建議,我們還書面聽取了區教育局關于校園食品安全和區住建局關于建筑工地食堂管理工作的匯報。現將調研情況匯報如下:
一、基本評價
近年來,區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高度重視食品安全工作,圍繞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浙江省實施食品安全法辦法》以及上級有關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規定,切實加強綜合協調、落實監管責任,突出重點環節、強化監督管理,在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上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全區食品安全形勢持續穩定。
(一)領導重視,監管新體系初步形成
一是機構改革有序推進。5月26日,西湖區市場監管局正式掛牌成立。原市工商局西湖分局、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市質監局西湖分局的職責整合劃入新組建的區市場監管局,并與杭州市工商局之江分局合署辦公。食品安全從“農田到餐桌”的直接監管環節從原有6個部門減少到現有的農業和市場監管兩個部門。二是監管網絡基本建立。按照“地方政府負總責,部門各司其職,企業是第一責任人”的監管原則,圍繞食品安全目標責任要求,將食品安全納入區政府年度綜合考評內容。轄區各鎮街建立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各村、社區均配備了食品安全協管員(聯絡員),層層簽訂食品安全目標責任書。三是環節監管得到加強。根據監管工作的不同環節,不斷完善農產品種養殖、食品生產加工、流通、餐飲消費等環節相應的監管措施,注重從源頭抓起,強化全過程監管。
(二)積極履職,人大建議意見得到落實
一是落實監管責任。落實2012年省、市、區三級人大食品安全“一法兩規”執法檢查和2013年“回頭看”工作中提出的“加強監管責任機制建設,消除監管空白,強化宣傳教育”等建議意見,不斷完善監管體系建設,始終保持強力監管的高壓態勢。二是抓好過渡期間工作秩序。做好職能調整前后工作的整合銜接。落實區人大常委會提出的“在機構改革職能調整到位之前,各有關部門繼續按照原有職責分工實施監管”的要求,確保過渡期內工作不松、不斷、不亂。機構調整后新組建的市場監管局迅速制定《改革過渡期間內部管理規定》等制度,開展全員業務培訓,穩定過渡期間工作秩序。三是推進議案實事辦理.認真抓好2014年區人大2號議案和區政府3號實事項目的辦理工作。目前相關農貿市場改造提升按計劃推進,完善食品安全檢測體系的設備采購已基本到位,檢測室提升項目正在進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系統建設,食品檢測批次和人員培訓按預定計劃完成。
(三)強力整治,市場環境不斷凈化
一是積極開展專項行動。開展食品安全百日嚴打行動,積極營造氛圍、實施嚴打整治、實現難點突破。啟動農貿市場現場制售食品清源行動。對重點場所和重點品種開展檢查,約談違規企業,依法查處違法行為。部分鎮街結合整村拆遷、無違建村社創建、美麗鄉村建設等工作,大力開展無證無照小餐飲整治。留下工商所試點工商營業執照、食品流通許可證、餐飲服務許可證“三證聯辦”,方便群眾辦事。二是積極應對突發事件。在媒體報道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后,迅速成立專項行動小組,啟動“涉事單位檢查,重點單位篩查,相關行業排查”的應急處置程序。查處問題包裝食品,封存問題原料,舉一反三健全管理機制。三是積極整治突出問題。根據《學生飲食放心工程2013-2015三年計劃》要求,對轄區219所各類學校食堂實施全覆蓋的監督檢查,加強建筑工地食堂的管理,強化學校飲用水質量安全監管,不間斷開展水樣檢測。開展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排查證照不齊小餐飲(食品)店,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加強監管。
二、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一)監管要求落實上還存在差距。一是部分職能還未調整到位。雖然當前食品安全監管格局已經得到了有效優化,但部分單位職能雖然移交而人員和技術力量并未移交,導致相應監管區域處于空白。如監管職能調整后,農業部門的監管職能新增加了農產品儲運,生豬定點屠宰和私屠濫宰查處等職能,但具體的措施和保障力量并未相應到位。二是部分處置程序還未明確。如食物中毒事件原來由衛生部門牽頭處理,但機構調整后,在食物中毒事件調查處置上,消費者報告電話應由誰受理,涉事人員和餐飲場所由誰調查,相關程序流程至今沒有明確;又如由于職能調整,當前對餐飲許可證在發放之前的從業人員培訓處于放任狀態,這類必要的培訓工作要不要抓,由誰主抓,用什么方法抓現在也沒有明確。三是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力度還不夠。盡管相關各部門在區食安委的統一指導下交流配合較為融洽,但在機構職能調整后,遇到一些程序不清、標準不明、責任難以落實、需要各部門相互配合的事務時,食品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統一領導和綜合協調方面的力度仍顯薄弱,交辦的主動性和權威性仍然不夠。
(二)監管人員和技術力量仍然薄弱
一是區級專業監管隊伍力量不足。區食品藥品稽查大隊尚處于組建階段,單位參照公務員管理審批還未通過,人員關系尚未完成編制劃轉,執法主體資格尚未確立,執法人員嚴重不足;我區至今無獨立從事農業行政執法的機構和人員,面對農業違法行為,執法效率偏低,難以形成打擊威懾力;區市場監管局成立后,計劃區屬11個鎮街分別組建11個市場監管所,目前還在推進中。二是基層網絡作用尚未完全發揮。區、鎮街,村社三級之間雖然都層層簽訂食品安全目標責任書,但由于區級對鎮街食品安全考核細則不夠明確,鎮街、村社對此項工作重視程度不夠,且基層食品安全管理力量絕大多數為兼職,崗位變動頻繁,相應的工作責任不夠明確,落實不夠到位,工作還比較被動。三是檢測體系還不完善。隨著食品生產經營新技術的應用加快,特別是制假摻假的隱蔽性和技術化水平越來越高,原有“眼觀、鼻聞、手摸”的傳統監管手段已無法適應;當前我區農業、市場監管、疾控、農貿市場、農產品生產基地都各自承擔檢測任務,部門集中反映檢測任務逐年快速增長,但是人員和經費沒有相應增加;我區沒有農產品專業檢測機構,委托送檢經費也未完全落實,且委托送檢的周期在15-20天,而蔬菜、沼蝦等農產品收獲期短,批次多,常會出現檢測報告出具時,不合格批次農產品已經銷售完畢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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