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一直在看以前的日記。常常是這樣。寫完以前的,就不自禁翻到前面,再前面,再再前面……呆呆看,什么也不干。
2001年8月9日晚你對我說:“有很多事情過去,太久了,當時以為自己一定會記得的。那樣的刻骨銘心,怎么會忘?到真回憶起當時,竟已經恍惚了。”
原來在2001年8月9日以前你就已經恍惚了。突然很恨自己堅持把日記記下來,我永遠不會忘記。你的所有言行。只要我記得的,統統逃不掉。老老實實一筆一劃記錄在案,如閻王殿里的生死簿,一橫一豎一撇一捺一點無不是愛恨嗔癜癡的魂魄凝聚。
這是我自己的事。是我自己心甘情愿引導自己呆在這些筆劃之間,把門鎖上把鑰匙丟到忘川里喂魚的。怎舍得攪亂你的心思?
但剛剛,心中不禁一陣不平,想著我這樣你卻什么都不知道,不公平真不公平。一時犯糊涂,凌晨一點多了打你手機。目的就兩個字:哭訴。
該死的是電話居然通了。耳朵里聽到通暢的等待音立馬清醒過來,掛掉,然后趕緊關機。
不是怕你打過來,而是怕你不打過來又讓我有機會知道。
索性關機。還可以自己騙自己一下。
哭訴有個屁用?只能說自己能說的,不能告訴你我的全部,何嘗不是一種欺騙?不高明呵。再說,你也不一定耐煩聽我說。自己已經很不屑這種哀痛呻吟,可想到你也會有這種不屑的心態——GOD!光想象我就要瘋了,寧可憋死也不要這種想象有實現的可能性!
就讓我這樣說下去好嗎?因為明天我清醒了,可能就不會有這封信存在了。就算寫好它也不見得會到你手上,因為它會被越來越冷靜的我撕掉。如以前很多張和它同命運的兄弟姐妹一樣。可是我好想這樣和你說話。你也很少看見我這樣和你說話吧?因為我時時刻刻都提醒自己:你忘不了他又如何?重要的是他會忘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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