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敘文是以記人、敘事、寫景、狀物為主,以寫人物的經歷和事物發展變化為主要內容的一種文體形式。中學語文記敘文的基礎知識,我們來看看。
【記敘文中考要求】
閱讀一般記敘文,能把握記敘的要素和線索,理清記敘的順序及倒敘、插敘的表達作用,弄清記敘的人稱及表達作用,理解中心和材料的關系,了解詳略安排的作用,能辨析記敘、描寫、抒情、議論等表達方式,理解多種表達方式,理解多種表達方式綜合運用對表情達意的作用,能夠從課文內容中體會出作者的態度、觀點和語言所表達的思想感情。
一、記敘順序。
1.順敘:即按照事情的發生、發展和結局的順序寫。如《老山界》。
2.倒敘:把后發生的事情寫在前面,然后再按順序進行敘述,也就是在記敘的時間上與事情的實際是相反的。如《一件珍貴的襯衫》。作者先寫襯衫,由這件襯衫回想起四年前發生的事情,追述襯衫的由來。這種方式就叫倒敘。閱讀時要注意倒敘和順敘交換處的句、段是怎樣連接起來的。應當強調的是,倒敘決不是整篇的由尾到頭的逆向敘述。提到開頭先敘述的結局或最突出的片段,在全文中只是一個局部,其下面的部分才是文章的主體。而這主體部分采用的仍是順敘的方法??傊?,倒敘只是順敘方法的一種局部變通方式。其次,順敘部分的結尾與開頭先寫的那個結尾遙相呼應,結構才算完整。
3.插敘:在敘述過程中,由于內容的需要,中斷原來情節的敘述,插入有關的情節或事件,然后再繼續原來的敘述。如《同志的信任》。先寫魯迅收信、看信,再插敘方志敏的革命事跡和寫密信、文稿的經過,最后寫魯迅轉信。這一段插敘交代密信托付魯迅先生的緣由,突出魯迅先生是共產黨人最可信任的人,也就突出了文章的中心思想。
記敘的人稱有第一人稱和第三人稱。以"我"的口吻或角度展開敘述是第一人稱。采用第一人稱,便于直抒胸臆,讀起來有一種親切感和真實感,但所寫的內容不能超過"我"耳聞目睹的范圍。閱讀時要充分注意到"我"在文章中的地位和作用。在一般記敘文和散文中,"我"即作者本人,"我"在文中可能處于主要地位,也可能處于次要地位。如《藤野先生》中的"我"處于重要地位,通過"我"和藤野先生的交往相處表現了文章的中心意思?!犊滓壹骸分械?quot;我"是咸亨酒店的一個12歲的小伙計,是次要人物,在文中起了穿針引線的作用。以第三者的地位來敘述文章中的人物、事情、場景等是第三人稱。用這種人稱不受任何限制,用"他"或"他們"(或***),以旁觀者的身份出現,寫來比較自由開闊。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zuowen/xushi/58988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