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擔保合同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擔保合同 篇1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性別: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現住址:
出借人:(以下簡稱乙方): ,性別: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現住址:
擔保人:(以下簡稱丙方): ,性別: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現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相關法規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各方就擔保抵押借款事宜簽訂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小寫): 大寫: 。
第二條 借款期限:甲方向乙方借款期限為 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支付方式:乙方于 年 月 日一次性向甲方以現金方式提供本合同項下資金。
第四條 利息及利息支付方式:代款利息為月息 %,自本合同簽訂并履行之日起計息。付息方式為一次性付息。
第五條 資金用途及還款方式:甲方借款用于個人經營,甲方保證借款用于正當經營,不從事非法經營及非法用途。甲方借款到期一次性歸還本金并付清利息。乙方有權監督甲方借款的使用,如發現甲方非正常使用借款并存在還款危機或利息支付日起逾期滿兩天仍拖延或拒付利息,乙方有權提出終止合同并提前收回借款本息,根據甲方確認的住所、通信地址、乙方通知甲方終止合同收回本息,乙方有權實現在甲方財產上的抵押權以抵償借款本金及對連帶責任保證人丙方索償借款本息。
第六條 各方應誠信并全面履行合同,逾期履行合同,違約方應按合同金額的每日1%承擔違約責任。逾期滿十天。乙方有權終止履行合同,乙方收回借款。甲方逾期歸還借款,乙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根據逾期時間按借款金額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四倍賠償損失。
第七條 擔保條款
1、為保證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將其所有的物品作為本借款合同的質押擔保財產。該擔保財產:(主要寫明物品的名稱、型號標準、數量、質量、評估價值、現保管位置等) 。
甲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收到借款之前或當時將質押物品交由乙方保管,保管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2、擔保范圍: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本合同約定的損失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含聘請律師費用等全部正常支出)。
3、本合同由丙方提供連帶擔保,保證期間為還款之日起兩年。甲方違約由丙方承擔,丙方承擔后,本合同債權人權利由丙方承繼,由丙方向違約方行使債權人權利。甲方若不能履行還款付息義務,丙方應無條件代為償還,履行還款義務后,丙方承繼乙方合同約定的債權人權利,向甲方追償其承擔的違約和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八條 各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萊蕪市萊城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由違約方承擔因訴訟產生的訴訟費用及律師代理費用。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各方各持一份,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此前簽訂的合同與本合同不一致者以本合同約定為準。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年 月 日
擔保合同 篇2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擔保人(以下簡稱丙方): 身份證號:
甲方因其生意上需要資金周轉,向乙方提出借款要求,現經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的借款用于做生意。
第二條:借款期限、利率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甲方每個月的 4倍計算。
第三條:借款償還
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歸還本息,借款本金到借款期限屆滿時一次性歸還。若甲方逾期未付清到期利息的,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立即付清到期的利息和借款本金,不受借款期限的約束。
第四條:違約責任
甲方在執行本合同期間,本息到期后不付清到期的利息或者本金的,甲方則按約定的每天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直到甲方償還清本金為止。
第五條:擔保人丙方的責任、義務
丙方作為甲方的擔保人,丙方有對甲方償還本金和利息起督促、擔保和承擔起償還本息的責任和義務。如甲方不能按時付清本金和利息的,丙方負起償還本金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的責任。丙方并按約定每天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直到丙方償還清本金為止。
第六條: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甲方逾期不清償本息的,乙方為了實現債權而支出的費用,包括公證費、登記費、訴訟費以及乙方聘請律師處理訴訟事務而支出的律師服務費用等在內的實現債權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在協商或訴訟期內,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執一份,自簽字后立刻生效,三份都具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 年 月 日
借款人: 年 月 日
擔保人: 年 月 日
擔保合同 篇3
擔保協議
合同編號: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甲 方(擔保方):
住 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傳 真:
基本賬戶開戶行: 賬 號:
乙 方
住 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傳 真:
為保障乙方與債務方(以下簡稱:“主合同債務方”)所簽訂的編號為 的 (以下簡稱“主合同”)項下的債權,甲方愿意為主合同項下的債權(以下簡稱“主債權”)向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甲、乙雙方依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被擔保主債權的種類和期限
1.1 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為債務人在乙方辦理主合同項下約定業務所形成
的債權,主合同項下約定業務范圍為 ,期限自 20xx 年 12 月 4 日始至 20xx 年 12 月 31 日止。
第二條、保證擔保的范圍
2.1甲方保證擔保的范圍為 及利息、逾期利息、罰息、復
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乙方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評估費、鑒定費、拍賣費、差旅費、電訊費、律師費等)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債務人的應付費用。
