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年前,一批批殖民者踏上了印第安人的土地,他們叫它美國。美國人伴隨著他們的美國夢,扎下深深的根。然而現如今,美國夢已不再局限于是一種相信只要美國不懈奮斗便能獲致更好生活的理想,美國人已將“探求”作為他們新的夢——有一群人決定到阿拉斯加去看一看,去尋找自己與自然交軌的人生。
阿拉斯加雪地冰天,又被排除在美國的大版圖外,但是它的曠野無際卻吸引了無數人欲與之相識。《荒野生存》就描寫了這樣一個渴望將自己的靈魂獻給阿拉斯加的年輕人,以及他真實卻近乎殘忍的故事。
《荒野生存》由著名作家喬恩·科萊考爾所著,所述是一個真實事件。1992年,在美國阿拉斯加地區的一個廢棄的公交車車廂里,人們發現了一具腐爛的尸體,經調查,證實這位死者的全名叫克里斯多福·強森·麥克肯多斯,是個出身于美國東岸富裕家庭的年輕男子,他在1990年大學畢業后,即與家人失去聯系。克里斯多福極端向往回歸自然的原始生活,尤其是他想走進阿拉斯加,去征服這大自然鬼斧神工的奇葩。于是他改名換姓,燒掉現金,放棄車子和大部分財產,從此開始向他的夢想進軍。然而,由于食物短缺和意志崩潰,克里斯多福于阿拉斯加之行結束了生命。這件事經過披露后,在美國社會引起震撼。人們的看法褒貶各有之,有人感佩克里斯多福的勇氣;有人卻認為克里斯多福太輕忽自然,藐視大自然,竟然沒有作充分準備便草率進入美國最不毛、環境最惡劣的阿拉斯加獨自生活。
讀過這本書后,就個人而言,我是極其支持克里斯多福的行動及觀點的。他雖然客死他鄉,但是他完成了自己的人生目標——在阿拉斯加的原始森林里住上一百天。且正如書中所言,若非他沒有活著回到父母的身邊,他一定會被稱為英雄!不是嗎?他的故事一定會載入史冊,會勾起人們對于回歸自然的渴望。然而他死了,于是就遭到人們的斥責與鄙視。這不公平吧!
還有人質疑:為什么富家子弟、名牌大學畢業生放棄一切走進阿拉斯加荒野?有人說是因為他對自己的感覺過于良好,導致他認為自己無所不能;還有人說是因為他對社會、人際等現代產物的厭惡,導致他欲遠離塵囂。我認為以上觀點是不可立足的,后來通過克里斯多福的日記,人們了解到這位旅行者也曾感到過寂寞,他更寫到當他走出阿拉斯加后,他要結婚。通過閱讀《荒野生存》后,我覺得他之所以“不自量力”是因為他有個虛偽且齷齪的家庭——他那為身為美國高級航天工程師的父親在小克里斯多福6歲時,曾一度重婚,甚至在克里斯多福誕生后還與前妻生了一個兒子。這位父親成功地將此事隱瞞了十余年,但還是被不幸的克里斯多福知道了,且從此克里斯多福再未與他的父親說過一句話,并于兩年后踏上了他的阿拉斯加之旅。
《荒野生存》確實是一本好書,因為它不僅描述了人類渴望追求自由、野性的夢想的崇高精神,更在一定程度上揭露了人的脆弱與其之險惡!這真是一本令人震撼、感人至深的書,相信它會在我的人生之路上給我更多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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