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兒童小說除了一般小說的特點之外,還有其自己的特點,即反映兒童成長的各個不同年齡階段中一般的、典型的、本質的心理特點和性格。主要有下面三個特點。

一、主題積極鮮明而有針對性
主題是作品的靈魂,它統帥著作品的一切。作者在創作小說的過程中,一定要明確主題、把握主題,不能含糊不清、猶豫不決。兒童小說由于它的特定對象,尤其應有鮮明、積極的主題。因為兒童正處于成長發育階段,他們對外界事物的感知、理解和判斷處在由簡單到復雜、由表象到本質的漸變時期,思維正處于由單一到繁復的過程中——他們的思想水平、理解能力和閱讀水平還沒有完全成熟。所以兒童小說的主題不能過于含蓄、隱晦、模糊。同時,因為兒童文學擔負著對下一代的思想、知識、審美等方面的教育責任,所以,兒童小說的主題也必須是比較積極、鮮明和有針對性的。
二、題材廣泛、深刻而有選擇性
兒童小說同其它兒童文學樣式一樣,都是以反映和兒童相關的社會生活為主。社會生活內容的無比多樣性和豐富性決定了兒童小說的題材也應該是豐富多彩的。中外著名的兒童小說題材及其范圍都是很廣闊的。作家的筆觸深入許多領域,描繪了處于不同時代、不同民族國家的兒童生活。
兒童小說雖然以兒童生活為主要題材,但是為了開闊兒童的眼界,為他們塑造可效仿的形象,成人生活題材也應在兒童小說中有所反映。事實上,兒童生活與成人生活往往是聯系在一起的。作家在反映這一類題材時,如果能以兒童眼光描繪成人生活,寫作方法切合兒童心理,富有兒童情趣,同樣也能受到兒童的歡迎和喜愛。
然而,兒童小說的題材具有廣闊性,同時也存在著有所選擇的課題。少年兒童對是非善惡美丑的判斷常常從表面出發,辨析力畢竟較弱,易于被復雜現象所迷惑。因而,兒童小說創作絕不能“百無禁忌”。作家必須審慎地選擇、剔抉材料,不能因為強調自己的意念、觀點和感受,而忽視對兒童小說題材的鑒別分析、整理加工。事實上,對一般小說可以適用的題材未必能原封不動地用在兒童小說中。如兇殘恐怖的題材就不適宜寫進兒童小說,至于那些淫穢色情題材更為兒童小說所排斥。兒童小說題材有所選擇,也并不是說只能選擇那些表現光明快樂的東西。兒童也同樣生活在復雜的社會中,社會的陰暗面、生活中的一些消極丑惡的現象和各種矛盾也訴諸他們的感官,引起他們的思考,使他們產生喜怒哀樂的情感。為了引導兒童正確地認識生活、對待生活,應該選擇那些表現光明快樂的東西,但也不應該回避和掩飾生活中的丑惡。問題不在寫什么,而在如何寫。揭露生活中的假、惡、丑,是為了對其進行鞭撻、批判,讓正氣壓倒邪氣,喚起少年兒童與之進行斗爭的勇氣。但必須注意,寫這類題材時,一定要恰當地掌握分寸,不能使少年兒童感到消沉、壓抑,甚至喪失生活的信心和勇氣。兒童小說題材有所選擇,也不意味著要把現實生活反復“過濾”到純而又純的程度之后,才能寫給兒童看。比如,歷來兒童小說把愛情題材視為不可涉足的禁地,寫男女兒童之間的關系,只能寫“友誼”,不能寫“戀情”。實際上,早戀在一些兒童中間存在是一種現實,在兒童小說中反映這一現實問題,是對題材開拓的新的探索,作家們毋需回避,人們也不必大驚小怪,應該允許作家嘗試、探索,在創作實踐中尋求這類題材如何發揮對兒童思想情操的教育、認識與熏陶的作用,及其藝術表現的途徑。當然,如果一窩蜂地都去寫這類題材,那也是不足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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