第三條、保證方式
3.1甲方的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當主合同債務人不按主合同的約定履
行還款義務時,如造成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直接向甲方追償,甲方應立即向乙方清償主債權。
3.2若除本合同約定的擔保方式外,主合同項下還存在其他擔保(包括但不
限于主合同債務人向乙方提供物的擔保)的,乙方有權選擇優先行使本合同項下
權利,要求甲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甲方對乙方承擔的保證責任不受任何其他擔
保的影響,其保證責任的承擔也不以乙方向其他任何擔保人提出權利主張或進行
訴訟/仲裁/強制執行為前提。若乙方因任何原因放棄、變更主合同債務人向其提
供物的擔保、變更擔保的順位,造成其在上述物的擔保項下的優先受償權益喪失
或減少,甲方同意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并不因之而免除或減少。
3.3若甲方為主合同項下部分債權提供擔保,主債權獲得任何部分清償并不
相應減輕或免除甲方的擔保責任,甲方仍需在其承諾擔保的數額范圍內對主合同
項下未償還得余額承擔擔保責任。
第四條、保證期間
4.1甲方保證期間為自主合同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4.2前款所述“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包括主合同債務方分期清償債務的
情況下,每一筆債務到期之日;還包括依主合同約定,債權方宣布提前到期之日。
第五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5.1甲方保證是依法注冊成立并有效存續的合法單位,具有法律規定保證人
資格和代為清償能力,自愿承擔并履行保證責任。
5.2甲方保證簽訂本合同已依照法律規定及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得到甲方上
級主管部門或甲方公司董事會、股東會、股東大會等有權機構的批準,并取得所
有必要的授權。
5.3甲方保證其簽署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任何對甲方及其資產有約束力的
規定或約定,不違反任何甲方與他人簽署的擔保協議、其他協議以及其他任何對
甲方有約束力的文件、約定和承諾的內容。
5.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均為真實、準確、合法、有效。
5.5甲方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條款,自愿為主合同債務人提供保證,并
保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連帶清償義務。
5.6甲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不再向第三方提供超越自身擔保能力的其
他任何方式的擔保。
5.7甲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間,應按乙方要求提供資產負債表、損益表、
現金流量表等財務報表,接受乙方對其生產經營活動和財務狀況的檢查、監督。
5.8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應在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賃、托管、資產重組、
債務重組、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或兼并)、分立、產權有償轉讓、合資(或
合作)、減少注冊資本,或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或撤銷)、申請重整、和解
和破產等經營方式、自身體制或法律地位發生變化的三十日以前,書面通知乙方,
并落實本合同項下全部保證責任。
5.9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應在包括但不限于被宣布停業整頓、被宣布關閉、
被宣布解散(撤銷)、被申請重整、破產等自身體制和法律地位發生變化或其他
任何足以危及自身正常經營、喪失擔保能力的情況發生后的三日內,書面通知乙
方。
5.10若甲方變更住所、名稱、法定代表人,應在變更后七日內通知乙方。
第六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6.1乙方有權隨時要求甲方提供反映其經營情況及資信情況的財務報告、財
務報表及其他資料。
6.2主合同債務方在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包括主債權分次到期或
債權方宣布債務提前到期)為依約還款的,乙方均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約
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
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
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合同的生效
8.1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8.2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
同被確認無效,則甲方對主合同債務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業承
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九條、合同轉讓、變更與解除
9.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9.2在本同有效期內,乙方將主債權轉移給第三方的,無須征得甲方同意,
甲方仍在原保證范圍內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10.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雙方選擇按下列方式解決:
□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 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0.2如雙方選擇的上述爭議解決方式與主合同選擇不一致的,以主合同選
擇的爭議解決方式為準。
第十一條 附則
11.1本合同有效期間內,甲方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等發生變化而未書
面通知乙方時,乙方按本合同所載資料向甲方發送所有文書,視同送達。
11.2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1.3本合同項下采用□方式進行選項時,在□內打√表示該條款適用,打
×表示該條款不適用。
11.4本合同甲方 份、乙方 份及 方 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11.5本合同項下有關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6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請甲方注意本合同項下免除或限制乙方責任的
條款,并按甲方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充分說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內容
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甲方(印章):
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印章):
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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