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走近了才知道】
坐在陽臺,捧起一本書。微風拂過臉頰,吹翻了一頁書紙。我漸漸感到,書,就是生活。
小時候,因為母親的指引,我很早便開始讀書識字。可能對文字比較感興趣,所以一天下來能認識不少漢字。每次和爺爺一起出去散步,他也會讓我用幾個詞語造個句子。久而久之,我積累的詞語變多了起來。那時候,我很喜歡看童話書和插圖書,可能這也是眾多小朋友的共同愛好。每當媽媽買來新的書籍,我都會興高采烈地趕緊拆開包裝,一點點地撕開包裝紙,拿出書坐在沙發上看起來。
幼年時看書,只是有趣,只是好奇。
慢慢地,上小學了。兒時的童話書對我來說已經太幼稚了。我開始接觸作文書,開始讀別的同學寫的文章。漸漸地,自己也可以動筆寫文章了。在別人的文章中,我可以感受到他們的喜怒哀樂,也可以看到更多的場景。每天晚上,我都會讀一篇文章。不僅僅是為了增添知識,更是為了自己心靈的慰藉。
小學時看書,只是學習,只是欣慰。
現在,都已經是快要中考的初三學生了,我還是要每天堅持讀文章。讀的文章一般都是成人作家的作品。他們的作品,流露出的情感都很含蓄,一般都會對社會給予一些建議夾雜在文章的字里行間。如李大釗先生的《十六年前的回憶》,里面我讀出了他對革命工作高度負責的精神,為共產主義事業奮斗的精神。書中體現的就是實實在在地生活!
在你渴望時,書它前來給予詳細指引,但是從不糾纏不休。經驗豐富的人讀書,用兩只眼睛,一只看到紙面上的話,另一只眼睛看到紙的背面。我已經慢慢地走近它,發現它的真實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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