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教學目標是指教學活動實施的方向和預期達成的結果,教學目標是一切教學活動的出發點和最終歸宿,它既與教育目的、培養目標相聯系,又不同于教育目的和培養目標。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小學作文教學總體目標,歡迎閱讀!
小學作文教學總體目標
——《語文新課程標準》作文教學解讀
新課標提出的訓練體系(低年級“樂于表達”,中年級“自由表達”,高年級“學會表達”),重視情意訓練,一改過去的語言訓練(低年級詞句訓練,中年級段的訓練,高年級篇章訓練)。新的訓練體系缺乏具體的寫作內容和形式標準,訓練內容泛化,缺乏序列,缺乏評價的“標尺”,教師不知該怎樣評價學生的作文,只能“跟著感覺走”。目前把兩者結合,便于教師操作:
一年級
訓練目標:
1、對寫話有興趣。
2、能夠把句子寫完整、通順。
訓練內容:
1、通過看圖、影視節目、觀察周圍事物等,寫一兩句完整、通順的話。
2、能運用閱讀好生活中學過的詞語造句,并根據表達的需要,學習使用“。?!”。訓練形式:觀察寫話、用詞造句、仿句練習。
二年級
目標:
1、能樂于表達自己看到的、聽到的、想到的事物。
2、能寫幾句連貫、通順的話。
3、能寫留言條、請假條。學寫簡單的日記。
內容:
1、能看圖并展開想象、觀察大自然和周圍的事物,寫幾句連貫、通順的話。逐步向連句成段過渡。
2、能用幾個詞語寫幾句連貫、通順的話。
3、會寫留言條、請假條。學寫簡單的日記。
形式:看圖寫話、觀察日記、用詞造句、連句成段、結合閱讀練習仿寫、續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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